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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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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巢醒来时,天刚蒙蒙亮。

    灰蓝色的光线从帆布缝隙里渗进来,像稀释的牛奶,带着晨雾的潮气。他动了动手指,关节发出轻微的咔嚓声,像生锈的门轴。昨天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神经末梢在皮下跳动,一下、一下,像埋着火种。

    他推开门,风从戈壁滩上吹来,夹杂着沙粒和干尸的腥气。风刮过皮肤,像细小的刀片轻轻割着。他的视线扫过红线——那是一条用石灰画出来的白线,在黄沙地上格外刺眼。

    红线外一米远的地方,有个东西。

    方方正正的包裹,用军绿色帆布包着。帆布的边角已经磨损了,沾着灰尘和沙粒,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运过来的。它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个沉默的挑衅。没有署名,没有留言。就那么摆在“巢”的门口。

    程巢的眼睛眯了起来,眼角的肌肉微微收缩,瞳孔在光线里缩成针尖大小。

    他妈的。

    这是把老子的地盘当成公共厕所了?

    “老爹。”他的声音很轻,像喉咙里含着沙砾。

    机械人的那只冰冷的机械臂伸了出去,金属关节转动,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机械爪夹住包裹,提了起来。包裹很沉,坠得机械臂往下沉了一点点。

    程巢退后两步,掏出仪器。仪器屏幕亮起,绿色的光扫过包裹。辐射值正常,没有炸药成分,没有生化武器。但他没有直接伸手去拿,而是用刀尖小心翼翼地挑开了帆布。

    帆布底下的东西露了出来。

    黑色的能量块黑得发亮,像一块凝固的夜。那玩意儿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块都要大,比拳头还大一圈,边角光滑得能当镜子使,映出程巢那张苍白的脸。那脸上挂着胡茬,眼角有细纹,嘴唇干裂,像一块被晒干的树皮。

    能量块表面有些细微的纹路,像是某种流动的光在下面游走。那些纹路很复杂,程巢看不懂,但他能感觉到那里面蕴含着某种力量,像是被封印的野兽,在黑暗中呼吸。

    能量块上刻着一行小字,字迹娟秀,刻痕很浅,像用针尖划出来的,又像是某种古老的符文。程巢用手指轻轻抚摸那些刻痕,触感冰凉,像抚摸着一块冰。

    “——赠予‘孤狼’先生,来自一个友善的邻居。”

    程巢盯着那行字,盯着看了很久。他的瞳孔在光线里微微收缩,像在寻找什么隐藏的含义。但那行字就那么写在那里,没有暗号,没有机关,只有表面上的意思。

    “友善的邻居?”

    他的嘴角扯动了一下,像是想笑,但脸上的肌肉没有跟上。那一瞬间,一股子火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血液在血管里奔涌,撞击着太阳穴,咚咚咚,心跳加速,像擂鼓。

    他妈的,有这么当邻居的?天天拿个望远镜偷窥别人拉屎,还送上门来恶心人?

    能量块表面的光纹在晨雾里扭曲,像某种古老羊皮卷上的诅咒文字。程巢盯着那些幽蓝的纹路,想起父亲藏在地下室的那本残破手稿——那些用鹅毛笔写就的拉丁文句子,总在描述披着光翼的恶魔如何诱惑世人。这个"友善的邻居",到底是什么人?是"西北王"的人?还是什么其他势力?他们为什么要送这块能量块?是投名状,还是陷阱?

    他的手握紧了,指节泛白。他想把这块破石头狠狠砸在地上,再上去跺两脚。老子就算饿死、渴死,也他妈不吃嗟来之食!

    可他的手,却不听使唤。

    他的眼睛,像被磁铁吸住了一样,死死地盯着那块能量块。能量块表面泛着幽幽的蓝光,像某种活物在呼吸。那蓝光很微弱,但在灰蒙蒙的晨雾里格外刺眼。

    “老爹”的能量槽已经空了快一半了。系统界面上,红色的警告灯在闪烁,像一只焦急的眼睛。没有这玩意儿,“老爹”就是一堆废铁。他自己就是个断了腿的瘸子。

    他脑子里又响起了他爹那跟老牛拉破车似的、沙哑的声音。那声音像是从很深的地方传上来,从记忆的井底,穿过时间和死亡的阻隔,爬到他的耳朵里。

    那声音来自三年前的一个夜晚。

    那天“西北王”的人来了,他们开着卡车,拿着枪,把村子围得水泄不通。父亲为了掩护程巢和母亲逃跑,一个人留在了屋里。程巢躲在暗处,透过窗户缝隙,看着父亲被拖出来。

    火光照亮了父亲的脸,那张脸皱巴巴的,像一张揉皱的纸,上面布满了伤疤和皱纹。父亲躺在血泊里,胸口插着一把刀,血从伤口里涌出来,染红了地面,染红了程巢的视野。

    父亲的手在空中抓了抓,像是要抓住什么东西。他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很弱,像蚊子叫。但程巢听到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的脑子里。

    “……儿子。记着。天下没白吃的饭。”

    父亲的声音很弱,断断续续,像快要断掉的风箱。他的眼睛盯着程巢躲藏的方向,仿佛看见了那个瘦小的身影。“所有送上门的便宜,背后都藏着个钩子,就等着你往里钻呢。”

    然后,父亲的手垂了下去。

    再也没有动过。

    程巢记得那个夜晚。他记得火光的颜色,记得血腥味,记得父亲最后的声音。那些东西像烙印一样,刻在他的脑子里,永远也忘不掉。

    程巢的呼吸变得急促。他看着那块能量块,看着那行娟秀的小字,看着那幽幽的蓝光。

    他知道,他爹说的对。他一旦拿了这块石头,就等于跟那个藏在暗处的“邻居”扯上了关系。他就等于把自己从一个自由的疯子,变成了一条被人牵着绳的狗。

    可他妈的,他有的选吗?

    戈壁滩上的风继续吹着,沙粒打在帆布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太阳慢慢升起来,光线从灰蓝色变成金黄色,照亮了远处的胡杨林。那三棵枯死的胡杨,像三个沉默的哨兵,守着地下的秘密。

    程巢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太阳从东边移到头顶,又从头顶移到西边。影子在地上拉长、缩短、再拉长,像个钟摆。一下、一下、又一下。

    他的手伸出去,又缩回来。伸出去,缩回来。像是在跟什么东西较劲。

    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那是尊严。

    尊严这玩意儿,在末世里不值钱。一袋米就能买一条命,一块能量块就能买一群人。但对他来说,尊严比命还重要。他活到现在,不是为了苟延残喘,而是要站着活。他不能跪下,不能像狗一样被人牵着绳。

    可他妈的,他有的选吗?

    戈壁滩的风在吹,风里有沙,有灰尘,有干尸的腥气。那些东西刮过他的脸,像砂纸打磨着木头。他闭上眼睛,能听见风的声音,能听见远处狼的叫声,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咚咚咚。

    那心跳越来越快,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他睁开眼睛,看着那块能量块。那幽幽的蓝光在光线里跳动,像某种活物的呼吸。

    他想起了小花,想起了那个小女孩送他的贝壳项链,想起了她用干净的眼神看他时的样子。她需要他活着,她需要他保护。

    如果为了尊严,让小花死在戈壁滩上,那这个尊严还有什么意义?

    戈壁风卷起沙砾打在帆布上,像某种来自远古的低语。程巢想起那些在废弃图书馆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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