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所就不招魂”。可是就死者所到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招待部门总是要为使者安排住处的,这可以看作就是公家的招待所了,那么,所谓“死在私人的招待所就不招魂”怎么解释呢?孔子答道:这个问题提得好!住在卿、大夫、士的家叫做私人招待所。诸侯建的宾馆和国君指定的下榻叫做公家招待所。所谓“死在公家的招待所可以招魂”指的就是这些地方。
曾子问道:八岁到十一岁的孩子死后,在园子里挖个坑,坑的四周用砖砌上,然后用机把尸体抬去下葬,这是由于路近的缘故。如果墓地较远,葬法应该怎样呢?孔子答道:我听老聃讲过,从前史佚有个儿子死了,年龄也是八到十一岁,墓地较远。召公对史佚说,你干嘛不先在家里将尸体入棺呢?史佚说,这是违背礼的事情,我怎么敢呢?召公就在周公面前讲了这件事,周公表态说,这有什么不可以呢?于是史佚就照着召公说的做了。埋葬八至十一岁间去世的人在家入棺,是从史佚开始的。
曾子问道:卿大夫将在国君的祭祀中作为尸,已经接受邀请并且斋戒了,这时突然有家门内齐衰之亲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要从家里出来,住在国君的公馆里等待祭祀,这才合乎礼。孔子又说:尸出门时,或者戴弁,或者戴冕,还要看他这个尸所代表的祖先是什么身份而定;卿大夫士在路上遇到尸,都要下车致敬,而作为尸的人也必须倚在车前横木上答礼。尸出行,一定有在前面开道的人。
子夏问道:居父母的丧事,卒哭之后,就不可以拒绝战争的征召,这是理当如此呢?还是当初有司的权宜之计呢?孔子答道:居父母的丧事,在夏代是死者入棺后停柩待葬之后就不再上报,在殷代是在下葬之后就不再上报,在周代是在卒哭之后就不再上报,目的就是为了要让孝子专心致志地守孝三年。古《记》上说:作为国君,不可以强迫臣子抛开丧亲的哀痛;而孝子本人,也不可以自己忘掉丧亲的哀痛。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子夏又问道:如此说来,战争的征召不可以拒绝这件事是不合理的吧?孔子答道:我听老聃讲过,从前鲁公伯禽在卒哭之后就兴兵征伐,那是在特殊情况下不得已才做的事情。现在的人,在居父母之丧期间为了私利而从事战争,我就不知道其中原因何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