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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还有一天,爸爸怕女儿不认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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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头,离A军区还有一天路程的一辆车里。

    沈北川坐在后座上,靠着车窗。

    他的脸瘦得颧骨突出,皮肤黝黑粗糙,左眉上方那道旧疤在日光下格外明显。但比起秦刚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好多了,起码脸上有了血色。

    这两天他吃得多了,秦刚每到服务区就给他买各种吃的,硬塞。

    “吃不下了。”沈北川推开秦刚递过来的第三个肉夹馍。

    “你看你这身板,瘦成什么鬼样子了。”秦刚把肉夹馍硬放在他腿上,“不吃完不许下车。”

    沈北川哭笑不得:“你什么时候变这啰嗦了?”

    “从你让我操了三年心开始。”

    沈北川没接话,拿起肉夹馍咬了一口。

    嚼了两下咽下去,他突然开口:“秦刚。”

    “嗯?”

    “你说……糖包还认不认得我?”

    秦刚转头看他。

    沈北川没看他,眼睛望着车窗外面一闪而过的树和路。

    “我走的时候她才一岁多。”他声音有点低,“现在三岁半了,两年多了。她可能……忘了我长什么样了吧。”

    秦刚愣了一下,然后说:“她连你教的三十六首歌都一字不差地记得,还能忘了你长什么样?”

    沈北川想了想:“歌是歌,人是人。她天唱那些歌,当然记得。但我的脸……她那时候才一岁,能记住什么?”

    “那你有照片留给她吗?”

    沈北川摇头:“走得急,什么都没留。只留了一块军牌。”

    秦刚说:“那你别想了,到就知道了。实在不认识你就自我介绍呗,'你好我是你爸'。”

    沈北川被他这话噎了一下,瞪了他一眼。

    秦刚嘿笑了:“开玩笑的。你别紧张,小孩子的直觉比大人准。就算她第一眼不认识你,你往那儿一站,那股气场,她能感觉到的。”

    沈北川没说话,低着头想了一会儿。

    然后他从脚边那个旧背包里翻了半天,摸出一个东西来。

    一个巴掌大的木头兔子。

    雕得不算精细,刀痕还看得出来,但是兔子的形状是有的,长耳朵,圆尾巴,蹲坐的姿势。

    秦刚探头看了一眼:“这什么?”

    “给糖包的礼物。”沈北川把木头兔子在手里翻了翻,“在山里用匕首削的。削了好多天。”

    秦刚伸手接过来看了看。

    木头摸着光滑的,是打磨过的。兔子的眼睛位置还凿了两个小坑,虽然简陋,但能看出来是用心做的。

    “做了多久?”

    “断续续快两个月。”沈北川说,“白天赶路晚上削。有几次差点把手削了。”

    秦刚把兔子还给他:“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我也不知道。”沈北川看着那个木头兔子,“三岁半的小姑娘喜欢什么?洋娃娃?那种会说话的?我也没条件买……”

    “嘿,你想多了。”秦刚靠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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