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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0第040节通天之信(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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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留给我的“颈痛、失眠、便血”三大后遗症,却时至今日如影相随、医之不去,每逢赶写大型材料,就全会不约而至。

    这些事情,我从未跟任何人说过,一则是谁会理解,谁会相信?二则是理解了又能如何?还照样不得再写。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补上一句题外话。为支持我工作,“三讲”期间,妻还特意向自己的单位请了两个月假,一门心思地照顾孩子,全力以赴地支持我写材料。尽管妻的牺牲让我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那一个个前所未有的艰巨任务,并使我博得了楼台市sw局二代笔杆子领军人的美誉,但她却因请假时间太长而受到了单位领导的指责,由此而形成的隔阂时至今日无法化解。而现在看来,她当初的付出与牺牲是多么的无谓和不值!

    在这风雨如晦的六年多里,偌大一个sw局,没有人在乎我的死活,没有人在意我的感受,没有人关心我的疾苦,更没有人理解我的苦衷。我像一株摇曳在荒野中的草,自枯自荣,自生自灭。但有人关心的却是我能不能在一夜之间写出一份长达万言的报告;能不能身处机关,足不出户,闭门造出一篇长篇调研文章;能不能将自己份内的工作千方百计、拐弯抹角地扣到我头上。

    然而,更让我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是,2001年我局主要领导调整以来,我这个立下汗马功劳的文秘元老居然一下子成了后娘养的孩子。

    既然是后娘养的孩子,自然也处处享受着与后娘孩子身份相配的待遇。2001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被扣发了2400元奖金,当年调资加上发补助总共1500元,也同样没我的份,据说是因为我不是正式工。谁都知道,我是公开招聘来的,向来按正式工对待,享受正式工的待遇,且这种待遇是以法定的形式规定的,而非口头约定,这有局务会议纪要为证,更有市局与我签定的在劳动部门备案的正式聘用合同为证。

    2002年,情况更糟,这一年单位集资建房,无我的份,而我的聘用合同上明文约定:享受分配住房待遇。我多次找张局长说及此事,但都无济于事。不仅房没分到,到年底时,就连往年一直享受的奖金、福利等一切待遇也被统统扣掉,总计7000多元。非但如此,一向执行得雷打不动的《信息调研奖励制度》也被大打折扣,2001年、2002年、2003年,我辛辛苦苦挣下的一万多元稿费也被拖着,直至现在分文不给。今年6月份,张局长曾当着边主任、贺组长的面,信誓旦旦地对我和另一个文秘人员小唐保证,一定要尽快兑现拖欠的稿费,取信于民。

    闻听此言,我兴奋得一连几天夜不能寐,觉得老天真要长眼,皇恩真要浩荡了。因为这笔钱一直是我这个以文为生的穷文人的救命钱,也是妻儿老小改善生活的保障钱。若能得到这笔收入,对一家人来说不啻是天大的喜事,对我而言则更是莫大的成就。然而,我高兴得太早了,张局长大话很久,稿费一直杳无音讯,据说是因数目巨大,怕引起正式工的非议,而正式工终日屁事不干就享受着无可比拟的优厚待遇,我怎么从来不敢有非议。

    何况,制度是给大家定的,不是给我一个人定的,谁愿意写,谁也可以得稿费,并非只许我挣,不许正式工挣。临年过节之时,孝敬父母需要钱,给老婆孩子添置新衣服需要钱,置办年货同样需要钱,我太需要这点钱了,曾不止一次壮着胆子、陪着小心,谨慎地找张局长,希望能给一点,以让我这个穷光蛋过个年,但得到的答复是“单位经费紧张,拨不出钱来。”

    顺便补一句,张局长不仅不给市局文秘人员兑现稿费,还要求各分局、县局都不要给文秘人员兑现稿费,说什么经费紧张,要把钱用在刀刃上。我就不明白了,公款吃喝有钱,购置豪华轿车有钱,出国旅游有钱,多此一举地盖大楼也有钱,为什么唯独发稿费就没钱?

    此后,我曾不止一次地想,到底是因为什么,我如此之多的合法权益被无端剥夺,难道我有什么过错吗?难道我有什么劣迹吗?亦或是无意之间触犯了张大人的龙颜?于是,我面壁思过,扪心自问,三省其身,以求有所悟,然而愚钝不化的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我素无恃才傲物,亦无玩忽职守,也从未贻误工作,更无有损sw形象之言行。迷茫之中,我忽然想到,难道是领导在有意考验我,试探我的耐心?于是,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扑在工作上,工作工作再工作,力求以此来感化领导。

