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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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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郭百年对他的了解,甚至可能超过他自己。

    毕竟,王大牛可是昔日这左二厢中赛太岁门下的憨铁牛!

    不止代替着郭百年,管教下仆,还掌着家中门户的钥匙!

    这可是绝对亲信心腹,能把后背交托的人才有的待遇!

    其地位,就相当于现代企业的财务总监。

    这样的心腹,若不经考验,不摸清楚底细,怎敢任用?

    自然的,王大牛在郭百年这里和裸奔没有区别。

    他的为人,他的性格,他的喜好,他的家庭……甚至他的梦想和追求!

    在郭百年这里,都是一览无遗!

    随随便便用点手段,就将他钓成翘嘴。

    王大牛当即就哽咽着点头:“东家教诲,俺记住了!”

    郭百年微笑着颔首,正好这个时候,灶台上的饭锅,开始汩汩的冒泡。

    郭百年就站起身来,拿起那饭甑,走到水缸前,舀出些清水,稍微冲洗了一下饭甑内的竹篾,冲去里面的灰尘。

    然后等到锅中的糙米,煮到半熟的时候,用一块破布,湿润之后包起铁锅,放到一旁。

    将里面的糙米,用汤勺捞出来,倒入饭甑之中。

    这是标准的宋代煮饭流程。

    在这个没有高压锅的时代。

    想要把糙米煮熟煮软,就得先煮后蒸。

    同时,蒸饭还能避免锅巴的出现,减少粮食损耗。

    把糙米全部捞到饭甑之中后,郭百年就将饭锅重新放上灶台。

    然后,将饭甑放到锅中,盖上盖板。

    在通红的灶火的蒸煮下,锅里很快就冒起了热气。

    紧接着,浓郁的米香味在厨房中弥漫开来。

    咕噜!

    王大牛的肚子,忍不住的叫了一下。

    他从中午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东西,确实饿了。

    于是,他有些尴尬的低下头。

    郭百年见此,哈哈一笑:“铁牛饿了吧!”

    王大牛咽了咽口水,有些自卑,又有些矜持的说道:“俺不饿……”

    “可东家我饿了呀!”郭百年笑道:“铁牛一会陪我吃一点吧!”

    王大牛惊讶的看向郭百年,这已是这位神通广大,连和乐楼的东主都要卖面子,亲自出面相谈的年轻东家,今夜第二次请他上桌吃饭了。

    王大牛憨归憨,但不蠢,更不缺社会历练。

    他已不是孩子了。

    就算他是个孩子,可,在汴京城长大的孩子,五六岁就已经跟着母亲,给别人浆洗衣物,洒扫庭院了。

    又那里不懂,什么叫规矩?何谓尊卑?

    郭百年眼神真挚的看着王大牛那张黝黑的脸,轻声道:“铁牛啊……”

    “当东家我在鸡儿巷中,见到你的那一刻,便知道你是好汉!”

    “而东家我生平最重好汉!”

    他仰起头,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厨房的屋顶。

    破瓦缝隙之中,秋月之霜,点点落下。

    身前灶火燃烧,饭锅中,米饭的香气伴随着蒸汽,蒸腾而起。

    “更不要说,你是孝子!”

    “而东家我也是孝子!”

    说着,他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正所谓好汉惜好汉,英雄重英雄!”

    “故此,东家我从见到你的第一刻,就未将铁牛你当成下人!”

    “而是……兄弟手足!”

    王大牛浑身震颤,今日相遇以来的种种细节,涌上心头。

    眼眶不自觉的就红了。

    “东家……”他声音嘶哑着。

    “还叫东家?”郭百年望着他的脸。

    “改叫哥哥了!”

    “郭哥哥!”

    “哎!”郭百年大笑,曾经的赛太岁,在此刻复活上线:“铁牛既唤我哥哥,从此以后,你我便是手足兄弟!”

    “当生死相依,福祸与共!”

    “俺当誓死为哥哥效命!”王大牛不再犹豫,起身就拜。

    郭百年连忙将之扶起来:“兄弟手足之间,何必如此?”

    在这大宋朝,一个人要起势,首重的就是宗族亲戚!

    十余年前,一代名臣范仲淹,在其祖籍所在苏州吴县,倾其所有,买田置宅,立为义庄。

    以结范氏族人,养其孤寡老弱,扶其英杰,壮其才俊。

    当范仲淹去世,因为其所有财产,基本都已化作了义庄的产业。

    所以,其诸子不仅仅没有和其他当代名臣家族一样,在老父亲死后就分家,然后兄弟争产,叔侄反目,最终老死不相往来。

    而是继续生活在一起。

    而且,他们还在实际上用义庄主导了吴县范氏的话事权。

    不仅仅成功的获取了巨大的社会声望和清名,还得到了整个吴县范氏宗族兄弟们的全力相助!

