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有传进了我的耳朵,我举起手摸了摸腹中的小生命。
几个小时前,知道肖咏泉与我的恩恩怨怨,我曾崩溃的想要死,可是现在我有了小生命,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我和龙烨的孩子着想,我不可以放弃自己,不可以放弃已经是我家人的龙烨还有我刚刚步入人世的儿子。
甩掉手中恶心的匕首,我推门走出病房。
“女人,你去哪?”
金希冕紧张的拽住了我,像是怕我一转眼就消失不见一样。
“我去找硫酸,要将床上的尸骸处理掉。”
看金希冕刚才的反应,让他去处理尸骸是不可能的了,自己杀的怪物,还是自己善后吧!
只要花重金没什么搞不定的事情,我很轻松的从医院弄到了大量的硫酸将病床上姜沫沫的尸骸处理的干干净净。
恶臭味弥漫整件病房,那张床都被硫酸烧毁了。
我陪了医院好多钱才了事。
“女人,你去哪?等等我!”
临近傍晚,夕阳斜下,冬日的冷风吹在脸上特别刺骨。
我裹了裹身上的外套走在出医院的大路上。
金希冕一直跟在我身后“女人,这是要去哪?”
“回家,你跟我一路吧!”
回龙烨给我的家,我有一串神奇的钥匙走到哪个城市都有一座属于我自己的家园,那是龙烨为我添置的人生礼物。
金希冕的手伤正在恢复,他的嗓子是完全没有能力转好了,没了偶像光环,他无依无靠,先让他跟着我好了,照顾他一阵当做是答谢他的帮忙。
“那你老公和儿子呢?你有什么打算?能用的我的地方,我绝对义不容辞。”
金希冕对我很热心,他是好人我知道,一同上了出租车,我与他没说几句话,我在刻意跟他拉开距离。
这一座城市也属于南方,与FJ不同的是,它是发达的一线城市。
龙烨在此为我选置的房子依靠着一处很庞大的生态旅游区,它每个时间点都很热闹,人来人往,精致怡人。
想要出行去玩,出了家门口就到了。
房子被购置在大厦的最顶楼,阳台眺望的视线很好,可以观美景吹吹风,室内的采光也好的没话说。
家里的设施一应俱全,全部是崭新的。
“女人,你那只鬼老公还真了不起。”
进屋换了拖鞋,金希冕连连感叹。
而我则是直奔洗漱间,我要把身上被姜沫沫恶心的液体溅到的地方全部处理干净。
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洗去身上所有的污渍跟疲惫,看着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我拧了拧眉毛。
肚子里的种子到底是龙烨什么时候播种下的呢?
会是金希冕还没有受伤时候,我跟儿子去金希冕住处做客的那一次吗?
好像就是那一次……
才几天啊!肚里的小东西就活蹦跳跳的会说话了,鬼胎真是个神奇的物种,是不是龙烨游荡了上千年,基因太古老,都变异了,才使得我怀的孩子都那么变态?
“妈妈,你在想什么?我已经在你肚子里成型有了灵魂,能与你沟通讲话不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