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出赞许。他哪里知道,我可是被常风一身的伤给训练出来了,已经做到直面鲜血,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他从身上翻出一个小盒子,上面写着“金疮药”,递给我,“只有这个,我今天在巡查药铺时趁人不备顺手拿的。”
我不禁抬眼看了他一眼,他堂堂的西门堡主,竟然沦落至此,到自己店铺偷药去了。我见他眉头紧锁,全然没有惯往的轻浮之色,也知道他必是遭到算计,却不想让香玉楼的人和他的手下知道。
还好伤口在左边,这要是扎在右腹部,碰到脾啊,肝儿啊的,也就没命了,我看着他依旧冒血的伤口皱眉道:“这可不行,伤口太深,血止不住,得缝合一下。”
说着我从随身带的荷包里翻出针线来,幸亏古代女性为了做女红方便,总是在随身的荷包里带着针线,此刻让我就地取材了。
我想了想,又褪下自己的中衣,身上只剩下肚兜了,凉飕飕的,赶紧将被他脱下的外衣披上,抬头见他一脸痴呆的表情,直勾勾地看着我,不禁怒不可遏,都什么时候了,还如此好色不堪!
带着气将衣服撕碎,拿起一块布轻车熟路地到浴池里浸湿,然后为他清洗伤口。说起来,我穿到古代还真没闲着,四处从事我的护士大业,可惜我不是学医的,不然都能开家医馆,悬壶济世了。
清洗过后,我见他伤口处的皮肉都翻着,不禁皱了眉头,这要是感染怎么办,染上破伤风,一样翘辫子。扭头一看旁边的桌子上,摆着水果点心还有一壶酒,是为了沐浴时饿了吃的,眼睛一亮,拿起那壶酒打开闻了闻,还是高度的烈酒,马上倒在布上为他伤口消毒。碰到他时,他叫了出来,我恶声恶气地说:“你叫吧,一会儿将外边的人就都叫进来了。”
他咬着牙不敢再出声。我虽然嘴上说着狠话,也不自觉地轻手轻脚。我又用酒洗了手,接着拿起针线在酒里浸了浸,举起来对着他,毕竟是缝人,一时也不敢下手。
见我手一个劲儿地抖,他面露质疑惊惧,颤声问我,“你……缝过吗?”
我想起曾经钉过的纽扣和缝过的袜子,坚定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