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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0章 中性词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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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的用词,却发现招远市公安局在公告中没有表明自己的任何态度,没有就事件作出自己的任何评价,很多词语都选用了中性词。例如,对事件起因的说明,就用了一个十分刻意的中性词--“口角”,是因双方发生口角而起的。

    口角是个典型的中性词,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口角的意思,是双方皆有责任,双方的任何一方礼让一步,“口角”就不会再有发生的可能。而当时的事实则是:肇事方强要女方的电话号码,女方未给,便生了事端。肇事方与女方并不认识,而且不给他人电话号码完全是女方的权利,女方与光头男的争论,完全是一种维权行为。按这个情形,当时当景,根本不具备双方发生“口角”的条件和要素,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发生“口角”的可能性。事情一开始,便是光头男方无礼和无理。稍微懂点儿汉语的都知道,双方有理,双方各讲各的理;或者,双方都无理,双方都不讲理,这才叫“口角”。一方无礼且无理,一方绝对有理且维权,这是“口角”吗?

    招远市公安局为什么会用“口角”一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个中原因。所以,后来就有人在网上公布了该局局长大人与光头男的交集,便一致怀疑是该局的某些人在为光头男遮掩什么,为其脱罪的目的,早已露出了狐狸尾巴。

    我们再读读这一微博公告,用词是何其的冰冷啊!就好象那个女的死得应该一样。而且在行文的过程中,明显有责怪女方死者的意思。文中暗藏的意思是:要是女的把电话号码告知光头男方,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要是当时有人参与营救,这个女的就不会死了;要是麦当劳的工作人员和顾客都来帮这个女的,这个女的就不会死的。等等,各种各样的假设,却没有表达任何一点对光头男方的谴责。一个人明显是当场被光头男方殴打致当场死亡的,而且已经死亡的人送到医院抢救,界定是否死亡是公安机关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安机关却要说成此女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真正的颇有深意啊。

    时下,公安机关为了推脱自己的应当作为的责任,还喜欢用一个中性词__纠纷。例如,黑社会的人强逼一个人写借条,然后,黑社会凭借条向写借条的人要债的话,公安机关多半会说,这是经济纠纷,来推脱自己应当作为的责任。公安机关仅凭“公安机关不插手经济纠纷”这一句话就可以把“欠债人”拒之公安部门的安全和利益保护之外,而且可以大胆地去为黑社会的人谋取利益了。

    这就是时下黑社会猖獗、警匪一家的根本原因。

    因此,公安机关喜欢用中性词,就是他们想推脱责任,或者想为犯罪分子掩盖什么,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一点,大家必须擦亮眼睛啊。千万不要被他们的中性词玩弄于股掌之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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