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说:“为什么?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
秦菲絮冷笑,望着他那张祸国殃民的脸,眨巴下漂亮的眸子,好笑地说:“跟你这么高调招引市,都成为了稀有动物的典型,供人参观,都分身不暇了。”
即便广场上没什么人,也能感受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压力。
夜斯骆优雅地笑了,桃花眸子盯着她,说:“那我们做做好事,低调一下。”
他眸光一闪,不经意瞥到了旁边的一家服装店,不由分说就牵着秦菲絮走进去。
二十分钟后,两人摇身一变,一身靓丽的悠闲装亮相,走了出来。
秦菲絮漂亮的卷发散落下来,遮掩住脸颊的两侧,身穿西瓜红长裙,配搭上帆布鞋,优雅而不失青春。
而夜斯骆额上的刘海零落垂下,遮掩着那一双勾人的眸子,身上穿着衬衫外面一件马夹,下身搭配牛仔裤,换上了悠闲鞋,看上去一身潮而酷的范儿。
夜斯骆望着她微笑,伸出手,理所当然地圈住了她的纤腰,一副亲昵的姿态,说:“老婆,你满意了吗?”
“……”秦菲絮这一次对他还真的圆满了。
不过,夜斯骆真的是天生的衣架子,无论身穿什么款式或者颜色的衣服,都能完美驾驭。
换上了这套衣服,就从优雅稳重的妖孽男变成了阳光男,隐约之中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像夜斯骆这般倾城之姿走在大街上,想不被关注,可能性极低。
无论走到那里,都能成功地吸引一片惊羡的目光。
他是淡然不自知,可是,秦菲絮不禁在心底腹诽。
妖孽!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