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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不以结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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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不会跟你路遥结婚。

    “好,我知道。”我打断他的话,笑得灿烂。

    我不想听他说,妻子的位置你不要想,我只是让你做我的女朋友而已,仅此而已,甚至他可能会说,路遥,这些都是以不结婚为前提。

    他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答应得这么爽快。

    他笑了,说:“谢谢你理解。”

    理解?

    顾琛,可你知道吗?以不结婚为前提,这有多伤人吗?

    他在我额上亲了一口,更加搂紧了我,跟我说:“晚上叫承南和小初出来吃饭,庆祝你正式成为我的女朋友。”

    我浅笑道:“这有什么好庆祝的?”

    他却不以为然:“我顾琛的女朋友当然要另当别论,必须要让该知道的都知道。”

    呵呵,他就是这样,太霸道,太大男子主义了。反正我也不能干预什么,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今晚的饭局除了莫承南和莫初,还有苏晓东和袁飞。然而见到秦超和海茜,才是让我最吃惊的。

    吃饭的地点在融城最大的酒店,顾琛提前让莫承南帮忙准备了。而在去之前,顾琛带我去买衣服,做头发,化妆,搞得跟要结婚似的。

    所以,我们吃过午饭就在外面逛,一直逛到晚上七点,我终于在进行最后一个项目,化妆。

    顾琛也不嫌累,惬意地在一边看着杂志,偶尔将眼神移到我这边,跟我点一下头。

    我倒是有点着急了,又瞟了眼墙上的时间:“这样迟到好吗?现在都迟到半个小时了,明明你请别人吃饭,却是最后一个到,就见一下朋友吃个饭而已,大家都认识,干嘛搞得这么隆重?”

    听我在发牢骚,顾琛放下手中的杂志,起身而立,颀长的身影迈步到我身后,他把玩着我刚刚做好的长卷发,看着镜中的我,浅浅笑道:“我就是要让所有人看着你登场。”

    “我有不是什么明星模特,搞什么登场啊。”

    “你是我女朋友这一点就足够了。”

    虽然心里也是甜甜的,但总感觉太夸张了点。

    我不说话了,他捏了下我的脸又转身回去,而后想到什么,对着化妆师说:“不用帮她涂口红,原本的颜色就足够了。”

    化妆师愣了一下,笑着回应:“好的,您女朋友的唇色的确不用再加以修饰。”

    我下意识地看向镜中,找到我的嘴唇,不是粉色也不是深红,就处在两者之间,被顾琛用力吻过之后,就会变成鲜红,我自顾笑了一下,的确是不需要再弄上颜色。

    以前在会所上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涂烈焰红,那样显得成熟,现在成天待在老家,每天都是素面朝天了,不化妆也给我省了不少事儿。

    偷偷从镜中瞄了眼顾琛,原来他有注意我的唇色。想到他每次近乎忘情地描绘我的唇形时,我身上竟然有了些异样,立马正襟危坐,却是听到身后顾琛呵呵地笑了一声。我抬眸看去,与他四目相撞,我的脸刷地一下全红了,蹙眉瞪了他一眼。

    终于搞定,已是半个小时后了,顾琛可能也觉得迟到太长时间了,他牵着我的手奔向门外的私家车。

    司机是陆明,我好像很久都没看到他了,跟了点了头算是打过招呼,他也同样跟我点头,然后就拉开后座车门,我先上去后,顾琛随后跟上。

    我正整理着自己的裙子,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顾琛袭击了。他一下吻住我的唇,纠缠了几下后就捏着我的下巴,将他的长舌送入。

    至此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不让涂口红,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无奈地笑了一下,手刚刚搭上他的脖子,手腕上的铃铛就响个不停。

    他的大手游移到我的胸前,一边亲吻着我,微微喘着气儿。

    “怎么办,这么好看,我都舍不得拿出去了。”

    我已经被他挑逗得迷了方向,刚张开嘴巴想说话,就被他堵住:“别说话,让我好好吻你。”

    “顾琛,迟到很久了。”我吱唔着提醒他。

    “他们知道我事情多。”

    “......”

    原本我以为就这样亲亲就算了,没想到他竟然在车里要了我一次,坐到他身上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得发现原来陆明不在车上,我仔细一看,他正站在车旁,一动不动。

    完事后,我埋怨他:“你看看,妆都弄花了。”

    我什么都没带,只有借着手机的黑屏看,还好没涂口红,不过,眉毛那边很明显地跑到外面来,头发更是凌乱不堪。

    他在我的侧脸上亲了一口,以未安慰,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我笑,看样子很是满足。然后帮我一起整理衣服和头发,全部弄完后他敲着车窗,陆明才绕过车头坐到副驾驶,直到顾琛一声令下,他才启动朝目的地开去。

    一路上,顾琛都牵着我的手未曾放开,哪怕是进了包厢。

    门一推开,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几双眼睛就齐刷刷地投过来。

    为了显示我的礼貌,我的视线一一扫向在坐,从左到右,莫承南,莫初,苏晓东,袁飞,直到最右边,居然是海茜和秦超!

    前面四位被顾琛叫来,我觉得正常,可是海茜和秦超出现在这里,太过诡异。

    我只愣神了几秒,便笑笑说:“原来有这么多人啊。”

    顾琛拉着我坐下,低头询问:“难道你不高兴?”