    如今,这义庄已结出累累硕果。

    范仲淹诸子,得宗族乡党之助,在仕途上平步青云。

    这操作很眼熟。

    标准的现代欧美大富豪,用慈善基金避税和代际传递财产的手法。

    同时,还有着一股魏晋隋唐门阀的复古味道。

    只能说,不愧是天下名臣!

    再联想到,当初范仲淹刚刚起势,就想方设法,甚至不惜热脸去贴吴县范氏的冷屁股,以求认祖归宗。

    郭百年就顿感,自己需要学习和锻炼的地方还有很多!

    大丈夫,当不拘小节,不耻下问,见贤而思齐。

    奈何……

    如今的郭百年,没办法去借原身的宗族亲戚的势。

    因为,在当初,原身的父亲郭忠武战殁在贝州时。

    原身的母亲郭张氏,选择留了下来,继续抚养原身。

    为此,她不止和其娘家闹翻了。

    她还和原身的宗族叔伯们也闹翻了!

    不闹翻不行!

    因为不闹翻的话,原身很可能是长不大的!

    一套汴京城两庑一厅的院子。

    足以让人铤而走险。

    这年月,无父无母的孤儿,病死饿死,失足跌落汴河而死。

    一点也不稀奇。

    但,这就让郭百年很尴尬了。

    无论上一次,还是现在,当他想创业的时候,都借不到来自宗族亲戚的势。

    只能白手起家,只能单独拉起人马,也只能先找像王大牛这样信得过还用的顺手的人。

    不过,只要他能起势。

    那么,那些往日疏远的堂兄弟们、表兄弟们,就会自动自觉的靠拢过来。

    一如上次!

    这是人性!

    也如当初,原身的父亲战殁在贝州后,张家那边立刻来人过来,要求原身的母亲改嫁。

    而郭家那边的叔伯们,则纷纷【好心】的想要收养原身一样。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

    蒸了大约一刻钟后,饭终于熟了。

    郭百年在厨房里,找来一坛酱菜。

    “今天太晚了,家里也没什么酒肉,铁牛且与我就着酱菜凑合一顿吧!”

    “明日,明日我再去买些酒肉回来,与铁牛好好吃上一顿!”

    王大牛却是看着饭甑中蒸好的,热腾腾的米饭,不停的流口水。

    虽然糙米饭,卖相不好,口感也不好。

    但,它是米饭啊,而且是干的啊!

    不是汤汤水水,甚至连根筷子都插不稳的稀饭。

    也不是发叟变味的剩饭!

    它是新鲜的,刚刚蒸好的,干净的米饭!

    碳水的香味,涌入鼻腔,刺激着唾液腺,也刺激着神经。

    让王大牛的矜持,化为乌有。

    以至于,他连郭百年的话都没有听清。

    眼睛和脑子,只有灶台上的饭甑中,热气腾腾的米饭。

    那黄褐色的糙米饭。

    粗粝的口感,嚼起来有微微的苦涩味,很硬,需要仔细咀嚼才能下咽,有些时候还有拉嗓子。

    但……

    王大牛只是稍微回忆起上一次吃糙米饭的感受。

    他就难以自抑的咽起了口水。

    没饿过的人,没被饥饿折磨到夜不能寐,大口大口吐酸水的人。

    是无法想象,一碗热腾腾的,富含碳水的食物,出现在面前时的激动的。

    这是生物本能。

    郭百年见着,只是轻笑一声,便拿起准备好的碗,亲自给王大牛盛了一大碗。

    “铁牛,先吃着吧……”他将碗和筷子,递给王大牛。

    然后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接着,从酱菜坛子里,夹出一小碗酱菜。

    便蹲在灶台边,开始吃了起来。

    从醒来到现在,他也确实有些饿了。

    糙米饭的口感,依旧和记忆中一样粗粝,嚼起来很硬,有微微的苦涩。

    郭百年硬着头皮,慢慢的一口一口的咀嚼、吞咽。

    他知道,自己要吃饱才有力气。

    但在他身边,王大牛已经开始猛猛干饭。

    仿佛在吃什么山珍海味一样,迅速的大口大口的吞咽着。

    这是底层人的生存技能——在能吃的时候,尽可能的快速的吃下食物。

    于是,一大碗米饭,就这样被他在风卷残云间消灭得干干净净。

    而郭百年才吃了几口。

    “嗝儿……”王大牛忍不住打了个饱嗝。

    然后,他就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郭百年笑了一声:“自己去盛吧!”

    “别跟我客气!”

    于是,主仆两人,就着酱菜,将整整一甑米饭,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郭百年安排王大牛,睡到西庑的客房中。

    他本人则回到东庑那间属于他的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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