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看出了端倪。
“抱住我,”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急促,唇一移,又开始咬她红透了的耳朵。
他从来都是心如止水,在地球上活了一千多年,很少有情绪,即使有情绪,也是不悦与冷漠,直到碰上身下的小人儿,他为她重置时间,为她拆魂,不想看到她与别的人亲热,一切的事情做得直接了当,没有一丝犹豫。
莫明的喜欢探知她的所思所想,不愿屏蔽,现在,更想将她的身也溶进自己的骨血里,突然间就想拥有她,不想把她给任何人。
圈住她腰身的手,力度开始加大,在她脖颈的吻也变得又深又浓。
“嗯,”方宁希轻吟,加起来活了五十多年的她,没有谈过恋爱,除了被方宇丰粗鲁的吻过几次,这还是第一次跟男人亲密接触,这个人还是她只敢仰望的方宇丰,心里有惊有怕,也有些期待,她想的再多,害怕的再多,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她喜欢上了他。
被他抱着吻着,血液里沸腾起陌生的狂潮,汹涌澎湃,将她淹没。
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即害怕浪潮将她掀翻,又有些喜欢被浪潮包裹、挤压。
手触上他温暖结实的胸膛,平滑的肌肤摸起来有大理石的感觉,每摸一下,血液就沸腾一分,也想更用力的去摸去抓,想将他紧紧的抱住按牢,将他据为已有。
掌心下突然又触到那颗小豆子,脑袋传来一阵酥麻,手轻抖,便停了下来。
“别停,继续。”他压抑的道,喜欢她轻抚他的感觉,他刚才听到她说喜欢上了他,心里猛的就涌上一股狂喜之情,轻轻的,像是对待珍宝般,吻上她的唇,吻得轻柔,吻得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