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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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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阙。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县(悬)于玉堂及台殿前。又铸天禄虾蟇,吐水于平门外桥东,转水入宫。又作翻车、渴乌,施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这是我国“翻车”一词见于史籍之始。在此以前的任何书籍中均未见记载。毕岚的“作翻车”才是“始作”(“创造”)。据唐李贤(章怀太子)注云:“翻车,设机车以引水。渴乌,为曲简,以气引水水上也。”所谓“设机车”是说他所创造的翻车上已有轮槽板、齿轮等机械传动装置。

    毕岚创造的“翻车”,据考证就是我国乡村中一直至现代还使用的龙骨水车的前身(见王桢《农书》),基本原理与结构并无多大变化。

    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毕岚不仅负责铸造了“铜人”、巨“钟”,会“吐水”的“天禄”(神话传说中的兽名)、“虾墓”(即蛤蟆),还负责制作了“设机车以引水”的“翻车”和“以气引水”的“渴乌”。况且,东汉早有宦官监工制作器械的先例。所以,毕岚创制翻车是完全可能的。

    诚然,身为宦官的毕岚是不可能亲自去制造翻车的。然而他负责制造的翻车,且能大量引水,开我国水车历史之先河,这在距今一千八百年前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的伟大发明。毕岚所创造的翻车,虽未直接运用于农业生产,但“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故对于国计民生也是有一定贡献的。

    我们知道,汉灵帝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在位时宦官继续专权,贪污腐化成风,公开实官鬻爵,天下田亩增税十钱,大建宫室等等。阶级矛盾激化,终于爆发了黄巾起义。因而毕岚的发明创造就只能用于宫廷游乐,根本不可能用于发展生产力。到了曹操统一北方后,魏国的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要求当时的科学技术也能够适应生产的需要而有所发展,这时“发明家马钧”便应运而生了。

    马钧在前人创造用来吸水洒路的翻车的基础上,设法加以改进,制造了既轻巧又便于操作的翻车。这种翻车,连小孩都能转动,且能连续提水,可见有很大改进,所以很快流传民间,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具之一,“后来逐渐推广使用,提高了抗旱能力”,在今天也还有一定的作用。

    马钧虽“巧思绝世”,但出身贫苦,加之封建统治者对科学技术创造发明的极端不重视,他的革新与创造,往往遭到只会说空话的达官贵人的讥笑和非难,故多不见经传;毕岚虽见诸史册,但却是宦者,加之东汉的宦官多数横行不法,故也被世人所不齿。

    毕岚是我国历史上“翻车”的“创造”者,而三国时的马钧,应是翻车技术的“改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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