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长胖点么?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长嘛,你听谁说过刚刚吃下饭立刻就变胖的?我扬了扬手里的三十块零四毛巨款,十分嫌弃这家店见不得“土豪”,拍拍屁股就走。
不等我走出面馆门口,却听人说:“瓶子,等我会儿!”
这里是sg乡,我虽然一直在这里上学,由于没“混社会”的缘故,知道我这个乳名的人不多,再加上我现在这副尊荣,能把我认出来的人少之又少。
我好奇的回头,看到一张国字型胖脸,平头、搭配一身人造革皮衣,典型的混子标配。人脸在我面前摇晃,看的不是很真切,主要因为我视力下降的缘故。
不等我分辨出来人是谁,这厮一脚踹在我前胸,力气巨大,当时就把我踹了个四脚朝天。由于力量打击过猛,导致我双手不自觉的张开,手里的钱飘落在地。打我的这厮快步上前,两三下就把钱财划拉在自己手里。
我竭力起身,想把钱抢回来,这厮重新冲过来,一顿猛踢,打的我眼冒金星。体质过分衰弱的我,即使吃了十个馒头、三碗面条,也打不过身高体壮的平头小子。
等这厮抓着我的脖领子耻笑我是个笨蛋的时候,我才把他给认出来,这是我的发小,住在村后头的汤宝。当初的班级第一名,如今sg乡首屈一指的大混混。
我只能怪自己倒霉,他手下有十几个小弟,我根本奈何他不得。那时的我,不仅年纪太小,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主意,而且法律意识很差,根本没有报案的想法,只能乖乖认栽。
可气的是,这小子打完抢完钱之后还不肯放过我,又拖着我来到sg乡沙场上。这里原来是一片建筑工地,如今是混混们的天堂。
汤宝的十几个小弟都等在这里,见到自家大哥之后纷纷鞠躬,齐齐喊“大哥。”把《古惑仔》里的情形学了个十足十。我很鄙视他们的照猫画虎,却无力反抗他们的邪恶淫威。
汤宝把我扔在地上,命令小弟们说:“以后想跟着我混的,挨个上去打他。”
我擦!这是什么道理?我出离愤怒了。
小弟们颇有顾虑道:“他是远近闻名的不祥之人,一旦动了他,只怕……”
汤宝二话不说,上来对着我一顿猛踢,边踢边炫耀:“有个屁事?老子刚刚抢了他的钱,狠揍了他一顿;现在又当着你们的面儿踹他,可有一星儿半点儿的厄运缠身?你们少听别人胡说八道,咱们出来混的就要天不怕地不怕!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谁要是不动手,以后别说老子认识他!我就是要用他来考察你们的决心!”
小弟们犹豫不决,汤宝越发愤怒,踢的更起劲了,浑然不顾我满身是血的苦苦哀求,也不顾惜一起长大的多年情分,这就是混混,眼里只有钱和兄弟。只可惜我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他利用的工具。
我很纳闷,但凡直接或者间接沾染了黄色牡丹的人都会莫名死去,为何他们招惹到“吃了死人花的我”却一点儿事都没有?难道说自从我吃了死人花之后,就把这朵花儿的“邪恶本性”全部集中在自己身上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某个小弟狂喊着冲过来,当有了第一个人加入之后,其他小混混纷纷效仿。而我只能被动挨打,很快昏厥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晚上,我居然被他们打的昏迷了整整一天。一颗仇恨的种子在我心中衍生,千万别让我缓过劲儿来,否则要你们好看!
现在我浑身就像散了架一样,小混混们在我身上留下了不计其数的深浅伤疤和青红肿胀。幸好他们没有打我的脸,不然我一定毁容。
挣扎起身,艰难前行,发现肚子饿的更加厉害。现在就算给我一头小牛犊我都吃得下。只可惜,除了喝风以外我没有任何食物可吃。
钱已经被抢走了,即使我现在金刚附体,夺不回一星半点儿。
早在汤宝他们鼓动我加入混混行列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些人花钱如流水。那时候的混混根本没有财务观念,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能像他们一样,不然就辜负了父亲的期望。我可不想在死后继续被他责打,如果我们父子能有地下相见的那一天,我更愿意做一个乖乖仔。
想到这里的时候,仇恨的种子逐渐平息。我不能学汤宝他们,因为我叫诸葛平候,我有凌云志,功盖武乡侯。我不屑与混混们计较什么!我的真正对手是死人花,而不是这些看上去很蛮横,实际上没有多大本事的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