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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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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或作为城市形象的组成要素之一。在目前见诸媒体的城市形象广告中,城市旅游形象广告占到了2/3以上。

    其次是城市的经贸形象。经济商贸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凡经济发达的城市都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利用城市的优势产业来建构城市形象,一方面可以展示城市的特色和实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相关投资,为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因此,部分城市特别是一些缺乏独特旅游资源的三、四线城市就选择了经贸形象作为城市形象广告的主要内容。如义乌“小商品海洋,购物者天堂”、东莞“千年东莞,IT新都”等。

    还有城市的人文形象。人文风貌是城市主体精神的外化表现,是城市形象的核心要素。城市的人文形象可以赋予城市以精神气质,使城市灵动鲜活,倍添情调魅力;同时人文化的城市形象还可以拉近与受众的心理距离,富有感**彩,有利于增强城市对人的精神引力。城市形象广告以城市主体的生活情态和精神风貌作为诉求内容,可以说是触及到了城市品牌的内核。在近年来的城市形象广告中,有一些人文形象方面的尝试值得重视。

    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良好的站台广告对于城市综合形象的提升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3.2.2站台广告对城市形象的影响

    美国的城市学家凯文・林奇在《城市的形象》一书中写到:“城市形象的内容是与物质形式有关的,可以分为五类:道路、边沿、区域、节点和标志。”也就是说,这五项东西是城市形象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公众感受城市形象的主要渠道。的确,林奇第一个把城市形象的物质载体做了系统的研究和归纳,也给后来者提供了进入这个领域的理论钥匙,这种开创性是应该肯定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林奇研究城市形象的时间背景是在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城市形象的物质载体也有了一定的变化。

    我们认为,站台广告就是一个应该新添加的元素。实力传播(全球)于新近发布的全球广告支出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广告支出增长4.8%,达到4036亿美元。而2005年中国的GDP为182321亿人民币,按照现在的汇价折算约为22508亿美元,也就是说,全球广告支出总额已经相当于中国GDP总额的1/5。

    站台广告对于商家来说自然是有力可图的,这就体现了其在经济领域的威力。此外,它更是深刻地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形象。我们甚至可以说,当我们第一眼看到城市的站台广告,就能初步体会出这个城市在经济、文化和其它细小方面上追求的是什么。站台广告的好与坏、美观或难看、独具特色还是平庸恶俗与城市形象紧密相连,而且还关系到城市在各个方面的健康发展。

    3.2.3站台中城市形象广告运作时的问题

    1)广告目标的阶段性

    综观近几年的城市形象广告活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普遍缺乏阶段性广告目标设计。许多城市形象广告是企图用一个广告片达到多个广告目标:既想带动旅游或其他产业,又想吸引投资,还想塑造出城市品牌形象。结果就使广告的诉求内容过多,给人的印象庞杂,严重地减弱了传播效果。而对于传播力量并不太强的站台广告而言,这精准的目的性和吸引力成为重要。同时,城市形象广告是以树立城市品牌形象为总目标的。但一个城市品牌形象的树立不是一两次广告传播活动就能够完成的,而是一个时间相对较长的过程。因此,城市形象广告运作也应该是在总目标指导下由一个个有具体分目标的广告活动组成的阶段性过程。

    2)广告传播的长期性

    近年来城市形象广告在投放上,多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具体在站台广告上,一般是在投放之后便长期保持而并不经常更换或翻新,明显缺乏长期的延续性。对于站台广告而言,本来表达的空间范围就受到了限制,而且其表达内容容易受到自然和人为力量的侵蚀,极易出现破损或呈现出破旧的状态,若不经常进行翻新其形式和内容,刚会造成城市陈旧破败的错觉,对于城市形象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许多学者把这种昙花一现式的城市“广告秀”批评为政府“政绩秀”,就是因为这些城市的广告活动不符合形象战略长期传播的规律。事实上,有计划的、长期的、延续性的广告宣传是树立城市形象的比较有效的手段之一。

