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个城市里有家吗?”
他可不再是昔日万丈光芒的偶像了,以前的房子都是公司给他准备的,现在跟公司解约,他哪有家啊。
“我可以住酒店住宾馆,总之我不想再呆在医院了。”
金希冕说医院都是药水味受不了,他手臂的伤已经稳定住,不用再天天打吊瓶了。
“你的伤很严重,你还没有做植皮手术呢!我建议你最好不要那么快出院。”
我还想在医院多呆一段时间,直到龙烨带着儿子回来呢!
虽然说,龙烨再次回来不一定再用医院做出入口,可是,留在原地等他总归要好的。
“不,我的伤已经要好了,不严重,你看。”
金希冕动手拆开缠在手上的绷带。
我赶紧把没吃几口的早点收了起来。
再让我看他血肉模糊的胳膊,我会恶心的没有食欲的。
“昨天晚上就感觉胳膊很痒了。”
绷带全部脱落下来,金希冕本是坑坑洼洼的手臂不在血肉模糊了。
他的伤口处已经长出新的肉芽,它们生命力顽强,正在茁壮生长,那本是露出森森白骨的地方也被长出的肉芽覆盖住。
我惊讶的捧着他的手臂反复的看,龙烨都没有办法帮助金希冕重新复原受伤的胳膊,金希冕怎么会?
“金偶像,我们来看你了。”
病房的门被人敲响,肖咏泉的声音传了进来。
他又带着他女朋友来看金希冕了?
“我说了,我不再是偶像,你们不要再来了。”
金希冕没有让肖咏泉和姜沫沫进来,而是在病房门边将他们两个打发走了。
我站在屋内,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肖咏泉和姜沫沫的脸,我更不知道他们和金希冕之间有什么。
一切看起来都很平常。
重新关了房门,金希冕走进来手上又多了一束鲜花,这次他们送的是寓意很好的太阳花。
金希冕捧着鲜花走到了桌前,他将花瓶里枯萎的百合花取出来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将新鲜的花束放了进去。
我双眼定格在垃圾桶内的百合花上。
这花才在花瓶了呆了一天,怎么会枯萎的那么快?
我记得金希冕住院以来,肖咏泉和姜沫沫就每天都给金希冕送花了,一天一束,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古怪?
疑惑的走到垃圾桶旁,翻查枯萎的百合和桌子上新鲜的花束,遗憾的,我什么也没发现。
“女人,你说过要照顾我到康复的,我明天出院,你跟我一起去住酒店吧!肖咏泉和姜沫沫每天都过来,很烦人的,你不是怀疑他们两对我们不安好心吗?那我们更要离开医院,让他们找不到骚扰不了我们。”
又回到了正题,金希冕期待的看着我,他拆掉绷带的胳膊,我已经重新帮他包扎好。
“你告诉我,是谁治好了你的手臂?”
忽略他的语言,我疑惑的问。
“我不知道,昨晚睡觉的时候手臂就开始发痒,然后醒来伤口就好很多了。”
嘴角露着笑意,金希冕回答道,看着他真诚的双眼,他不像是在说谎话。
眉头拧起,我疑心重重,怎么也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龙烨和儿子今天晚上会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