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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褪色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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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八点十分,我站在市检察院档案室的柜台前,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冰凉的大理石台面。空气里有股子陈年纸张、灰尘和劣质茶叶混合的味道,像时间的体味,浓得化不开。头顶的日光灯管有一根在咝咝地响,光线惨白,把一排排顶天立地的墨绿色铁皮档案柜映得森然冰冷。

    老王还没来。

    值班表上写着管理员王德贵,八点上班。现在八点十二分了。我又看了眼手表,金属表带贴着皮肤,冷得人一激灵。胃里空荡荡的,昨晚(或者说今晨)从健身房现场回来,只胡乱喝了半碗林薇煨的鸡汤,躺下时天都快亮了,睡得也不踏实,脑子里全是那半粒湿漉漉的纽扣和胡永强僵白的手。

    “咳咳……”

    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伴着咳嗽从里间传来。老王佝偻着背,端着个掉了漆的搪瓷缸子,慢悠悠地晃了出来。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十岁,花白的头发稀疏地贴在头皮上,老花镜滑到鼻尖,眼皮耷拉着,一副没睡醒又被世界欠了钱的模样。

    “王老师,早。”我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平和。

    老王抬起眼皮,从镜片上方瞅了我一眼,慢吞吞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他把搪瓷缸子放在柜台上,里面泡着浓得发黑的茶,然后从抽屉里摸出一串哗啦作响的钥匙,开始慢条斯理地开身后铁柜的锁。

    “调个档案,1998年的。林国栋,周芳,夫妻俩,非正常死亡。”我把写好的查询单隔着柜台推过去。

    老王的手停了一下,转过头,又看了我一眼。这次眼神里多了点别的东西,像是浑浊的深潭里投进了一颗小石子,漾开一丝几不可察的波纹。“1998年?那可是老黄历了。”他的声音沙哑,带着痰音,“非正常死亡……哪个派出所处理的?”

    “应该是当时的城南派出所。具体还要查。”

    “城南所……”老王念叨了一句,没再问,转过身,用钥匙打开一个标着“1996-2000 死亡/注销”字样的柜门。柜子里塞满了牛皮纸档案袋,挤得密密麻麻,边角都磨得发毛了。他踮起脚,手指在堆积的档案袋脊背上慢慢划过,像在抚摸某种古老生物的鳞甲。灰尘簌簌地落下来,在惨白的灯光下飞舞。

    等待的时间被拉得很长。档案室里静得可怕,只有日光灯的电流声和老王偶尔发出的、意义不明的咕哝声。我靠着柜台,目光扫过那些沉默的铁柜。这里面封存着多少人的一生,多少来不及说完的故事,多少被“结论”两个字草草收场的秘密?胡永强的档案,不久后也会被装进这样的袋子里,塞进某个铁柜,然后被时间慢慢覆盖上灰尘吧。

    “林国栋……周芳……”老王嘟囔着,抽出一个看起来格外单薄的牛皮纸袋。袋子很旧,边角破损,用一根白色的棉线粗糙地捆着。他拿着袋子,没立刻递给我,而是用袖子抹了抹袋子上厚厚的灰,又对着光看了看袋子上用毛笔写的、已经褪成褐色的字迹。

    “是这个。”他把袋子放在柜台上,没松手,“沈检,这老档案,可不一定全。那时候还没完全电脑化,有些材料……说不定就没了。”

    “先看看。”我伸手去拿。

    老王的手却按在袋子上没动。他抬起眼,透过镜片看着我,那眼神有点复杂,像在权衡什么。“这夫妻俩……我记得一点。好像是一前一后,没差几天,都走了。留下个小闺女,怪可怜的。”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沈检,你查这个,是……有新案子牵着了?”

    他的问题看似随意,但按在档案袋上的手指,关节有些发白。他在试探,或者在提醒。

    “例行核查,有个线索想印证一下。”我含糊地说,手上加了点力道,把档案袋从他手下抽了出来。棉线粗糙的质感划过指尖。

    老王没再阻拦,只是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大口浓茶,喉咙里发出响亮的吞咽声。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档案袋上,又很快移开,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不再说话。

    我拿着档案袋,走到旁边一张专门供查阅用的旧木桌前坐下。桌子斑斑驳驳,不知道被多少人的手肘磨掉了漆。拧开桌上的绿色玻璃罩台灯,昏黄的光圈照亮桌面一小块区域。我解开棉线,很小心,怕把已经脆化的纸张弄破。

