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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釜底抽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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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春末初夏。

    这是一个满天星光的清爽夜晚。

    在无数街灯闪耀着的市中心街区,街道两边到处都悬挂着五光十色的招牌和广告,吸引着许多过路人进出这些商店里闲观或购物。晚上出来逛街的人们,都能从中感受到这座城市所具有一种喧嚣而繁华的迷人魅力。

    晚上十点多钟,两辆日产轿车一前一后地夹着一辆加长林肯轿车,一起开进了南疆市“南宛”酒店的大院内,先后停在了镶嵌着“帝国之花”五彩灯牌的夜总会门前。这时,从前面那辆轿车里钻出来的四、五个男人,正是田志雄的死党“老宝”和手下马仔。随后,又从后面那辆轿车里钻出来的四、五个男人,那是田志雄的另一个死党“亮仔”和手下跟班。这些人的脸上都透着一股隐隐的霸气,个个皆衣冠楚楚。

    林肯轿车的后车门被司机拉开,田志雄陪着一位从越南来中国“经济考察”的中年商人从林肯轿车上下来。两人在原地站立着交谈了几句,让人看清了田志雄的个子比那个身材矮小的越南商人高出了大半个脑袋。在两人的身旁紧跟着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是越方商人带来的贴身随从兼中文翻译。

    “老宝”在前引路,“亮仔”尾随殿后。这十几个兄弟簇拥着他们的老板田志雄和越南商人往前去,一起走进了这家夜总会灯光明亮而宽敞的前厅。

    1990年的秋冬,深圳特区出现了全国第一家夜总会。到了1992年之后,夜总会已在全国各地一些专门涉外的星级宾馆的里悄然地冒了出来。在1993年的年底,南疆市于原涉外的五星级宾馆“南宛饭店”里出现了第一家夜总会,即为:“帝国之花”夜总会。而几年后,夜总会这样的**场所在社会上如雨后春笋般地茁壮成长起来。这可真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始为人们打开了纯娱乐消遣人生的眼界,以至迎来了一个娱乐至上的年代。

    其实进出夜总会这样的娱乐场所,对在西方国家里的人们来说那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在九十年代初普通的中国人眼里,它所意味的是一种醉生梦死的人生。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国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社会上已经基本消灭了嫖娼卖淫的现象。改革开放初的十几年里,在一切“向钱看”、“向西方学”等社会思潮的影响下,嫖娼卖淫的现象又开始在社会上逐渐漫延开来,由暗地里的偷偷摸摸的行为最终演变为半公开的形式。为此,社会上出现了“三陪小姐”这样的新名词,很有些隐晦地告诉人们某些年轻貌美的女人干的是什么职业。不过,当夜总会这种娱乐场所在社会上取得存在的合法地位后,真正地公开出现了专门陪客而拿计时报酬的“坐台小姐”。这种几乎等同于娼妓的代名词,由此才名正言顺地让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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