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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零章 《武经总要》的经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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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军功赏罚方面,《武经总要》在军队的一些非战时的注意事项也有涉及以及进行相关的总结。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或者是说,曾公亮虽然也并非是“传统”的武官出身,但是其对于军事方面的见地并不如同大部分官一样不知兵事。

    凡行军及在营,应军条约,主将并须先出榜晓告,令将士知审。

    凡欲攻围,只主将知委,应行将士不得预知,并候临时唱发。

    凡军行在路,四面各三里止绝行人,不得令辄犯队伍。

    凡贼已临境,事机急切,而主将不在军,又驰报不及者,即副使商议与发兵马,仍飞报主将。凡将佐及将士,内有宿相仇嫌者,不得相监统及同营队。

    凡主将,给亲兵外,不得更于诸军诸队抽拣勇士为随身防卫。

    凡与敌战胜逐贼,须留军于后守辎重,诸军亦不得辄动。其兵追赴不得过百步,审知贼势败散,乃许远逐之。

    凡营幕作食事已讫,未昏以前,须灭火。或夜有牒及抄写,须火烛者,申主将判押,乃听。

    凡营门,常须严整,呵察出入。虽敕使至,皆须先报主将候,严整军备,然后见。

    凡敌有人来降,即直引见主将,余人不得辄问贼事宜。

    凡马军,器甲及的须物外,不得负斤两之重。

    凡一军正给旗鼓外,更多具其数,以备疑兵之用。

    凡朝廷问机密事宜及兵甲钱粮字,不得只凭口宣,须亲见宣敕,方得奏报。

    凡士卒临事务熟主将指呼,如已分定,使臣主领其所管部队,不得频有移易。

    凡军,不得多系俘虏,虚占防守之人。

    凡军行所至处,有水泉及放牧草地,并差人监当,不得令浊乱,及非理践踪。

    凡士卒临阵,随身私物将挈不行者,各书姓名、色件付本队辎重主者。

    凡兵士军装衣资,并将校检察,勿得浪费。

    凡马军,未见贼,骑十里,步十里。事非警急,不得辄驰走,以损马力。

    (这一点主要是说,一般无法控制的战马,不能够分配给军官兵,因为若是战马将骑乘者摔伤甚至是致死,反而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

    凡探候得贼事宜,并与邻道主将密相关报。

    凡将佐,三日一巡本部吏士营幕,阅其饮**粗,均劳逸,恤疾苦。

    凡军,不得讽诵歌诗曲调感切人者,及乐不得为悲凉之声。

    凡军,**凌人不受羁制者,并当除去。

    凡军行,住营三日外,并须教习武艺,缮备器械。

    凡辎重,常令在军,不得在前后,恐贼偏攻。

    凡阵破,不许捉生,恐因争竞以致军乱。

    凡合战时,不许收贼器械军号错杂。

    凡得被掠将佐及敌偏裨,并验问申奏。

    凡书生杂吏,不许临阵观瞻。

    凡得生口,无问逆顺,皆不得辄杀,以招来者,渐以诱开敌情;亦不可纵逸,防为间谍。

    凡行营,每队定官一员,专察高声。或诸军前后相远,须传声唤人,则委差定当传者,他人不得辄传。合传不传,不合传而传者,皆论如军律。

    凡军士请纳器甲,须本营将校部勒同毕,不得前后自便。

    凡军除炊炮及应得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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