    然而,天真的我又一次不幸地失算了。今年年底,是我聘用合同到期的日子。因此,不久以前,我翻出这份名正言顺却被张局长拒不执行、视如空文的合同,以此为镜,开始逐条逐项,对照审视这六年来的工作历程。我觉得,我完全忠实且始终如一地履行了合同上约定的所有条款,按照领导的要求完成了本职工作,恪尽了职守,但楼台市sw局却在好多方面违反了合同。于是,我这个书呆子对照国家政策,对照省局、市局的有关文件,又请教了律师,将楼台局未按合同支付我的报酬详列成单,递交了张局长和办公室边主任。

    也许是数额真得太大了,张局长对此看也不看,只问了个数字就置之不理了。还批评我不懂事,不尊重sw局的实际。但我认为,我所提的每一个要求都有相应的政策、文件作支撑,是正当的、合法的,没有一点弄虚作假的成份。碰壁之后,我又一连找了张局长数次,但次次都毫无结果。最后一次,张局长告诉我“以后再别找了”,“不要再向我提这个问题”,“有本事找省局去”。前两天,单位又发放今年的奖金、福利,总共6000多元,我这个编外人员自然分文没有,不管工作多么努力都一无所有。

    与各项待遇与日俱减相反的是,我的工作量却与日俱增。以前单位开会,除综合性文稿归办公室负责并由我起草外,其余文稿则按会议属性由对口科室自行起草。但自去年以来,无论单位开什么会,都由瘫在办公室的我起草,政研部门开会、党务部门开会、监察部门开会、稽查部门开会,任何一个部门开会,全由我起草。在这种空前绝后、令人发指之负荷的打压下,我像一个永不停息的陀螺,眼睛一睁,忙到熄灯,没命地转啊转,转个不停。我又像一个多子多难的老农,交代了老大交代老二,交代了老二交代老三,交代了老三交代老四,直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我不是怕做工作,而是这种一反常态、多得超过我负载能力的工作让我怎么做?一天到晚,材料多得抄都抄不完,哪还有时间去字斟句酌,追求质量?我常跟人说,你们一个月上二十天班,我一个月上四十天。有人睁大眼睛,表示不解。我说,我不仅白天上班,晚上还得没完没了地加班,一个月不是上四十天吗?

    我不明白,让办公室的一个秘书起草全局十几个科室该写的材料,到底是谁的旨意和上谕?是贯彻了省局“改革与管理”的重要指示,还是楼台市sw局独创的具有楼台特色的伟大发明?

    我还不明白,我的合同是经劳动部门验印的合法合同,为什么就不算数?

    我更不明白,作为执法单位的sw部门,在高喊依法行政、依法治收口号的同时,为什么自己却在故意执法犯法?亦或是sw部门只执行sw法,只受sw法约束,而对其它法律特别是劳动法就可以置之不理,甚至可以公然践踏!试问尊敬的省局领导,作为执法部门的我们不遵守法律,不依法办事,怎么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千千万万的管户依法配合我们?我想,也许是张局长对我不满意,想以此逼走我,这也无可厚非,一朝天子一朝臣嘛,这也符合历朝历代的规矩,我完全可以理解,完全可以接受。

    但我认为,在合同期内,双方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责无旁待、毋庸置疑的天职。等到合同期满,张局长可以不予续签,我立马走人,岂不两全其美,两不相欠,难道我会死赖在sw局不走?我是个烂文人,还有点烂文人的烂面子。况且,离了sw局又不是不能活了,千千万万的人不在sw局工作,不也一日三餐、衣食无忧吗?

    但我终于明白,张局长之意是,让我将血肉、骨头、灵魂、精神乃至浑身上下每一寸能够贡献力量的地方全部、全天候地为他所用,而对我回报的却是将仅够维持生计的待遇一降再降,将以必要的待遇所支撑的最起码的生活乐趣降到多低水平我还能继续干活,继续为他耗费大好青春。

    这些天来,我常想,要是我吊儿郎当,不好好工作;要是我吃喝嫖赌,无恶不作;要是我以权谋私,坑害企业;要是我不求上进,损害sw形象,那么张局长以此来惩罚我,我也算恶贯满盈,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无话可说。但我向来谦虚谨慎,勤奋上进,兢兢业业;向来诚实守信,待人宽厚,与人为善;素来有功、有绩于sw局,何致于此?!苍天何在?!!公理何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光芒何在?!!!!

    张局长让我不要再找他说这事了,是不是以为我就没地方说理了?我想有英明的省局领导在,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在此,我再次对打扰省局领导表示歉意。

    最后,我必须重申一点,我并非跟张局长有什么过结,也并非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我只是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讨回应得的报酬,除此之外,别无它图。

    请省局领导认真核实我的情况,给我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

    信的末尾,我附上了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诉求,以及自己六年来公开发表在刊物上的所有文章所形成的集子,以证明自己这么多年工作是用心的,成绩是显著的,以唤起省局领导的重视与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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