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说分手就分手了。十几年的感情化为泡影,后来跟一个认识半年甚至于几个月的人结婚了,但是依然过得很好,甚至是过得更好。
我也问过她,十几年的感情了,就这样放弃不觉得可惜吗?
她的回答很简单,这样的感情坚持下去才叫可惜。十几年的青春不是说着玩的,但跟这个人已经没办法继续下去了,说白了,这份感情就是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继续下去,两个人会越来越不合适,甚至于把一辈子搭进去。
不继续下去,过去的十几年就这样没了。
所以亲们,是扔掉已经过去的比较值得,还是把没有经历的余生搭进去比较值得?
那个时候我也很白痴的惋惜过,十几年啊,放弃了多可惜。
她只是笑笑,跟我说,人就那几个十几年,她不想把以后的十几年都搭进去。
“我后半辈子还想好好过。”那时候她就是这么说的。
巴掌没有打到自己脸上,所以我才能这么圣母的说出这种话来。
仔细想想也是,双方都已经走到了头,不分手难道还留着过年么?
同理,关四于方圆来说,只是过去拿命爱过的一个人而已,她把能给的都给了,甚至可以说把命都给过了,只不过后来救回来了。如果没救回来呢?那就是把命都交代了。
她已经没什么遗憾了,曾经没得到过的爱情,她也不想要了,换句话说,她对关四已经看破了,再难爱上这个人。
盛维廷出现的时机确实是很好,但并不是趁虚而入,也没有卑鄙可言,他给过方圆选择的机会,是方圆自己选择了他。但我之前也说过,盛适当的时机出现的适当的人而已,哪怕那个时候出现的不是盛,方圆出院了,重新进入社会,随便认识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会成为她的选择。
只不过说的再脱离小说一点,再遇到任何人,会不会在意她的过去都会成为一个问题。
我在写这个番外之前就已经强调过了,这个番外不会让很多读者满意,大家看到这句话就不必看下去了。
亲们再接着追,我只当你们是默认了,也接受了我的提醒。既然如此,你们心有不满为什么还要说出来呢?更何况我后来在留言中也无数次的说过了,不喜欢看,不能接受,咱们就不要给自己找堵,不看就是了,把方圆昏迷当做结局不好么?
亲们一边要看,一边还要无视我的话吐槽,说真的,这是我最不能忍的一点,这次停更也是因为这个。
我没有要强行扭曲读者想法的意思,毕竟您有您的看法,我有我的写法。您怎么想,我没法纠正,但我怎么写,也请各位别来说教。
说的再简单点,我对爱情就是这样的看法,我不认为女人死心塌地爱过一个人,再爱上别人就是不合理的,就是错的。
我还是那句话,接受不了,不喜欢,咱们不看,不堵心就是,你也不必勉强自己硬看下去,而且还要来留言影响我的思路,咱们互不干涉,皆大欢喜。
我言尽于此,评论区我会继续开放,各位不喜欢的亲真的可以不必看下去。如果您非要看,一定想要看是个怎样的结局,那么就请您把内心的不满克制住,不要再留言控诉我,给我添堵。
废话多了,但希望各位理解,也谢谢各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