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书房摆着。这玉佩便是用这南山玉石里上好的料子做的。今日爷赏你了。这歌唱得好,该赏!”
紫鸢双手接过玉佩,爱不释手的抚摸了一阵儿,转而又将玉佩给递出去,跪下道:“爷的东西贵重,奴婢受之有愧。我家奶奶那才是真正的好嗓子。爷不知晓,奶奶若是唱起歌儿来,西子湖上的歌姬都羞得不敢出面呢。”
孟时骞来了兴致,转了身子,对着荣瑾道:“可是真事儿?你不如也唱一曲儿。”
荣瑾不好拂了孟时骞的性子,可也不会唱什么民歌。她本是纯正的北方人一个,哪里有学过什么南方话。这南边的歌谣,她是一个字都不会的。想了半响,这才道:“南边的歌谣,方才既然紫鸢给夫君唱过了。那我便唱一个岭南那里的民谣。给夫君解解闷。唱得不好,还请夫君见谅。”
荣瑾唱了一首《山歌好比春江水》的现代歌谣。这身子的嗓子好听极了,空灵幽静,唱那样高音的歌曲,一点都不费劲。荣瑾的唱腔不似歌姬一样专门练过,所以唱起来格外的有一种朴实的味道,正好和这首原本就是土生土长的民歌配得很好。
一时间孟时骞都被荣瑾所吸引。荣瑾的眼神柔美,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却带着一股生机,一种野生一般的自然和淳朴。这是孟时骞这几十年里所不曾见过的。就算是那样不合礼教的宝月也不曾让他有过这样的感受。眼前的人宁静安详,躬仁谨秀,却在内心似乎有一种格外的野性,像是风一般捉摸不定。他是那样的渴望她,希望这个人留在自己的身边。
孟时骞半响从屋内站起来,久久的看着荣瑾。荣瑾微微低下头,避开了他灼热的眼神。他的眼中分明有着危险的信号。她躬身道:“粗鄙之音,污了夫君的耳朵。荣瑾自当自罚。”说罢,拿起了桌上的白玉酒杯,对着就饮了下去。接着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连饮三杯,她有些站不稳道:“荣瑾自罚三杯。”
微醺的醉意染得她连眼睑都是绯色的,孟时骞只觉得浑身似乎燃起一股热意,让他有些不清醒。壶里的酒是未经过兑水的酒,普通人一小口就会醉了。她连喝了三杯,定是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
荣瑾摇摇欲坠的支撑着身子,暗叹:这酒后劲十足,她也算是能喝酒的人,可一口气喝了三杯,难免有些上头。她扶额,想要回到座位上,可眼前的人似乎有了重影,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荣瑾越发觉得神奇,不由喃喃道:“这人还会分身术了。突然怎么多了三个孟时骞了?”
孟时骞哑然,这是荣瑾第一回正式叫他的名字,往日里,她从不唤他名字,也不叫他的字,只称他为夫君,似乎将他敬奉至天一般,疏离又恭敬。这样的指名指姓的叫法,似乎对他而言是种奢侈。
第三更大概得在凌晨了。大家不用等了,明天再来看吧。明天肯定都要去上坟吧。早些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