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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八章 双十曹锟宪法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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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霖带着几人参加华北自治政府的参议会成立大会。现在这个大会上,教育总长刘哲正在演讲。

    刘哲,这个儒雅的关东大汉,正在努力地向议员们灌输他的理念:“我们参议会是经过充分的论证才成立的。是按照正式通过的民国十二年十月十日中华民国《宪法》,就是大家所说的民十二双十《中华民国宪法》。”

    “因为我们华北不是主权国家,只是自治省份,但是我们依照该《宪法》中的规定进行了选举。本来还需要长时间准备,但是我们的二省二市都有很好的议会基础,我们只是恢复了原有的地方议会,就选出了我们现在这个未来华北自治政府的参议会。”

    “你们都是按照《未来华北自治政府参议员》的要求选出的,你们是能够准确代表各地的利益的。你们都是四十岁以上不惑之年,成熟稳重。受过良好的教育。你们有儒家、释迦、耶稣教、伊斯兰教等长期和纯正的信仰,是不敢挑战神明的理性人物。你们对神明的誓言,是被熟悉你们的人们公认的。”

    “你们是未来华北,乃至未来整个中国双十《中华民国宪法》通行区的典范;一切人民和国际友人对你们充满了希望。“

    刘哲的讲话,引起了大家一片掌声。

    潘馥总理,作为代理国家元首,他必须对这个未来的,华北地方政权表态。

    他说:“我已经向张雨亭大元帅正式申报你们的意思,在选举前,大元帅府内务厅已经正式回文,签署了大元帅令。原文如下:兹同意华北自治政权参照民国十二年双十日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选举地方自治政府参议会,并据此法,组成未来华北自治政府。只是目前此法规定的国权中的国防、外交、应然由大元帅府直接管理,国权项下法制、财政等权,由大元帅府的摄政潘馥内阁,与华北参议会及其政府谈判解决。”

    他继续说:“目前本内阁直属的就是华北自治政府,其他两个所属的行政区域为东北三省和塞北地方。但目前这两个地方均在奉天的大元帅府直接的管理之下。如无意外,两地将仿效你们,成立自治政府的参议会。其他行政隶属不明确的区域,如大呼伦贝尔地方、喀尔喀地方、科布多地方、哈密地方、喀什地方、西藏地方、山西地方等等,按照民国宪法,都将完成自治。”

    “所以,你们与中华民**政府摄政内阁的关系,也将成为一个典范。你们参议会,以及对你们负责的政府,有很大的责任。”

    强霖看着这34个参议员,熟脸的没有几个,打过交道的更没有。他们是按照刘哲总长与各方协调,把二省二市分成了不同的行政选区:道和特别市。

    如北京的京兆尹地方,分为北京特别市,郊区为京兆尹辖区,包括宛平、大兴、南苑、丰台、延庆、良乡、通州、顺义、等郊区县,后几个是从直隶河北省划过来。

    天津道,也做了划分。一个天津特别市,一个天津道,包括杨柳青、宜兴埠、北仓、军粮城、小站、塘沽、杨村等等,后几个也是从直隶河北省划过来。

    直隶河北省,也划分三道,如冀中的保定道、冀南的邯郸道、冀东的滦州道、冀北已经都划给京津二个道、尹。

    山东省则划分为六个道:济南道,管理鲁西;淄博道管理鲁北;泰安道管理鲁南;临沂道管理鲁东南;莱州道管理鲁东北。蓬莱、烟台、牟平、威海、荣成都是以并入了莱州道。

    还有一个青岛道,包括青岛特别市,郊区是即墨、胶州、胶南,都并入青岛道的辖区,归属作为青岛特别市的战略支撑和缓冲,目前日方势力还很强大。

    这些未来也是众议院的选区。现在是各个道有2个参议员,11个道,就是22个;算上青岛,有三个特别市和同名的道,有3个参议员,计有9个参议员。22个加上9个,总共是31个地方参议员

    潘馥的国民军政府摄政内阁也在华北,包括国营铁路、银行、教育部和大学教师、财政、海关、军事等机构,合并为一个中央在华北的选区。经过讨价还价,给了3个指标,相当于一个特别市,成为中央在华北的参议员。

    这样就形成了34个参议员的格局。15个单元的选区,14个地方选区的单元,一个中央驻华北直属选区的单元。

    强霖再看参加会议的人员,熟人不少,其中就有皇后婉容带着浦杰小贝勒、共和大学校长沈嗣良,还看到许多名流。这些名流不是陈垣翰林院的,就是军政府的三个讨论委员会的人,还有的就是各部门的总长、次长们。

    外交讨论委员会,孙宝琦会长,陆宗舆副会长,加上委员王宠惠等人,还有外交讨论委员会秘书王家帧等人。

    财政讨论委员会,曹汝霖、叶恭綽是财政讨论委员会的正副会长,张弧、张英华委员

    政治讨论委员会,梁士浴⒃滚廖治讨论会正副会长,严修为会员?

    各部总长强霖打交道不多,这里有外长罗文干,次长吴晋等人,与他讨论过对日的关税谈判等问题。

    各界名流超过半百之数。他们是心情复杂啊!

    强霖坐在参议会的圆桌来宾一侧。参议会讲话者是站在讲台,三面都是围着讲台的两排圆桌,后侧则是大会主席,也就是议长,英语中的术语就是话筒,掌握话筒的人。今天是刘哲。

    两侧坐着的是各界名流来宾。强霖就是坐在这个两侧的一面。来宾的座席要高一些,不是尊贵的意思,是看得清楚的意思。议长本来在后侧,他的后面还有一些作为,估计是议会侍者和警察的座位。

    议会警察也是必须的,有人在现场观察局势,不行就得调动警察来拉架。当然,保护议会不受外界干扰也是有的。

    来宾每个人手里免费得到一份曹锟年间的《中华民国宪法》,这是民国历史上正式通过的唯一一本正式宪法,装帧很讲究。强霖注重其中的民权和国权的各自划分。

    民权是在第四章,国民,共计18条:

    第四条 凡依法律所定属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人民。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于法律上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别,均为平等。

    第六条 中华民国人民非依法律不受逮捕监禁审问或处罚。

    人民被羁押时,得依法律以保护状请求法院提至法庭审查其理由。

    第七条 中华民国人民之住居,非依法律不受侵入或搜索。

    第八条 中华民国人民通信之秘密,非依法律不受侵犯。

    第九条 中华民国人民有选择住居及职业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制限。

    第十条 中华民国人民有集会结社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制限。

    第十一条 中华民国人民有言论著作及刊行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制限。

    第十二条 中华民国人民有尊崇孔子及信仰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制限。

    第十三条 中华民国人民之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但公益上必要之处分依法律之所定。

    第十四条 中华民国人民之自由权除本章规定外,凡无背于宪政原则者,皆承认之。

    第十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依法律有诉讼于法院之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人民依法律有请愿及陈诉之权。

    第十七条 中华民国人民依法律有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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