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的石室、石桌、玉床,还有桌子上未下完的一盘残棋,无一不彰显着曾经的人烟。
洞穴里也没什么太珍贵的东西,想来也只是一个临时居所。顾白若倒也不算失望,搜刮了些能带回去的东西扔进了事先准备好的虎皮包袱里,她自己的那个小屋实在太过简陋了。
碗筷、梳子,还有一些种子,这都是顾白若从这里寻觅到的宝贝,当然最珍贵的还是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成色极好,晚上用来照明是最好不过。
临走时她还抱了一小箱子书,也不知道洞穴的主人是怎么保存的,书页完好无损,顾白若随手翻了一些上面的,种类并不固定,有江湖传奇、鬼怪志异和武功心法什么的,拿回去打发个时间还是不错的。
脚底下那只趴着的灰狼慵懒地伸个懒腰,主动把顾白若手里拎着的包袱叼了过去。这灰狼是上次跟着胥临渊回来的其中一只,不怎么怕人,也不爱跟狼群一块行动,倒是整天腻在她身边,久而久之就像成了顾白若的喧班一样。除了晚上不能进屋睡觉,一般都会围着顾白若打转,很通灵性。
顾白若笑眯眯:“之之,我们回家!”
收获丰厚,她的心情也明显好了几分。
哦对了,之之是那只狼的名字。
回到小屋的时候,胥临渊带着狼群去捕猎还没有回来,天暖了,他们去了更远的地方。
顾白若把那些生活用品摆放好,书箱则放在床头上,然后洗洗手开始做饭。
狼崽子现在爱吃幼熊肉,熊肉鲜嫩,汁液丰厚,口感非常好,是狼崽子的最爱。只是幼熊肉烤起来比较麻烦,要时时盯着火候,一不留神就要烤焦了,顾白若嫌麻烦,也不常做。
今天她心情好,决定饱饱胥临渊的口腹之欲。
想着狼崽子勾唇笑的样子,顾白若的神情也不自觉柔和了几分。
狼崽子回来的时候弄出很大的动静,顾白若探出头一看,好嘛,这次直接扛了头野猪回来,最近几天又有的吃了。
她把事先腌制好的蘑菇酱均匀地涂抹在熊肉上,又用匕首把肉片好放在盘子里,笑眯眯地端到桌子上:“殿下,吃饭了。”
狼崽子鼻子灵,老远地就闻到香味,直勾勾地走了过来,伸手就要去抓熊肉。
顾白若拿筷子敲了敲他的手:“殿下,怎么说的来着?吃饭要用筷子!”
狼崽子愤怒地向她一呲牙,然后笨拙地用筷子夹肉。
顾白若神情更加柔和了。
吃完晚饭后,顾白若继续去缝制毯子,屋里的地板都是木头的,扎人的紧,胥临渊又不肯穿鞋子,好几次木刺都扎进了他的掌心,还是她又给挑出来的。
一般吃完饭狼崽子就会消停一会儿,要么坐着发会儿呆,要么出去找狼群打架,总之不会腻歪她。女夹估亡。
顾白若把毯子缝到一半的时候,侧头就看到狼崽子捧着本书在发呆呢。就是她从山洞里带回来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