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被母亲逼的,一时间有种同是天涯伦落人之感。笑了笑,“既然都是被逼,那就签了这份合约。”
丁甜甜这才注意到桌面上的合约,拿起来看了看:“第一条,请谨记我们只是,试婚!
第二条,我不爱你。
第三条,你不要爱上我。
第四条,除了在你家人和我家人面前表现得像试婚的样子,其它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你是你,我是我。
第五条,我喜欢一个人住,我家没有请保姆和佣人,偶尔请家政过来打扫;既然我们同住,家务活交给你了。你吃穿住行的钱我出!
第六条,不要带任何朋友回来,不要告诉你的任何朋友我们试婚。
……
第十条,试婚期间请保持身心干净。
丁甜甜看完觉得还行,能够接受,爽快利落的在合约上签了字。
这反而让李易峰诧异了一秒,这样就签了?他上面还有些苛刻的条件呢,比如不要爱上他!难道这丫头不反驳下这一条?
可能是长久以来被人追着喜欢惯了,很少遇到不喜欢他的女人,他来了些兴趣,多看了她一眼。
“合作愉快。”丁甜甜伸出右手,冲他笑得灿烂。
“蒽哼。”李易峰点头,看着她笑起来还有对酒窝,甜甜的。
这女孩美的像首歌,小酒窝,长睫毛,迷人得无可救药……
但李易峰只是转身离开了,长得美又怎样,美丽的女孩他见得多了。
丁甜甜收了手,又坐下继续喝柠檬水,她知道李易峰不跟她握手不是不礼貌,只是没将她放在眼里,更没将她放在心上。
还表达出对她的无所谓,就是试婚妻子又怎样,不是他爱的。
他不喜欢,甚至讨厌。
好吧,路慢慢其修远兮~她要努力改变李易峰对她的态度,就算试完婚不能当夫妻还能当朋友啊。
她不爱李易峰,但喜欢李易峰,是那种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喜欢。
加油,丁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