    我转头与他对视:“高兴。”

    简直太高兴,不仅高兴,还有惊诧。

    他说,让该知道的都知道,这是在跟他们宣誓,路遥是他顾琛的人了,尤其是袁飞和秦超。因为小山没被叫来,我就知道他的意思了。

    顾琛的心思是不是太缜密了。

    在坐所有人都心思各异,虽然有人跟我很熟,可是在顾琛的场地,他们也只能被动地吃菜说话。

    我看到海茜夹了一只虾给秦超,我慌忙制止:“他不能吃虾。”

    顿时,时间静止,所有人又将视线投向我,海茜有些尴尬,而秦超则看不出表情。

    秦超不能吃虾,一吃虾就过敏,最严重的一次还去过医院,当然,这一切海茜并不知情。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赶紧道歉:“sorry。”

    我是对着海茜说的,她尴尬地收回筷子,却被秦超制止,继续把她筷子上的大虾放进自己的碗里,笑着出声:“没关系,顾总请来的医生不仅治好了我的病,还将我的过敏治好。”

    顿时,我心里特别难受,我没有尴尬,只是觉得身处此地让我浑身不舒服。

    然后我就看到他将那只大虾吃进嘴里。

    仿佛在告诉所有人,还有我,他的过敏好了。

    不仅我会变,他也会变。这难道就是他传递给我的消息?

    正当我不知道要怎么下台的时候,他和海茜就都端着一杯酒,还站了起来,对着我跟顾琛说:“非常感谢顾总对我的照顾,我跟海茜无以为报,借着这杯酒,祝您和路小姐白头偕老。”

    我一时愣住,不知道要怎么办,因为顾琛没有表示。我有点着急,看着他。片刻后,便笑道:“谢我就不用了,如果没有路遥,我还不可能跟你有交集,不过,那句白头偕老,我喜欢。路遥,你是不是也喜欢?”

    “是,很喜欢。”我点头。

    他说:“那就好。快起来吧,人家敬你酒呢。”

    然后我们四个就都站着,喝下这杯带有白头偕老的祝福酒。

    从秦超这边开始,他们一个个地都来敬我跟顾琛的酒,而且顾琛还要求他们都送上那四个字。

    到了袁飞的时候,顾琛还让他加了一句‘早生贵子’。

    一顿好好的饭,我吃的食不知味。突然发现,做有钱人的女朋友真的不容易。

    不久后,莫初说她要去洗手间,让我陪她去,我正好也不想待在这里,太闷了,于是就起身跟她一起。顾琛拉了我一下,让我小心。

    我朝他点了点头后便出去了。

    里面就算打起来也不关我的事了,再不出去,我真的会被闷死。

    莫初上完厕所后就出来了,我坐在马桶上不想出来,直到莫初喊我:“路遥姐,你好了没?”

    “哦,好了,马上就出来。”

    洗手的时候,我才看到镜子前的自己有多不堪。头发乱了不说,脖子以下的地方有好几个吻痕,现在都变成深紫色的了,透着力量与张扬。

    顾琛给我选的是大碎花的绵纺连衣裙,上面是一字的只到肩膀,所以脖子下面就露出了大片肌肤。

    可是,留几个吻痕在上面虽然看着香艳,但现在只显得怪异。

    看着上面这些印子,还有他今晚请的朋友,我很想问他一句,有必要这么做吗?

    我深深地拧着眉,久久都没有舒展开过,水龙头下的水一直在流,而我却忘了洗手。

    莫初将水龙头关掉的时候,我才回神。冲她笑了笑。

    她看着我,说:“路遥姐,今天琛哥过份了。我以为就我们几个吃饭呢,你看看,他都叫了些什么人嘛,又不熟悉,还要陪他们讲话,他有必要这样吗?真是太不尊重人了。”

    莫初在为我打抱不平,我又觉得其实没什么了。

    “我没事,习惯就好。”

    说不定,这样的事以后会时常发生。

    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会儿后,她问我:“路遥姐,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琛哥以后不结婚怎么办?”

    我很诧异她怎么会这么问?

    “怎么会?每个人都会结婚的。”我故意这么说。

    她说:“其他人会结婚,可琛哥就不一定会。”

    我笑问:“他跟你说的呀?”

    莫初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纠结要不要继续说下面的话,不过她犹豫了下还是说了:“他是跟我哥说的。昨天他就来这边了,跟我哥在那聊了很久。你也知道,我哥很宠我,所以他们聊天的时候我在旁边他们也不会说。”

    我说:“那他是怎么说的呢?”

    原来昨天时候顾琛就到莫承南家里去了,告诉了他要让我成为他女朋友的事儿。

    莫承南很是诧异,问他:“这次是来真的了?”

    顾琛看着手里的烟,蹙眉道:“每次都是真的。”

    莫承南又问:“我倒希望这次你可以结婚。”

    顾琛笑道:“妻子我已经有了,没有人可以代替她的位置。”

    “你确定她可以永远做你的女朋友?”

    顾琛吐出一个烟圈,烟雾迷蒙了他的眼,良久后他才吐出几个字来,却是那样的令人震惊:“因为她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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