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李正耀不是死了吗?”
“是啊,翊姐,你别想太多了!”
孙天翊边上一个女孩,兴奋的说道。
我拍了拍孙天翊,说:“好了,天翊,我们也得走了,你还得打起精神来,对付即将到来的美杜莎呢!”
孙天翊点了点头,闫国民开口说:“浩哥,那这李正耀的尸体呢?”
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另一个十舆手美杜莎的身影,想到这女人肯定还会再回来,还不如直接把这尸体放在这,也许还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免得他跟得太近。
我说:“就这样放着,让身后的美杜莎看看。”
闫国民恩了一声,不在说话。
我再次望了一眼李正耀的尸体,转身带着闫国民他们离开,开始朝金沙市的方向走去,因为美杜莎的存在,森林对于我们来说危险性要高一些。
我们走出森林,直接上了炉市到金沙市的高速路上,一路步行向金沙市,金沙市是?明的地盘,也是安南省新人类的大本营,要是平常我们也不敢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去,但现在是第三次进化的时间,?明不会现身,反而比森林中安全得多。
连续赶了二天的路,我们终于在金沙市外围的一个小镇抢了三辆越野车,坐车前去跟许微他们汇合,而这二天,美杜莎也一直没出现。
我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没想太多,毕竟,美杜莎也是变异动物之列,也许她回承州城去了呢,这也说不定。
有了车辆代步,我们用了半天的时间出了安南省,进入边上的江淮省,黎明时分,来到江淮省的梳,昌隆城外围,车辆突然停了下来。
我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边上的昌隆城,远远望去,城外全是密密麻麻的丧尸群,而前方一个妩媚动人的美女依靠在路边,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些内饰,内饰上面的鳞片在车灯的照射下,反射出一道道粼光。
美女见到我们车停了以后,不但不害怕,反而朝我们招了招手,语气动人的说:“你们终于来了吗?人家等你们等得好辛苦啊!”
我皱了皱眉,摇开车窗走了下去,今天的望着美杜莎,冷声说:“你怎么在这?”
美杜莎换了一个姿势,笑着说:“人家不是说了吗?人家在等你呢?你这臭没良心的,上次咬的人家好疼,都咬出血来了!”
自从上次的事情后,我似乎对美杜莎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眼神中没有半丝**的看着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们要从这里?”
美杜莎笑了笑:“呵呵,很简单啊!只要随便在边上的城池找人问一下,前段时间有没有大批车队经过就知道了,你这人感情过于丰富,去炉城那边应该是有事情,事情过了,肯定会来找你的人。”
我点了点头,转身看了一眼身后下车的众人,因为美杜莎的突然出现,我们没有丝毫的准备,孙天翊他们能发挥的作用也不大,而闫国民他们变身的蝙蝠却又咬不开美杜莎的鳞甲,只能用人身战斗,但人身面对比李正耀还要厉害的美杜莎,他们的攻击也没效果,反而容易被干掉。
我脑海中一阵思索,很快发现一个问题,闫国民他们没用了,咬了咬牙,身形突然化作无数蝙蝠,卷过着我的身体朝路边飞去。
“浩哥,浩哥……”
“王成浩,你特么想逃,你信不信老娘现在就杀光你的人?”
闫国民他们的叫唤声跟美杜莎的威胁声同时传来。
我什么话也没说,照美杜莎这种守株待兔的方法,她可能已经失去了对我体内的物质追踪,而闫国民他们对美杜莎又没有多少威胁,要是我跑了她肯定会追,毕竟,我才是她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