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时,任命康知柔为发运使。
院胥伍讽曾经得罪过康知柔,被他打过鞭子。
杨行密入城之后,伍讽立即揭发康柔二十多件贪污受贿等罪行,结果二人都被绑捆在军侯狱中。
康知柔平时和张守一不错,就说自己愿意用财产抵罪,张守一便将这话转告了杨行密。
杨行密认为这是张守一和康知柔对伍讽的**,他们做的事情是不可原谅的,当即命令将他们二人在狱中处死。
【原文】张守一者,沧景田里人也。少怠惰,不事生计。自言能易五金,以溺好利者。其后贫弊,不能自存,乃负一柳箧,鬻粉黛以贸衣食,流转江 淮间。吕用之以妖妄见遇,遂来广陵,客于萧胜门下。久不得志,将舍胜去。用之闻之,止之曰:“男子以心诚期物,何患无知己?倘能与用之同,即富贵之事,当共图之。”由是为用之所荐。高骈见其鄙朴,常以真仙待之。及得志,虽僣侈不及用之,贪冒之心特甚。二都建,为左镆军使,累转检校左仆射,其礼敬次于用之。每话道对酌,自旦及暮,不能自舍。诳惑之计,与用之常相表里,以致数年其事不泄。光启二年,伪朝授守一德州刺史。明年,渤海以闽川奏守一,事未受而败。乃从杨行密入城,又请为诸将合太还丹。药未就,会有康知柔者,本郑昌图家吏,昌图判户部,以知柔为发运使。院胥伍讽,尝得罪于知柔,鞭之。杨行密入城,讽遂发知柔赃罪二十余事。至是讽及知柔,俱系于军侯狱。知柔素与守一善,曰:“愿入财以赎罪。”守一即白于杨公。公以守一、知柔洎讽,事迹皆不可原,遂命就狱杀之。(出《妖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