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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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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仙剑),边看在座的客人,客人们更是惊骇,有的就害怕的长跪在地上站不起来。

    这时,姚某才笑着起身说:“就到这吧!”

    用手一招,两道白光就直奔他掌心,收敛火光,又化作两粒铅丸吞回了口中,他毫不在意的又端起酒杯,倒满一饮而尽,接着大吃大喝起来!

    在场的客人都起身过来,说想要拜这个姚先生为师,当徒弟学剑术。

    姚某却摆手说:“现在这样的太平盛世,学了这个干什么去?我只会这点剑术,没有学过点金术,所以才来这里(蹭吃蹭喝)。”

    通判就赠送姚某一百两金银,他住了三天就离去了。

    【原文】边桂岩为山盱通判,构屋洪泽堤畔,集宾客觞咏其中。一夕,觥筹正开,有客闯入,冠履垢敝,辫发毵毵然,披拂于耳,叉手捐坐诸客上,饮啖无怍。诸客问名姓,曰:“姓姚,号穆云,浙之萧山人。”问何能,笑曰:“能戏剑。”口吐铅子一丸,滚掌中成剑,长寸许,火光自剑端出,熠熠如蛇吐舌。诸客悚息,莫敢声。主人虑惊客,再三请收。客谓主人曰:“剑不出则已,既出,则杀气甚盛,必斩一生物而后能敛。”通判曰:“除人外皆可。”姚顾阶下桃树,手指之。白光飞树下,环绕一匝,树仆地无声。口中复吐一丸如前状,与桃树下白光相击,双虬攫拿,直上青天,满堂灯烛尽灭。姚且弄丸且视诸客,客愈惊惧,有长跪者。姚微笑起曰:“毕矣。”以手招两光奔掌内,仍作双丸吞口中,了无他物,引满大嚼。群客请受业为弟子,姚曰:“太平之世,用此何为?吾有剑术,无点金术,故来。”通判赠以百金。居三日去。《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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