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场。人们闹腾得太厉害了,再呆下去没准会把试卷给撕烂,而监考老师不仅不管,反而还笑嘻嘻地看热闹。成绩揭晓时,这科让自考生视为鬼门关的课程我竟考了89分,在所考的十几门课程中得分最高。心想,若不是让人干扰得提前离场的话,成绩一定会更高。拿到自考大专文凭时,距初次报考,已过去整整六年,耗时之长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想象。吃一堑,长一智,在紧随其后的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考试中,我仅用两年就顺利过关。何也?没什么窍门,一手抓作弊,一手抓打点,每考必过。在最后的论文答辩及综考环节,送给导师500元现金后,导师直接就把考题给了我。可见,我的汉语言文学本、专科文凭不过是徒有虚名,并无什么真才实学,我的文学理论功底几近为零,这是大实话。
我在写作方面形成的特长,更多是与自己的经历和爱好有关。我曾经历过一个非常真实、非常可笑的故事,也非常奇妙。多年来,之所以对这个故事始终念念不忘,主要是因为它曾给过我很大刺激和鞭策,一直被我视为写作能力真正由差转好的风水岭。初中补习时有一次考试,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是《论锲而不舍》。看到这个题目,我有点头大,头大的原因不是不会写,我是能写一些东西的,尽管不怎么爱学习,各门功课大都在“万岁分”之下,但比较而言,语文还是可以凑合一二的,因为我闲书读得多,肚子里多少也有点墨水。但这个考题却让我一筹莫展、束手无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作文题目下不了手,我根
本不知道“锲而不舍”是什么意思。实在没办法,只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锲而不舍的“锲”是弃的意思,“不舍”是舍不得的意思,“锲而不舍”就是想丢弃而又舍不得,疑虑重重,举棋不定。这样一种矛盾心理是十分有害的。为证明这个观点,我还举了一个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从前,有个农夫,看到一条冻得僵硬的蛇,本不想去救,但又犹豫不决,最后一念之差将蛇藏在怀里,救了起来,但蛇苏醒以后,却恩将仇报,一口咬死了他。通过这则故事,我发表议论说,千万不要锲而不舍,锲而不舍是有害的,会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虽说勉强把文章写了,但心里还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种望文生意、牵强附会的理解,很可能要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结果。事实果然证实了我的预感,我如此有“创意”的作文顿时成了语文组老师们为之捧腹的笑料,并被作为“范文”在初三年级四个班中广为传阅。看了我的作文,众人一个个开怀大笑,说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秀才,虽鲁迅在世亦不及也,把我羞得一连好几个月都抬不起头。从此,我的绰号“老秀才”便不经而走,整整传了两年,才随着环境的改变,彻底绝迹。
更糟糕的是,我写的这个“锲而不舍”的作文有史以来第一次得了零分,连个辛苦分都没给,也许,这是从古到今作文开考史上的首个零分,是当之无愧的前无古人。代语文的李金玉老师判卷时一直用的是又尖又细的红醮笔,但受我奇文的刺激,竟一时兴起,换上了又粗又重的大毛笔,手书了一个硕大无朋的“o”,活像一个真实版的大烧饼,“o”下面还画了两道齐刷刷的横杠,像一双筷子。言外之意是,烧饼会油手,最好用筷子夹着吃。这次考试,对我震动非常大,之后,我把初中各册语文课本中的解词,一条一条全抄在一个本子上,并认真背了下来。我想,今后什么错误都可以犯,唯独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低级错误绝不能再犯。
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犯得真有点不可思议,好像天方夜谭一样。确实,以我后来的实际能力,永远都不可能犯如此愚蠢的低级错误,但当时却真的犯了。人这一生啊,总会摊上一些可笑的事情,看似不可能,看似简单,却直戳灵魂,让人大彻大悟,收获一份意想不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