    袋子里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少。

    最先滑出来的是两张对折的、颜色发黄的纸——死亡医学证明书。我展开第一张。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者姓名:周芳

    性别:女

    死亡日期:1998年10月27日

    死亡原因:高坠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破裂

    诊治经过:死者于1998年10月27日晚被发现于纺织厂家属院4号楼楼下,经到场医务人员检查已无生命体征。

    签字医师:***(盖章)

    单位:江城市人民医院

    很标准的格式,字是蓝色圆珠笔写的,有些洇开。死亡日期,1998年10月27日。林薇那年十二岁。秋天。

    我拿起第二张。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者姓名:林国栋

    性别:男

    死亡日期:1998年11月3日

    死亡原因:溺水

    诊治经过:死者于1998年11月3日凌晨被发现于城南河中,打捞上岸后确认死亡。

    签字医师:王志刚(盖章)

    单位:江城市人民医院

    林国栋,死于1998年11月3日。距离他妻子周芳死亡,仅仅七天。

    夫妻双亡,相隔一周。母亲先“高坠”,父亲七天后“溺水”。这时间点巧合得刺眼。是承受不了丧妻之痛自杀?还是……有什么东西,让这两个死亡紧紧联系在一起?

    我继续翻看。下面是一份用复写纸手写的《接处警登记表》,字迹潦草,蓝色印泥已经褪成了灰白色。

    接报时间:1998.10.27 21:47

    报警人:张素珍(邻居)

    报警内容: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在纺织厂家属院4号楼!

    处置单位:城南派出所

    到场民警:王志刚,***

    处置情况:现场发现女性死者一名,经120确认已死亡。初步勘查为高坠,排除他杀嫌疑。联系家属。

    处理意见:作非正常死亡处理,进一步调查。

    另一份登记表,日期是1998年11月3日。

    接报时间:1998.11.3 05:20

    报警人:晨练群众

    报警内容:河里好像有个人!在城南河老码头这边!

    处置单位:城南派出所

    到场民警:王志刚,***

    处置情况:打捞起男性死者一名,确认为林国栋(周芳丈夫)。现场无打斗痕迹,死者随身物品无丢失。初步判断为溺水。

    处理意见:作非正常死亡处理。结合其妻近日身亡,倾向自杀。

    又是王志刚和***。同样的两个名字,处理了夫妻两人的死亡现场。处理意见也高度一致:“作非正常死亡处理”。周芳的“排除他杀嫌疑”,林国栋的“倾向自杀”,都写得干脆利落,像是在遵循某种既定的脚本。

    下面是一份用信纸手写的、更为详细的《关于林国栋、周芳死亡事件的情况说明》,落款是城南派出所,盖着红章,日期是1998年11月10日。字迹比登记表工整些,但透着一股公事公办的冷淡。

    “经调查,周芳(女,38岁)于1998年10月27日晚意外高坠身亡。其丈夫林国栋(男,40岁)因悲伤过度,于1998年11月3日投河自尽。经勘查,两起事件现场均未发现他杀迹象,死者社会关系简单,未发现明显矛盾。特此说明。”

    说明下面,是经办民警的签名:王志刚,***。在审批领导一栏,签着另一个名字:陈文涛。

    陈文涛。

    我的目光在这个名字上停留了几秒。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可能是系统内某个不常接触的中层领导?他当时的职务应该是派出所的法制员或者副所长。

    材料到这里,似乎就该结束了。一对不幸的夫妻,先后意外离世,警方调查后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出了情况说明,盖棺定论。干净,利落,符合程序。就像胡永强那个现场,干净得让你挑不出程序上的毛病。

    但是,现场照片呢?

    任何非正常死亡,尤其是高坠和溺水这种,现场照片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固定现场状态,记录尸体位置、姿态、周围环境。可我把档案袋倒过来,又仔细摸了摸,没有照片。连一张宝丽来快照都没有。

    “王老师,”我抬起头,看向还在慢吞吞喝茶的老王,“这档案里,是不是少了现场照片?”

    老王放下搪瓷缸子,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这么问。他走过来,扶了扶老花镜,探头看了看摊在桌上的几份文件。“照片?哦,那个啊……”他拖长了调子,“那时候不像现在,出警标配相机。所里就那么一两台老海鸥,还经常坏。有时候出了现场,没拍或者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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