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这仨字儿堪比白贤的那句“忍着”,他俩互相PK起来是什么结果我不清楚,反正摁我都是一个死。
“几个月不见,我看你气色好了不少,吃得不错吧?终于听话,肯吃‘正经东西’了?”某四个字特意加重了音调,他好像仔细端详了我好一阵子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话问得很隐晦,也就是我这种“业内人士”才能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
我撇了下嘴,点点头,老实承认,“不吃不行,吃不下饭了。他们说我现在是千年一个的混血儿,但我却没有感受到一点儿力量,跟个废物没什么区别。而且喝血还喝不了人类的,会过敏似的,抓心挠肺地浑身烧着了一样的难受。”
我跟他自然是没什么可隐瞒的,但毕竟开出租的这个司机是“普通人”,于是便凑近他,附耳小声说道。
他只愣了下,就又笑了,上手摸摸我的头,“放心,养得起。”
“............”如遭雷击,一共五个字又差点儿把我的眼泪给轰下来。
当初,死而复生醒来刚见到他,他支使段猴子给我买衣服的时候也说过同样一句话。
忽然想到曾经有人讲,比起“我爱你”,“我养你”这句情话才最动人。
我和他之间,把这说成是情话,着实过了,但他......
他出言打断了我天马行空的乱想,调侃,“看这小表情复杂的,那脑袋里面这会儿一定更复杂了。你啊,跟着我,我还能饿着你?”
我脸发烫,心也噗通通蹦得厉害,暗忖这厮这张抹了蜜的嘴真是越来越厉害了,三言两语,看似朴实无华的话最是能打动人心,可不能被他给轻易影响,丢了魂儿迷晕了整个人去。
顺顺被他弄乱的头毛儿,清清嗓子,岔开话题,“嗯......咱先不说这个,诶,我有点儿好奇,你怎么来这儿了?还就你一个?又是在跑Chris给的什么‘业务’吗?”
我在机场查过,这地方离当初他们所在的那个城市可是相距甚远的,他只身一人,想也知道一定是有事情要忙才过来的。算我不地道,坐上车自觉脱困了才顾得上考虑起他,马后炮心道他就这样大大咧咧带着我一起,方便么?我可千万别给他添乱啊。
“不是。”他否认,瞧着我因为不想被他发现掌下部位九成已变成猴屁股而两手捂脸的样子莞尔笑了笑,继续解释,“没想特意到这里的,但我哪儿知道在机场会看到你啊,这不才临时决定改变行程的么,本来我是要转去...”
............
我俩正说着话,突然从后方来了一个巨大猛烈的撞击,即刻,前面也追尾撞上了。
一瞬间,我只觉得方向狠甩,天旋地转。紧跟着,车子一阵的翻滚砸击震荡。
不知道过了多久。
终于车子不再大动,我从他紧抱的怀中抬起头。
他满头是血,此时没有任何动作,我颤抖伸指去感受他的鼻息,万幸,还有气。
“......鹿...鹿谨...鹿谨!!!你醒醒啊!!!”我怕更加失血过多不敢大力乱摇晃弄醒他,只有靠喊的来试图唤回他的意识了。
他对我的呼叫毫无反应。
这种情况我们两个没死已属不易,我被他护着能基本毫发无伤更是走了天大的运气了,稍微一琢磨就知道伤得这样重,即便他是血族也只有踏实晕过去的份儿,还是趁早省劲儿放弃叫醒他吧。
眼下最大的问题是怎么离开这辆车。
我迅速打量扫了一圈周遭环境,倒翻过来的车子严重损毁,他那侧的车门被摔得折开,晃晃悠悠,要断不断地半吊在一边,我这一侧只是车门变形,车窗碎了而已。
想了下,我先从窗户自己爬走,再把他拖出去这个方法应该是可行的。
然而刚要往外探身的时候却发现左脚被卡住在前面座椅下面,试着换了几个姿势依旧动弹不得。
“救命啊!!!谁来救救我们啊!!!”我一边朝门的方向大声呼救,期盼着附近能有路过的人听到,一边努力将我的脚往外拽。
这种分秒必争的关键时刻,我们在车里待的时间越久就越危险,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油箱起火,再来个什么爆炸之类的,一会儿没事儿都要变大事儿了。
想来真算得上是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本来我没抱多大的希望能这么快就来人的,可估摸没太久之后,还真叫我看到鹿谨那边有一双倒立的脚一晃走过。
“别走!!!救命啊!!!求求你!!!救救我们!!!”我忙伏在鹿谨身上,对外面那双脚的主人扯着脖子呼喊求救。
那双脚闻声停下,凑到车旁,一个男人蹲身下来。
我把鹿谨往他的方向推,“先生,求求你,救救我们!求你把我朋友拉出去,我脚被卡住了,一会儿再帮忙拽我一把!”
倒不是我先人后己有多伟大,实在是比起还能挣扎挪动的我,鹿谨撞到了头,流血太多已经昏过去成了个没有行为能力的废人,救他耽误的时间必然是更多的。再说,他出去了,我不仅放心没了后顾之忧,也更有空间伸展动作撤脚逃离。
那男人什么也没说,很是痛快地点点头便跪到了地上,拽上鹿谨的两条胳膊往外拖。
片刻。
探头瞄见鹿谨已在不远的安全距离处被平躺放好,正等他再回来拽我,忽然脑中一闪,想到了一个问题,“......啊,对,救护车来了么?我们不上救护车,我自己会帮他包扎。”
急切向他申明,生怕他好心办坏事儿把鹿谨给弄上救护车,我们俩皆是无论伤势多严重都绝对不能去人类医院的主儿,一旦去了,身份立刻就会被暴露。
“还没有,我是凑巧路过的,没瞧见来专门救援的人呢。”他返身回来跪在车边,我还在跟我的脚较劲,他帮忙扯了扯我的胳膊见并没什么用,便出主意道,“先别管那些了,你这没法儿弄,得把那两个碍事的包包扔出来我才好爬进去搬前底座拽你啊。”
也对,我太着急都没想到这件事儿,应了一声,把我俩的包包分别扔了出去,然后稍挪开身子让了位置好方便他进来作业。
我以为他马上会来帮我,却不想他从地上捞了我们的包包,再架起鹿谨,转瞬消失在我本就已经很是狭窄的视线范围里。
............
这是遇见趁火打劫的还是什么了?光是抢东西不算完,为什么会弄走鹿谨?难不成......难不成也是血族?
没时间多想,我蹬顶着前座,拼命拉自己的腿。
手脚并用,终于在我几近歇斯底里,由于鹿谨的下落不明而即将要急疯发狂的时候,脚被成功拽了出来。
不敢耽搁一刻,我立即爬出了车。
扶着车子踉跄站起来,看了眼四周才知道不是我们一辆车这么倒霉,这是一场相当惨重的连环车祸,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痛苦的呻-吟声。
环顾一圈也没有看到鹿谨和那男人的身影,抽抽鼻子,空气中血腥和汽油的味道很大,混在一起更让我有些无从分辨。
我该去哪里找他们?
尽管方才被鹿谨第一时间紧紧护在怀里,可我的脑袋多少也有点儿被撞到,低头扶额想克制一下此时的晕眩感却正巧看到了地上的血迹。
我如今的味觉虽然对正常人类的食物已经退化到几乎没有任何体会,但对血液味道的不同却相当敏感。
伸舌舔了下手中残留的鹿谨头上的血渍,再蹲身用手指沾了点儿地上的血放入口中尝了尝。
无差,果然是他的!
我顺着血迹,拖着疼痛不止,仿佛被火撩过的左脚,用现在所能的最快速度追寻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