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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小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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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恨不可!同为年龄相仿的小孩,子莘那么乖顺听话,这小魔王却这般混帐,实在是太不可爱了!

    ……

    梨苑戏班的船靠在河岸边,巨大的跟薄府梅园的那座阁楼一般,似乎有四五层,远远望去,依稀可见几个窗户没有关严的房间有粉红色纱幔在随风飘扬,仿佛飘荡着一缕缕香风,融入空中,诱人至极。

    为了效果,梨苑戏班都是夜晚唱戏,白天休息,所以现在靠近这边的河岸冷冷清清的,大船上也没有大笑声传出。

    “站住!你小子作甚呢?”薄欢要上船的脚步被一旁的粗汉拦住,一脸的凶恶,“你当这儿是大街呢,可随意出入?”

    薄欢向他拱了拱手,谦和道:“在下姓吴名欢,因为身上盘缠为贼人所窃,如今三餐没有着落,听说戏班在招人,便想来此谋个差事,以继三餐。”

    粗汉上下打量了她一下,目露不屑,“就你这纤弱的小身板,手不能提,肩不能挑,毫无可取之处,能做什么?走吧走吧,我们这儿不需要你这种废物!”

    薄欢继续拱手,做出一副酸腐秀才的模样,“阁下不知,在下虽不长个儿,但自小熟读诗书,也懂得些算账之理。杂工这些重活儿虽不一定能帮得上忙,但许能在台本和账房方面出力一二。”

    粗汉愣了愣,看她的目光由一开始的鄙薄变为慎重,“你当真识字?”想了想,这小子长得这般瘦弱,举止又文绉绉的,虽然穿着简陋,目光却坦然自信,没有一点穷人的自卑和怯懦,倒挺似那些自命清高的酸秀才的范儿。

    这个时代,除了为了考取功名的读书人,只有那些高官贵人,亦或是那些为了摆脱无知暴发户等名头的富贵人家,才会去识字的,像一般的下等百姓,向来是目不识丁的。而这些目不识丁的人,对识字的人,总多多少少带了些敬意的,至少不敢鄙夷。

    薄欢见他态度有变,自然喜闻乐见,再次拱手,“在下不敢有所欺瞒。”

    “那好吧……”粗汉又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迟疑地开口,“我带你去见清姑姑,能不能留下,就看你小子自己的本事了。”

    “有劳阁下的引荐了。”

    ……

    粗汉口中的清姑姑是个容貌美艳出挑的芳龄女人,大约二十七八的年纪,薄欢见到她的时候,她似刚睡醒,一头瀑布般的墨发慵懒地披散着,身上着了一身薄若蝉翼的纱裙,欲透不透,肩上披了一件雪白色的狐裘,正打着呵欠走出房门,见到粗汉带着薄欢走过来也不吃惊,狭长的眼眸动了动,打量了她一眼,便转移了视线。

    显然,对她这个身形瘦弱矮小的黑面小子,她的兴趣不大。

    粗汉将人带进来,不管她有没有兴趣,解释终究还是要的,当下低头顺眼,恭恭敬敬地禀报道:“清姑姑,这小子叫姓吴名欢,想在我们这儿谋一差事。”顿了顿,又补充上一句,“对了,这小子说他识字。”

    闻言,清姑姑给面子地回头,正正经经地打量了薄欢一眼,微微上翘的嘴角欲笑不笑,“你当真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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