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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行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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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匹快马疾驰而来。

    马蹄翻飞,踏碎野草无数。

    草原尚未变黄,还是一片绿色的海洋。

    马蹄被染成了绿色。

    染成绿色的马蹄疾驰如飞。

    惊起一只云雀,箭一般蹿上云霄。

    飞鸟无痕,只留鸟鸣在空中……

    马背上,一个短衣劲装的汉子。

    腰悬弯刀,刀柄上的马头雕像栩栩如生。

    背上一面旗帜,旗帜中央,还是一个马头绣像。

    是靠山帮斥候。

    “王宝、李丁!帮内有请……”短衣斥候远远望见两个牧马男子,扯开嗓子喊道。

    声音尖锐、悠长,活似盘旋在长天的苍鹰。

    活似草原上的鹰笛。

    王宝,李丁,正是那个络腮胡跟红脸男子的大号。

    两个小喽啰,请他们回帮是什么意思?

    俩人不禁愣住了。

    似乎并没有做错什么?至少,这段时间,没有丢失马匹——何况,最烦人的几个盗马贼已经死了。

    说实话,像他们这种最不入流的小角色,在帮内,没有人会注意他们的存在。

    就像那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王宝每次喝完酒的时候感慨的一样:他们在这里替帮主放马,可有一天假如让狼吃了,有谁会记得他们?

    骤然召唤,怕不是什么好事!

    放好了马,是本份,丢了马,可有他们受的……

    顶多是奖励一点酒肉而已,挨的鞭子可就多了去了。

    辛苦至此,为何?

    难道只是为了胳膊上那个马头刺青的虚名?

    …………

    “王宝、李丁!速速回帮领赏……”斥候看见两个人愣在原地不动,快马加鞭,又吼了一声。

    领赏?原来不是受罚!王宝李丁几乎同一时间舒了一口气,脸上的神色缓和了下来。

    “有劳大哥传话!”李丁催马上前,冲短衣斥候一抱拳,很客气地说道:“大哥,我们兄弟两个,人微言轻,只在这里替帮主牧马,寸功未立,不知何故封赏?所谓无功不受禄,帮中厚意,我等受之有愧……”

    那李丁自小读过几天私塾,腹中有丁点笔墨,说起话来,不免有点咬文嚼字的毛病。

    “少啰嗦!堂主吩咐,速速回帮……”短衣斥候毫不理会李丁的文雅与客套,冷冰冰扔过来一句话,拨转马头,一声吆喝,那马又闪电般跃了出去。

    “这……”王宝摸着络腮胡子,不知所措。

    “快走!”李丁说着,也是一声吆喝,又冲王宝的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两匹快马跟着斥候背上那面马头旗帜,也风驰电掣般冲了出去……

    眼前骤然出现一道栅栏。

    高约三丈,清一色碗口粗的杉篙。

    前不见首、后不见尾,宛如一条长蛇。

    寨门口,一面大旗,“靠山帮”三个金子迎风招展,在草原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又有那数不清的小旗,围在栅栏上,旗上无数的马头绣像,北风一吹,浑似万马奔腾。

    寨门内外,全是短衣劲装的汉子,一个个腰悬马头弯刀,策马狂奔,对王宝李丁二人的到来熟视无睹,似乎不过是草原上两粒尘埃……

    这样的栅栏一共有九道。

    当然,以王宝李丁的身份,只能进去第一道寨门。

    帮主当然是见不到的。

    一个堂主接见了他们。

    在头道寨门内的一间大厅里。

    “王宝李丁,你二人杀贼有功,长了帮威!依照帮规,理应奖赏!”堂主说完,转身背着手回去了。

    早有小喽啰捧着托盘,将奖赏之物呈了上来。

    牛肉十斤,靠山帮珍藏老酒一坛,另有纹银二百两。

    “多谢帮主!多谢堂主!多谢各位大哥!”李丁跪在地上,抱拳高声说道。

    “多谢……多谢……”早沉浸在巨大幸福跟巨大荣耀中的王宝跪在地上,跟着李丁的节奏,也语无伦次地说着,感到面前一阵眩晕……

    跟以往相比,这次的封赏着实不薄。

    不说酒肉,二百两雪花白银,足够他们两个贫苦的牧马人潇洒个一年半载的。

    话说,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活出个人样子吗?

    那究竟什么才是人样子?

    天生一副络腮胡子,大字不识一个的的王宝自然是不清楚的,他只知道,要有酒、有肉,还要有女人。

    酒,肉,还有女人,总不会从天上凭空掉下来。

    要花银子。

    上等牛肉,窖藏老酒,还有滋润的女人,意味着要付出更多更沉的银子。

    雪花白的银子。

    雪花白的银子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天上只会掉雪花……

    说话总摆出一副文绉绉模样的李丁怕是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除了酒肉女人,在他心中,这个所谓的“人样子”大概就是要出人头地,至少,不能受人欺负。

    望着胳膊上的马头刺青,又摸摸腰间的马头弯刀,抬头望望那面巨大的马头旗帜,使劲攥攥沉甸甸的银子——至少,在这个时候,他们一定认为是活出了“人样子”。

    哪怕那些策马狂奔的家伙没一个正眼看他们。

    那又怎样?现在,他们的怀里揣着银子。

    二百两,雪花一般白。

    硬邦邦,沉甸甸。

    只有银子,才最实在……

    两个牧马人,两把弯刀。

    消灭了一个流沙帮。

    自称大漠第一帮的流沙帮。

    只得到了这么点奖赏。

    但王宝李丁早就知足了。

    虽然只是靠山帮最不入流的小角色,但连他们也清楚,在靠山帮眼中,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乌合之众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甚至,在王宝李丁看来,这群家伙还真值不了二百两银子这个价。

    堂主实在是高看这个所谓的流沙帮了。

    揣着银子,信马由缰走在无边的大草原上。

    他们幸福而自足。

    他们不知道,他们两个随意的一次出手,就替帮主解决了一个烦扰已久的心头微恙。

    流沙帮虽然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毕竟在大漠经营日久,难免会有坐大的嫌疑。

    何况,他靠山帮不也是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帮派一步一步坐大的吗?

    一只小羊羔,都指不定会长出尖角,更何况一只狼崽子?

    大漠草原,只隔区区二十里两界山。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这个酣睡于卧榻之侧的,还是只危险的狼崽。

    说不准哪天长大了,就咬你一口。

    这是他靠山帮绝对不能容忍的。

    任何潜在的对手,都要及早清除掉。

    最好是连根拔起,连丁点毛须都不留下……

    贵为天下第一大帮,他们太明白这个“第一”,是多少血肉与枯骨堆出来的。

    他们拥有肥美的草原。

    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浇灌出草原的,是雨水,还是人血……

    争第一不易。

    守第一更难。

    当然,他们有的是实力,随时去剿灭流沙帮。

    可惜师出无名。

    失却了江湖道义,这个代价实在得不偿失。

    但谁曾想,这群乌合之众瞎了眼,自个送上门来了。天赐良机,既然亲自送货上门,何不照单全收。

    一只狼崽子,收拾它最好是还没长出牙的时候。

    现在如愿以偿。

    二百两银子,太廉价了……

    流言没有翅膀,却比云雀飞得更快。

    流沙帮全军覆没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草原。

    很快传到了两界山。

    也不知道是通过哪个酒客的嘴,这个消息,夹杂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血腥传说,又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飞回了大漠。

    贫瘠的大漠,贫瘠的大漠居民。

    这声消息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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