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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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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踹了你一......还疼......嗯,算了,睡了那么久,什么也没吃,饿了吧?”几番吞吐到底没说下去,最后话题转到了吃上。

    我做好思想准备,设想了很多问题,怎么也没料到他会说这个。

    他的性格不至于唯我独尊,可以说到自己人这儿干脆是没什么架子,没哪个憷他的,但到底那地位摆着,怕是第一次对别人结巴,我受惊不小,忘了正回避着他,迅速扭头。

    这才发现西装的衬衫换成深V领口的T恤,天凉,他在外面套了件针织外衫,露出的左侧胸口正往外淌着血。

    这个人,我几分钟以前都还在他和另外的人之间左右为难。

    那道口子开得不大,却很深,汩汩冒出的鲜血刺得人眼睛发痛。

    要是再往里入一点,再待得久一点的话......

    “你的任务就结束了。”

    顾言蹊为我加冕戴上戒指时是这样说的,连同当时他蛊惑的眼神,莞尔的表情,柔软的嗓音,吐字的气口,我全部记得一清二楚,别说只过两三天,纵是过两三年我相信我也依然夙夜梦寐。

    而此刻,吴煜凡面挂浅笑,就这么张开双臂,君子坦荡荡静候我进怀的姿势。

    此去经年,我会记得这样一幕,云蒸霞蔚,红光温暖的夕阳之下,曾有过那么一个纯血的血族,划开自己的心,凝瞩不转瞧向我的目光里不止有等待,也有鼓励。

    心里百味杂陈,我石雕似的一动不动,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讲不出。

    “别愣着了,来啊,难道还得让我放血到杯子里再端给你?一个喝血,又不是别的,跟我没这个害羞的必要吧?”他等了等,见我木讷原处,轻拽上我的胳膊,这么长时间了动手第一次碰我。

    更不同于白贤和兰焱的不容人迟疑反抗,他并没有把我直接摁到怀中。

    “心里戏少一点儿,你前后加起来才活了四十来年,别把自己弄得这么辛苦,不是你该承受的。知道你倔,小脾气一上来连水晶那小丫头片子都拿你没辙,但有的事情在我面前你不用那么坚持,更不用那么坚强。”他大手压了压我的头顶,弯腰,低下头,与我平视,“我不问你出去都做过什么,也不会说让你把事情全都交给我,一切有我的话,但是。”

    但是什么,他顿住没说。

    我抬头,正巧看到那一双清澈的眼,里面只投映着我的影子。

    他见我看他,笑得更是粲然,“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对么?”

    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也许随便换种说法都透着一纸绝望,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这一种,偏是充满了无限的希望。

    所有的伪装瞬间崩塌,心从这一刻起再难被戳到了,因为有一只手已将它紧紧包上,握住,护在最中心。

    斩杀啊斩杀。

    这一击太狠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是对的,只是这么哽着喉头傻了吧唧地定定看着他。

    对血族来说,我身上的味道一直很糟,过去仅是两个四分之一的狼魂在影响,本就硬撑得很辛苦,现在加强到两个二分之一来坐镇,那味道自不必说,难闻到要吐了吧。

    笑啊,闹啊,在不夜城未相认的第一反应才是他们最真实的反应。

    恶心。

    如果不是我,不要说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进入领地,捕捉到那种味道时便不宣而战。

    相见即相杀,不死不休。

    只因是我。

    这个失去了初时作为要挟银月与吴斯谬人质意义的我。

    “哎哟喂!委屈受大了!这对儿湿漉漉雾蒙蒙的大眼睛哟!这不就是对儿凶器,别介了,简直就是对儿杀器啊!我要死了啊!”他忽然松开我的胳膊,仿佛中招一样后退两步,还挡了下自己的眼睛,“你一定有阴谋,女人都是会引诱男人的毒蛇。”

    “不过。”他拿开手,好像豁出去了,即将慷慨赴死,“是你这一条的话,我一定束手就擒,全部配合。”

    戏精,看那愚蠢的样子!这张高冷型的脸为什么就管不住嘴,总是要吐出一些特别让人想打人的话。

    “笑了就好。”他收起逗弄调笑我的夸张表情,正了正我外套背后的帽子,短暂的表演结束,“我费劲说了这么多,是不是要给我耗干了才能自己喝?你要不过来我就让它这么流着,伤口愈合了,我就再给划开。反正跟你学的,我也倔。”

    颇为无赖的口吻,说完便站直了身,还是刚才张开双臂,万事俱备只差我投怀送抱的姿势。

    他这是坚决跟我对抗到底,杠上了,眼见血洇湿他一片T恤,我不再矜持耽误,按住他的胳膊,凑了上前。

    “诶,我都这样儿了,宝贝儿,咱给个福利不行么?抱都不让抱啊。”语气里满是无奈,不过话是这样说,他却由着我按,没有任何动作。

    事出有因,上次在不夜城我一片混乱,囫囵吞枣根本来不及感受太多,这次头脑清醒,连着五感都变得清晰不少。

    第一口。

    不大,很小。

    即使我打着速战速决的念头,然而口中那如丝般滑腻的口感驱使着我本能地含住没有立即下咽。

    它的美好不应当被大快朵颐那样粗野方式的对待,它须得细细品赏,回味无穷。

    静静地体会萦绕在舌间的美妙。

    我需要时间。

    血液,是在我失去了近乎全部的口鼻知觉后,如今所能闻到最强烈,也是最感动的味道。

    我已经尝过形形色-色太多人的血,不知道算不算遗憾,我没有一般书里写的能感知到独属于每一个人味道的魔法能力。我只能像之前鹿谨解释的血液排位那样,在极为明显的档次差别里分出高低层级,比如狼族和女性以及男性人转血的不同。但如果是同类,一旦人走开,失去身体散发的气味,单放一杯血在我面前,说实话,我无法辨别它到底是属于白贤的,还是兰焱的。

    那么眼前的这一种究竟是怎样的芬芳呢?

    用文字很难描述它的馥郁,没碰过的人是不可能理解的。

    我只能讲就跟鹿谨和顾言蹊他们说的一样,纯血的心头血比我曾经喝下的任何一种都要甘醇可口,它会令你兴奋到怀疑过往的人生,是质的飞跃,绝对的顶级享受,无与伦比。

    只需一点点,它很轻易地便能让人迷上,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能放手。

    甚至是将你堕落,变得残忍和疯狂,不计代价地付出交换你的一切,仅仅是为了能够永远拥有它。

    如果说血液是血族赖以生存的食品,那纯血的血就是对我们的毒品吧。

    但它又不会像是毒品那样毁了你,相反,它会将你改造得更加优秀,趋近完美。

    举个例子,比如,拥有一头能被阅人无数的百岁长老誉为可做发模的头发。

    然而那还仅仅是过去,不过尔尔,我相信,经过现在口里这上等极品的滋养,未来,会愈发叫人叹为观止。

    千好万好,但是同时它很奇怪,在舌尖分明是甜的,到了喉间又是酸涩发苦的。

    是我哭了么?

    我不应该是会在他面前哭的人。

    是啊。

    我不是。

    第二口,第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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