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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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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那女人面上表情庄重比大佛还要肃穆,就跟画出来的一样,实际上内心里想的什么小九九,没人知道。

    把手表装好,上班的时候交给周子媛就是了。

    “阿姨你为什么不能去我家?我为什么这几天在你家?”蓝岚这孩子憋了这么多天终于把问题一股脑儿问了出来。

    叶锦怔了怔:“阿姨也不知道。”

    她确实不知道。

    目送孩子钻进教室,她这才回身走了,蓦然又觉得寂寞起来。

    原先在全国旅游,一个人旅游的时候因为太过年轻,所以说并不怕寂寞,天南地北乱闯,等到会觉得寂寞的时候,跑来了一个少女死皮赖脸地跟着自己飘荡,虽然只有几次是跟着她的,但是她那时候还是会觉得充实,身旁有个人会需要照顾,或者会照顾自己,会给自己添麻烦,身边有一个人的话就会觉得会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没有乱想的时间,也就不觉得空虚。那是何亦璇。

    然而何亦璇从十八岁就跟着她,一直到二十五岁。今天的何亦璇二十五岁,而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向当时二十七岁的叶锦告白。

    把叶锦吓得小脸儿绿汪汪的,然后就听从了蓝毅的意思,跑来了槐远,从而开始光明正大小三历程。

    人是群居动物,连自诩独立坚强的叶锦也孤单起来。

    呵呵。

    真好笑呢!

    把手表放在办公桌一角,周子媛的那扇门关得死死的,她低头思索,面前卓右站过来:“喏,主编给你的。”卓右手里赫然是那个猪猪手电,她当时也不知道脑子缺了什么,就那么抓起手电筒丢给了周子媛,想着不要遭到什么坏人劫持,也没想太多,脑洞开得太大就变成了这样,急急忙忙丢出去之后才看见下面黑不隆冬一片,周子媛一定会懒得找,从而踢着正步扭着九曲十八弯的腰肢抹黑前行。

    谁知道周子媛居然把它找了出来,还光洁如新,只是尾巴那里有着一小块裂痕,大抵是自己丢下去摔的,试着开了一下,还能用,说明是晚上拿起来的,毕竟半夜又开始下雨。

    卓右脑子里无数信息刷刷飞过,严肃如斯的主编抄起这么少女心的东西递给他,还说,“交给叶锦。”

    他当时只觉得有无数只乌鸦盘旋上空,发出啊啊的叫声。

    新编和主编认识?哦对一定认识,否则不可能一见面就那种噼里啪啦对视上演……但是……这手电筒……也未免太奇怪了,两个人无论如何都不会用这东西的吧……

    卓右的八卦思维已经飞散到九重天,叶锦揪了他的衣襟:“把这个给主编。”

    正好,不看见周子媛心中也痛快,虽然不能给她添堵了,但是这么老蹭过去给人添堵也不算回事儿,有机会再说。

    “……”卓右盯着主编从不离身的腕表发呆了一下,才战战兢兢接过。

    “啊对了。”叶锦又喊住了他,他诧异地看着叶锦,叶锦低着头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你不是文编吗?感觉你更像主编助理啊!”

    “……因为缺人,所以我受此大任。”卓右绷着个脸,一字一句地咬出来。

    他大概不知道哪里招惹周子媛了,总而言之就被周子媛如此重用,各种事情只要周子媛能插上手的,又不怎么想做的,一定会丢给自己,随意性如此之大。

    他绕得像是个陀螺,然而能力突飞猛进,奖金什么的从来都不会少了他。

    而他也在疑惑,他从没见过**oss殷清司,然而殷清司却时时刻刻都在掌控着这些人,除了他的主编大人。

    据说他的主编大人和殷清司有一腿,所以主编大人性格不喜欢别人干预,因此属于极其独特的,极其自治的,极其逍遥的,又极其忙的一个部门。

    周子媛说一,公司没人敢说二。

    殷清司的照片他在网上见过,温文尔雅的清秀男子,五官柔和,不算精致但是拼在一起显得十分舒服,愈发觉得这个谣言大抵是真的。

    然而主编不是有丈夫么?而且主编的丈夫也是事业有成,况且长得很帅啊!

    卓右甩了甩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臆测,把手表交给了周子媛。

    周子媛接到手表,面色镇定,然后把手表戴了上去,习惯于戴在右手,然而她不是左撇子,因此蓝毅曾经疑惑过,周子媛只是笑了笑,却不说话。

    习惯戴在右手,右手是做工的手,随时随地看得到时间,一点一点见证时间流淌过去,自己也随之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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