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真缺块手表,每次看时间都是用手机的,但这表也太贵了,就算有钱,丢了的人也会上火吧。
我抓起手表,跑到店外向三条路上张望,可惜一个人影也没有,要是他没走远,就可以还给他了。
我回到店里把表锁在吧台抽屉里,又拿笔在一张纸上写了一张失物招领,贴在墙上。
刚刚贴好,身后想起了娇发嗲的声音:“帅哥呀!你捡到值钱的东西啦?”
我一回头,面前是一个女人,女人很漂亮,身材很好,胸前高高隆起,浓妆艳抹,穿着暴露,妖艳的很。
见我看她,她妖媚的笑着,伸出右手,白细的胳膊像蛇一样弯过我的脖子,搭在我的肩上,一股香风直袭鼻庭:
“帅哥呀,把你捡到的东西送给我好不好,人家不会让你吃亏的,你想要什么,都--行!”
“都行”两个字她拖着长长的尾音,其间意味不言自明,我被她弄的有点面红耳赤,我还是初哥来着,赶紧拿掉她挂在我脖子上的胳膊。
“哟!啧!啧!舍不得那东西是不是,好吧,算便宜你了,我什么都不要,就想吃一顿饭,饭钱就用肉偿吧!”
说着话,她又故意晃了晃身子,胸器配合的巨颤,还没等我说话,她又贴了上来,用食指轻划着我的脸:“怎么样啊,帅哥!”
我赶紧后退了一大步:“吃饭可以,没钱,我请你好了!不用肉偿!”
说完,我怕她又贴上来,我立刻钻到菜品柜的后面:“你想吃啥?”
女人饶有兴致的看着我,眼睛里闪着精光,好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贝似的:“原来是这样啊!她还真的挺有眼光!”
这样是哪样?谁挺有眼光?
这句话她不是对我说的,是在自言自语,她不看菜品,眼睛里含着风情地看着我:“你真的不要人家肉偿?”
我点了点头,她好像十分遗憾地叹了一口气:“你不要人家,人家也不吃你的菜,走了,真无趣!”
女人留下香风和一声长长的叹息,出了店门。
直到她的身影都看不见了,我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这他娘的是什么情况?咋这么古怪呢?
这三岔路口较之以前荒凉了不少,昨晚上就一个客人都没有,今到好,还没到11点呢,先后来了两个客人,前一个还好,后一个简直了,就不是来吃饭的,就是想和我春风一度的。
我听说过开出租的,总会遇到流莺,没钱付车费,就用肉偿,可还没听说过,开餐馆的有遇到这种情况的。
被这女人这么一闹,我刚才因为点香的事儿,紧张煎熬的神经松下来不少。
不管神经是紧张还是松驰,该面对的还得面对,当落地钟准确的敲响了午夜11点的钟声,我内心矛盾的到了供香阁。
从香盒里拿起三只香,右手拿着打火机,犹豫着没有点着,心里再做最后的争斗:点着香,很可能会对我不利,甚至很危险。
不点着香我是安全的,但公司和暗影都让我必须点香,公司还好说,大不了开除就是了,可暗影说的明白,我不点香,他就会杀了可心。
我咬了咬牙,决定将危险留给自己,保住可心再说,至于“另一个我”郑重叮嘱我的千万不要点香的话,只好抛在脑后了。
我打着了打火机,就往香上送,就在这时身后突然响
起焦急的声音:大哥哥,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