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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魔狂圣》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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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自己最初想表达的意思。

    就像去商店买衣服,人们总是热衷于自己的第一印象,走了很多的店,可是最后还是回到第一家店,然后买下自己第一件看重的衣服。

    写做,其实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灵感不灵感的说法,只要把事情完整的表达出来,然后加上自己独有的润色的特点,那么,你的这部书就是写完了。

    而且我一直认为,只是一直干坐着,然后冥思苦想去写的书,是很没有激情的。若是想要自己的书有激情,最好的一个办法,那就是会玩。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会玩。记得我以前看到过一句话,男的是个画家,女的对男的说,只有会玩的人,才可以画出人们喜欢的画。在这里,我同样要说明一点,只有会玩的人,才可以写出人们喜欢看的书。

    在这里,我要老实的交代一句话,其实我并不会玩,但是我一直在学习着怎样去玩,怎样才可以玩得更精彩。

    我每天走在上班的路上,我就把自己的心态调整成一个小孩子的样子,一路走走跳跳,一会蹲在地上看蚂蚁奔跑,一会抬头看天上的鸟儿一字排开飞行着,或者自己会高歌几曲,或者就是突然想起了某段话。

    这一切,都是我在学着玩,而且,一直以来,我觉得只有小孩子才是最会玩得,他们的心思单纯,玩出来的东西才没有被这个社会所污染,而不像大人,连玩,都要顾及很多东西,这样的人又怎么样能玩出精彩呢。

    好了,不说了,其实我想说的是,要想写得好,那就学会玩吧。

    最后,谢谢那些支持我的人,还有那些编辑们。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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