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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查木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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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队身后,总会有一群腰别首的骑士,这便是商军这一特别的制度的由来。

    奥古斯丁还开展了一系列父亲未能展开的深入改革,他首先强调稳定的重要性,认为一切安定长久的基础都必须建立在国家制度的稳定上,想要让人们意识到这一点的强烈愿望让奥古斯丁来到元老院进行了一次重要的演说,他也因此被议政院授予了“第七元老”的称号。在他的精心规划下,查木斯国建立起了一套更为完善和成熟的标准化货币体系,得益于国土的扩大,中央政府的金银等贵金属的来源变得更为广泛,黄金的储备量也得到了提高,这就为货币铸造的稳定解决了困难,奥古斯丁命令大臣们对王国货币的基本样式进行了规范,圆形的金属货币上被印上了各个时期重要的人物肖像,大多是历代国王。同时,为了刺激商品消费,奥古斯丁还推行了奖励制度,他鼓励人们积极消费,能够消费特色商品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这些奖励包括烤鸵鸟、孔雀肉、上等的精油和橄榄油等等,当然,这也只是上层贵族们所能享受到的东西。

    最后,奥利西斯二世还制定了第一部详细的王国律法《公民法》,由于最早颁布试行于拜兰而又被民间称为《拜兰法》,这成为了查木斯公民们全体服从和适用的基本法律。随着查木斯的扩张,法典的影响遍及整个格洲,它成为处理法律纠纷和矛盾的第一手典章。它确立了西方法律制度的原则,即被告在被定罪前是无罪的,被告也可以在法庭上与原告公开对质。法官被认定允许且应该废除不公平的法律条款。随着查木斯的统治影响更加广泛,法典的适用人群也更为扩大,到了后期,更为完备的查木斯法律中甚至已经有了涉及奴隶权利的条款。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进步,这为查木斯的统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大大加速了各地区之间松散关系的一体化。古查木斯的法律原则深刻的影响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发展。

    然后,奥古斯丁和其之后的三位继承者再加上奥利西斯,这五位的统治时期被称为“五贤帝”时代,这一阶段,古查木斯虽仍然经历着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但总体上保持着稳步的发展,国家更为强大,经济也保持着良性循环,大众生活更加多样,新起的宗教团体和组织一一登上历史舞台,王国的版图更为坚固。最为可贵的是,当周边的邻居都开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向衰落之际,古典文明下的查木斯依然保持了良好的活力,并没有受到了这股浪潮的侵袭。波塞帝国灭亡之时,在位的查木斯王还进行了远征,一举又将王国的领土向东扩张了许多,得到了整个安法塔利亚,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应允之地”(地中海东部的狭长海岸地带),并且,还在北桑的沙漠上建立起了殖民据点,格洲人对他们眼中的奥杜伊洲的了解和渗透,就是于此间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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