    3)广告表现的个性化

    近年来站台中的城市形象广告在创意表现方面,不乏一些成功的案例,但总体而言,还存在着“千城一面”、缺乏个性、缺乏新意的缺陷。大多数广告只是浮光掠影地扫描城市,或停留在简单地喊口号、玩概念上,对城市的独特价值缺乏有力度的表现,因此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相对于我们学校所在的城市西安而言,我们实习所到的成都市都在经济发展上较为发达,济南是经济强省山东省省会,而青岛、烟台、大连都是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且在经济发展上亦相对发达,但是在站台广告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去与西安站的站台广告并无大的差别。因而,我们在到达某地之时,并无耳目一新的感觉。

    广告表现的新颖创意和个性化,是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和关注度,取得广告效果的关键。城市形象广告和其他广告一样,在表现上必须要有明确的个性定位和新颖的诉求创意。[next]

    3.3站台广告的整治

    3.3.1整治的必要性

    上面我们已经提及站台中的城市形象广告在动作中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那么,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城市在经济、文化、社会发面健康发展,对于站台广告的整治已是迫在眉睫。

    打个比方,一个人的眼睛、眉毛、鼻子、嘴巴单个看起来都无可挑剔,但放在一张脸上却不敢恭维。这种情况在站台广告中表达的成为明显。我们不难回忆我们曾经经过的站台,各种大广告小广告参差不齐。试想,一幅精心设计的辉宏大气的城市形象广告旁边出现某医院某旅馆招揽顾客的广告,这对于城市形象广告的视觉冲击将会多么严重,而这一冲击必然影响到旅客对于这个城市的印象。并且若任由这种广告形式发展下去,很容易造成粗陋低俗的广告出现,千奇百怪的不规范的广告组合形成混乱不勘的“大杂烩”。而换种方式,若在城市形象广告旁边恰当地安排旅游风景区的宣传广告,则有可能形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广告效果。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城市形象广告的单体设计已远远不够,还要在各种广告元素的单体设计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一定空间篇幅之中,各种城市要素要相互沟通和渗透,其文字、高度、尺寸、色彩、风格,乃至人置于其中的心理感受,都要在协调中求变化,在对比中找联系。

    与此同时,站台作为交通集散的枢纽,同时也是许多不安定因素的所在。这里所指的不安定因素不仅仅指人口流动所形成的治安问题,还在于其信息混杂而造成的信息安全隐患。信息安全对于消费者权益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在我看来,目前除城市形象广告以外的其它站台广告存在各种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虚假信息。各种商家和地区为了种种利益的需要,往往倾向于提供给公众虚假的信息,误导公众,也造成了行业内尤其是旅游业内的不正当竞争,最终导致游客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含糊广告措辞。站台广告中有大量关于航班,酒店,旅游路线及费用等等信息,往往含糊其辞,往往容易使人陷入不法分子的文字圈套,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上当。

    再次,旅游社的广告已经成为站台广告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旅行社对于旅游线路的制定,只求“看上去很美”,却并不合理。尤其是某些出国旅游广告,地点过于分散。商家抓住不明缘由的消费者往往“贪多”的心理,制定看上去很美的旅游方案,吸引消费者,加之旅游局审查力度不够,这些旅游,实际上却让消费者花大量时间在景点之间的奔波。

    最后是相关商家联合恶意欺诈。譬如在组织消费者购物方面,往往会有一些“猫腻”,联合欺诈消费者。

    以上所提及的站台广告中所存在的大量问题早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这就使得站台广告的信誉度极度下降,甚至有消费者就说,站台内包括站台附近的一切广告均不可相信,这对于站台内广告的发展以及广告效益的发挥,已成为致使的中伤。基于以上原因,再考虑其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站台广告的整改,可以说是到了刻不容缓的境地。

    3.3.2整改措施

    柯布西埃比喻说:骆驼走路时眼睛总望着地,有石头的地方就避开,难走的路不走,易走的路才走,结果走出来的路是弯弯曲曲的。相反,人走路时应该是眼睛向前,望着目标直去的。我们认为:站台广告整治起点要高,也要抬头看路,也要望着目标直去。要有前瞻性,不能“就事论事”,“就广告论广告”。也就是说,要与社会、经济和环境景观效益高度统一。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了以下的方法和措施:

