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他被戴上刑具,关押在下马桥南,打了一百**,又用绳子勒但没有勒死。
这时正赶上师铎的母亲从扬州所属的一座小城回家,路过法场,随即扶起他躲到桥下,他才苏醒过来。
执刑的人见到他,便用大木头砸去。
用马车拉到大堂上重新判决,还是和当初一样。
他的骄横暴虐之名,远远近近全知道了。
同族的人们竞相以谦损告戒他。
诸葛殷说:“男子汉怕的是不能够实现他的志愿,既然实现了,就应该好自为之。一个人在一生之中,难道还有死两遍的吗?”
果然,后来又对他再次行刑。
待他被弃尸路旁时,被仇人剜掉了眼珠,割断了舌头。
小孩子们拿起石头瓦块向他投去,很快就堆起了一座小山。
【原文】高骈嬖吏诸葛殷,妖人吕用之之党也。初自鄱陽,将诣广陵。用之先谓骈曰:“玉皇以令公久为人臣,机务稍旷,获谴于时君。辄遣左右一尊神为令公道中羽翼,不久当降。”令公善遇,欲其不去,亦可以人间优职縻之。明日,殷果来。遂巾褐见骈于碧筠亭,妖形鬼态,辨诈蜂起,谓可以坐召神仙,立变寒暑。骈莫测也,俾神灵遇之,谓之诸葛将军也。每从容酒席间,听其鬼怪之说,则尽日忘倦。自是累迁盐铁剧职,聚财数十万缗。其凶邪陰妖,用之蔑如也。有大贾周师儒者,其居处花木楼榭之奇,为广陵甲第。殷欲之而师儒拒焉。一日,殷为骈曰:“府城之内,当有妖起。使其得志,非水旱兵戈之匹也。”骈曰:“为之奈何?”殷曰:“当就其下建斋坛,请灵官镇之。”殷即指师儒之第为处。骈命军侯驱出其家。是日雨雪骤降,泥淖方盛。执事者鞭挞迫蹙,师儒携挈老幼,匍匐道路,观者莫不愕然。殷迁其族(族原作俗。据明抄本改。)而家焉。殷足先患风疽,至是而甚。每一躁痒,命一青衣,交 手爬搔,血流方止。骈性严洁,甥侄辈皆不得侍坐,唯与殷款曲,未尝不废寝忘食。或促膝密坐,同杯共器。遇其风疽忽发,即恣意搔扪,指爪之间,脓血沾染。骈与之饮啗,曾无难色。左右或以为言,骈曰:“神仙多以此试人。汝辈莫介意也。”骈前有一犬子,每闻殷腥秽之气,则来近之。骈怪其驯狎。殷笑曰:“某常在大罗宫玉皇前见之,别来数百年,犹复相识。”其虚诞率多如此。高虞常谓人曰:“争知不是吾灭族冤家?”殷性躁虐,知扬州院来两月,官吏数百人,鞭背殆半。光启二年,伪朝授殷兼御史中丞,加金紫。及城陷,窜至湾头,为逻者所擒。腰下获黄金数斤,通天犀带两条,既缚入城。百姓聚观,交 唾其面,燖撮其鬓发,顷刻都尽。狱具,刑于下马桥南,杖之百余,绞而未绝。会师铎母自子城归家,经过法所,遂扶起避之,复苏于桥下。执朴者寻以巨木踣之。驺殿过,决罚如初。始殷之遇也,骄暴之名,寻布於远近。其族人竞以谦损戒殷。殷曰:“男子患于不得遂志,既得之,当须富贵自处。人生宁有两遍死者?”至是果再行法。及弃尸道左,为仇人剜其目,断其舌。儿童辈以瓦砾投之,须臾成峰。(出《妖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