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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节 《周礼》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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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传子并存的,曾经导致了延续百年的九世之乱。把王位传给儿子或者兄弟,本身就有传给长,传给幼,还是传给贤者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导致了王室的纠纷,继续久了最终导致的是王权的衰落。

    殷代从康丁以后,经历了武乙、文丁、帝乙、帝辛,明显地废除了传弟制而确立了传子制。周代在周公之前也没有确立嫡长子继承制,武王有兄长名为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从周公以后,历经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了孝王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并不是偶然,这种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该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在法律上免除了兄弟之间争夺王位,起到了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的作用。可以说,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

    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的诸侯相对于周天子来说就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的封国是大宗,同姓的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就组成了一个宝塔形状的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就是要组成这样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又前进了一大步。

    周天子能给诸侯疆土,但前提是土地必须是国有的,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是不允许买卖,恐怕也是出自周公。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有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周公的礼乐制度,一方面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另一方面也是周人具体实践的总结。

    下面是《周礼》的目录,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方便我们更好的学习《周礼》。

    《天官冢宰》:叙官、大宰、小宰、宫正/外饔、亨人/兽医、酒正/掌次、大府/职币、司裘/内树、九嫔/女史

    《地官司徒》:叙官、大司徒、小司徒、乡师/比长、封人/均人、师氏/媒氏、司市/掌节、遂人/土均、草人/羽人、掌葛/槁人

    《春官宗伯》:叙官、大宗伯、小宗伯、肆师、郁人/典瑞、典命/职丧、大司乐/小师、瞽蒙/司干、大卜/诅祝、司巫/神仕

    《夏官司马》:叙官、大司马、小司马/司险、候人/司右、虎贲氏/道右、大驭/形方式、山师/都司马

    《秋官司寇》:叙官、大司寇、小司寇、士师/朝士、司民/掌戮、司隶/庭氏、衔枚氏/司仪、行夫/朝大夫

    《冬官考工记》:总叙、轮人/輈人、筑氏/玉人、磬氏/车人、弓人

    本来自  ../bk/hl/32/32419/nex.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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