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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章 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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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唐密不由得心里很后悔,刚才一时大意,本来对紫衣女人走路的样子有所防备,应该痛下杀手的,没想到,还是走上秃子那条老路上面,看来,那个叫狗熊的秃子跟他的妹妹都是自己的克星,惯于扮猪吃老虎,自己一再上当受骗,也算是巧合至极。

    紫衣女人转身对着唐密,狞笑着说道:“原来,你的身体这么弱,跟小白脸差不多,我倒是小瞧了你的心机,高看了你的身手,哈哈哈……只有到最后的才是最后的赢家,你去死吧。”说完,正要对唐密痛下杀手。

    一声枪响,人们惊讶地看到,从紫衣女人的前胸流出泊泊的鲜血,她的眼睛瞬间变得黯淡,努力回身看去,陈家兴的脸上毫无表情,手中的枪冒出蓝汪汪的硝烟,被风吹散了,像是带着一个人的魂魄,一起消失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之中。

    直到紫衣女人倒下,陈家兴才淡淡地说了一句:“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能放,你安心去吧。”

    唐密争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狠狠踢了紫衣女人一脚,说道:“没让你喂蚊子,便宜你了。”

    陈家兴抓住紫衣女人的头发,把她的尸体拖走,像是拖一跳死狗一样,找了一个山坳,把尸体扔进去,找来一些石块掩埋了事。

    刚才的主动权在双方之间变来变去,让人眼花缭乱,心惊肉跳的,最后还是唐密一方胜出,胜利者可以活下去,失败者只有死才能平息恩怨。

    唐密把打来的野兔子剥皮之后,架在树枝上点火烧烤,剩下的三个女人,除了莎莎还算镇定,那两个女人看向他的眼神里面带着恐惧和仰慕的味道,争先恐后上前帮忙。

    唐密暗暗叹息,这些人真是现实啊,为了能活下去,不惜曲意承欢讨好他,她们都知道,想走出天山,一定要跟两个男人搞好关系,要不,不用他们杀人,莽莽苍苍的大山就是天然的杀人机器,一个女人在山里很难活下去的,于是,唐密很是看不起这两个女人,她们跟莎莎比起来,心中缺乏坚忍不拔的勇气,充其量也就是给男人玩弄的花瓶而已。

    唐密懒洋洋地坐着,陈家兴已经回来,跟莎莎肩并肩坐在一起,从侧面看上去,他们俩人真的很般配,莎莎眼波流转,顾盼生姿,眼角满是春意。

    唐密看不得她搔首弄姿的样子,会让他想起跟罗漪在一起的情景,伊人已去,他睹人思情,心中更是觉得凄凉。

    第二天,五个人才来到一个山谷里面,陈家兴进山之前已经把在沙漠里被狼群冲散的骏马和骆驼留在此地,再次回来,那些牲口还在。

    分了两匹骆驼和淡水食物给野猪抢来的女人,让她们离开,顺着天山一路向东就会到达凉州,从那里进入内地,她们就是自由之身了,她们的身带着野猪的全部家当,能够开始新的生活。

    唐密遣散了女人,看到莎莎没有离开的意思,对陈家兴说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陈家兴回头望了望天山,说道:“此间的事情已经了结了,没啥牵挂的东西,我跟莎莎商量过了,陪着你走到塔克基斯坦跟中国的交界处吧,然后,我们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住着,放牧牛羊,生一堆小孩子,好好享受生活吧。”

    唐密点点头说道:“那么,我们这就走吧,向西,继续走下去。”

    三个人带着劫后余生剩下的五头骆驼和四匹骏马,顶着黄昏继续走下去,离开沙漠,在草原上马匹更快,骆驼只有在土质松软的沙漠里才显示出长处,到了草原之后速度更慢。

    晚上休息的时候,唐密跟陈家兴的帐篷只有几米远,刚刚闭上眼睛,被一阵呻吟声和急促的喘息声惊醒,顿时睡意全消,手里抚摸着两颗狼牙,心理生理上的郁闷都得不到发泄,唐密悄悄起身,把自己的帐篷挪开,直到听不到声音,这才能睡着。

    以后,凡是晚上休息,他都离开陈家兴和莎莎二人远远的,一是因为自己能冷静下来,二是,不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

    陈家兴早晨起来,看到唐密搬了地方,笑了笑说道:“在沙漠里的时候,我的耳朵里也不得清静。”唐密想起跟罗漪在一起的时候,肆无忌惮的叫声,不由得会心一笑,说道:“那么,我们之间算是扯平了。”

    “等遇到了合适的女人,你也找一个带着吧,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会非常辛苦的。”

    唐密颓丧地摇摇头说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还是算了吧,我的心已经跟着罗漪一起死去了,不会再对女人有兴趣的。”

    陈家兴无奈地摇头,他才不信呢,狗,能改得了****?男人能离开女人?别看唐密的嘴里说着不要,他的身体和精神上还是需要女人的柔情的,一个英雄一样的人,只有女人的一双柔荑才能安慰心头的创伤。

    在一个叫做银泉的小镇补充了淡水和食物,下面的路他们要横越天山,穿到西藏的北部地区,现在已经是九月了,过了横穿天山的最佳时间,九月的天山上面开始降雪了,山陡路滑,不适宜登山。

    草原上处处能看到枯黄的野草,漠漠草原充满了沙场点兵的萧瑟,风,有了骨骼的质感,一件衣服轻易就能被风吹透,人骑在马上不得不缩着脖子,佝偻着身体。

    开旅店的老板看着他们说道:“现在穿天山简直是找死,在山下还是秋冬交接的阶段,到了山上,就是冬天,一会儿冰雹一会儿是鹅毛大雪,你们不如绕过西西里,从石河子那边穿过去,虽然能多走几千里的路程,生命一点没有危险,要不,还是卖了骆马,坐班车走吧,比你们拖着笨重的行李快得多。”

    唐密摇摇头说道:“你不会明白的,我们就是用这样的方式穿过天山,证明自己,向古时候的人学习。”

    老板很是鄙视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们就是闲的没事干,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死了,你们家里的人还不是哭着喊着要人?真是不生儿不知道父母心啊。”

    唐密苦笑一声,他的想法跟世人比起来,在这个季节登山等于自杀一样,世人永远不会明白,追求梦想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对于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

    只有梦想才能推动文明的进步,只有带着年轻时候的梦想,勇敢地走下去,才能在年老的时候说不后悔,要不,平平淡淡的人生太没有意义了,只有喝烈酒杀豺狼虎豹的人才能站在人生的巅峰,俯视脚下的芸芸众生,笑看风云。

    唐密跟这个穷乡僻壤的小老板没啥好谈的,这样的人,注定了一辈子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不会有啥热血和冲动,更不会有什么激情澎湃的惊人之举。

    他拨通了曾佛雯家里的电话,没想到是荆红绫接的,她说曾佛雯出去挑水了,跟曾佛安一起去的。唐密知道,在张掖市,挑水需要走很远的路,本来,市区里边已经有了自来水,可是住在老区的人普遍不愿意安装自来水管道,说自来水不好喝,有一股子药味,他们偏偏喜欢喝井里的甜水,住在这里的人,每天担水成为一件大事,不但要给自己的家里担水,还要给自己不能担水的人家送水,比如,曾佛雯兄妹不在家的时候,他们的父亲一个人在家,经常有邻居给他们送水,现在,家里的年轻人回来了,当然要回报邻居们,还上这份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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