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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白发苍苍,满脸都是被风沙吹出的深深沟壑,皮肤黝黑粗糙的老人站在城门前。
他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旧长袍,双手高高举着一旗帜。
那旗帜边缘全是毛糙的碎布,上面的颜色褪去,但依稀可以看到,上面绣着“大唐安西军”。
那老人看着越来越近的大军,没有害怕,没有躲避,胸膛挺得更直。
他用尽全身力气,高声喊道,“安西都护府甲三营护旗李全胜!见过将军!”
王彦升盯着那面破败的旗帜,盯着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猛地回过头,对着先锋营下令,“收起武器!”
唰——
长刀入鞘,长弓入肩,长枪朝天。
在冷兵器时代,军功有四个等级,先登、陷阵、斩将、夺旗。
先登,是第一个爬上城墙的勇士,九死一生。
陷阵,是冲入敌阵杀出一条血路的猛士,勇不可当。
斩将,是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难度极高。
而夺旗,是最难的。
可以试想象一下,当你带着必死的决心,冲破层层阻拦,躲过无数刀枪,终于杀到敌军帅旗面前。
你以为胜利在望,却发现帅旗下面站着一个身高六尺、膀大腰圆的壮汉。
他单手握着两丈七寸、足足七米长的旗杆,那旗杆比你的胳膊还粗,他就那么站在那,虎视眈眈地盯着你。
这个人,就是旗手。
营旗手,是千里挑一的精锐。
帅旗手,是数万大军里数一数二的猛士。
夺旗,意味着你要干掉这个猛士,砍倒那面旗帜。
所以,当王彦升看到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看到那面破败的旗帜,看到他那挺直的脊梁,他展现出对一个旗手最大的尊重。
先锋营的士卒们纷纷让开一条路,从中间直通队伍后方。
赵德秀策马上前,缓缓走到队伍最前面。
他的目光落在那面迎风飘扬的破败旗帜上。
那旗帜虽然破烂,却在风中猎猎作响。
赵德秀翻身下马,回头对身后说:“来人,去将孤的大纛取来!”
说完,他迈步走向那个老人。
走到老人面前,赵德秀停下脚步。
他看着老人那双浑浊却依然有神的眼睛,忽然抬起右手,握拳抵在左胸,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前辈。”赵德秀的声音有些低沉,“我们……来晚了。”
李全胜的眼眶瞬间红了,两行浑浊的老泪顺着满是沟壑的脸颊滑落。
“你们……”他的嘴唇哆嗦着,“是来接我们回家的么?”
六十年来,他无数次站在这里,望着东方。
无数次看到远方出现黑点,以为是朝廷的大军来了,结果走近了,不过是商队,不过是马贼,不过是他自己的幻觉。
一年又一年,黑发变成白发,壮年变成暮年,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一个个被埋进黄沙,只剩下他一个。
他以为这辈子都等不到了。
“六十年了……”李全胜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整整六十年了……终于……终于有人来接我们了!”
赵德秀的眼眶也有些发酸。他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头:“让前辈……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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