    1)正确定位城市。整治站台内的城市形象广告,不能把目光仅仅集中在店招广告本身,必须要从整个城市的定位来入手。针对具体城市的实际情况,给予城市一个正确而有号召力的定位,如香港就被定义为“动感香港,魅力之都”。

    2)张扬文化,寻找城市历史脉落。英国学者阿里・马达尼普认为,西方城市设计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七点需要认识城市设计概念之前统一和澄清:城市设计应当注重视觉形象还是空间的创造;城市设计应当关注城市物质空间还是社会内涵;设计过各与设计结果的关系如何;各专业职能之间如何配合;城市设计是一种公共行为还是一种纯粹的私人开发;城市设计是一种客观理性还是主观非理性;城市设计是一种客观理性还是主观非理性的过程。我们认为,对于站台广告整治这类的设计,同样要关注空间的创造、社会内涵。也就是说,只有寻找城市的历史脉络,延续城市的个性文化,才能让站台广告焕发出勃勃的生机。比如西安作为十三朝古都,自然以帝王之气为底蕴,以兵马俑、大雁塔、丝绸之路等文化符号为表达形式,营造出西安这座历史名城的独特性格。

    3)统一管理,分门别类,形成广告形式的整体感。这一措施最核心的部分就在于管理,在管理中注重统一。站台本身作为一个城市的特色性建筑,其内的格局往往比较复杂,而每一个城市的站台又各有其独特之处。所以针对不同的站台,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科学的管理。对于站台内不同的广告区位进行分区分类,并统一规划设置相关的广告形式及内容,在统一性上给予调整和关注。而且这样一来,有了有关部分的统一管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得到了保障,不合法不合格的广告均会退出站台,而各广告之间因其相互关系的合理利用而达到相互辉映的良好效果,对于城市广告形象的营造和站台广告商业价值的提高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举措。

    4)讲求协调,广告环境相得益彰。卡米洛・席蒂《以艺术原则为依据的城市规划》的灵感来自“自然”和“历史”。他的艺术原则着眼于“关系”,特别是城市设计和规划工可以直接控制和创造的城市环境里的公共建筑物、广场与街道之间的视觉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民主”的、互相辉映的。对席蒂来说,设计是“环境合作”的结晶,是活动。方位与地形的结合。他强调“向自然学习”,特别是地形与地貌。

    与之相似,我们也认为,站台广告整治要结合站台建筑的造型,要考虑与建筑本身特点的协调与搭配,要考虑周边环境的因素,使站台广告真正成为城市景观系统中和谐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具体的设计中一直贯穿这个原则,使得店招广告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5)形成独特的创意。前面已经提到,站台广告是非常容易出现千篇一律的现象的,而且在我们所到城市的站台中,已然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先前提到的统一主张不是一成不变,是在对于某个站台内广告作了统一布局的基础上,统一中有变化,在设计中体现无限创意。对于一个区域的广告设计而言,应该有一些统一的元素,比如色系的统一、尺寸的统一或者是图案的统一等等,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美观协调的前提下,单个广告还是可以伸展创意的翅膀的。我们不能为了追求统一而忽略了个性。因此我们设计的原则是:既要做到和谐有序,又要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广告空间。

    6)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站台广告有章可循。商家不是固定不变,站台广告也要面临更新换代,如何才能使得站台广告整治具有长期的效果呢?我认为,任何的改革,都是要依据于一些原则条款而得以完全执行的,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要依据于现有的法律规定,而且还要科学地制定一些相关的原则和规定,而且这种原则既要有技术上的具体规定,也有艺术上的参考式样,既有宏观上的指导,也有微观上的安排,尽量做到效果和可操作性的完美统一。

    4.结语

    戈登・卡伦提出两种不同的视觉层面――客观和会意。一扇门可以是“家”,也可以是一片有颜色的方块。但我们不能把这两个层面分割。眼睛像一个诗人,留意着任何一个它所触及的事物的比例、个性与“场所感”。成功的广告创意使得人们的眼睛接触到它时,视觉会告诉他们:“现在进入一处地方”,“现在处于一处地方”。我们在对于站台台内广告的整治过程中,强调突出城市性格,讲求文化内涵和独特追求。我相信,只要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站台这一城市问题场所,一定有更深厚的文化与商业价值可挖,一定可以成为城市的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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