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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祖母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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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威也不急,余光落在谢芳华垂落的发丝上,眼神随着那缕发丝飘动。

    鼻尖是笔墨香味。

    鬼使神差的,他问了不该问的话:“大小姐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菩提寺谢芳华说的话,他记得。

    理清了账,谢芳华才答他:“说实话,我没想嫁人。”

    沈威愣了下:“可女子都是要嫁人的。”

    “嫁人,生孩子,一辈子困在后院,不得自由,有什么好的?”

    谢芳华说:“即使要嫁,我也嫁个尊重我的人吧。”

    “什么是尊重大小姐?”

    “嗯......尊重我的爱好,不拘束我,家里的权利一人一半吧?”

    想了想,谢芳华又补了三个字:“不纳妾。”

    此时的她,对爱情尚有幻想。

    没料到身边这个老实的男人道:“大小姐说的这些,我也能做到。”

    饶是见过世面的谢芳华,也不由得愣愣看向他。

    男人面色平静,但双手却把他身上的粗布衣裳扣的紧,扯出来几根线头。

    他很紧张。

    这话不是随意说说而已。

    “大小姐,我要去参军了,等我有了功,我就回来。”

    他没说回来做什么,谢芳华却懂了,她问:“去哪里参军?”

    沈威:“北境,北境军。”

    这会北戎和北境军时有摩擦,北境军常有死伤,属于是九死一生。

    谢芳华看着他坚毅的脸,觉得该给他留个希望,便说:“等你做到了参将的位置,我就考虑。”

    那天,沈威是带着笑走的。

    两年头,谢芳华在无数人催促她成婚时见到了回乡的沈威。

    他穿着军中的衣裳,不再是粗布麻衣。

    “大小姐,我说到做到。”他将一块北境军参将的令牌递到谢芳华面前。

    于是那天,谢芳华与他约法三章。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她要打理李家的生意,会抛头露面,与人交际。

    沈威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人在冲动下,会做出不理智的决定。

    这会的谢芳华对沈威并没多少喜欢,只觉得他可靠,家中无人,能给她最大限度的自由。

    李父李母起先不同意,觉得沈威家世过于低了,后来看女儿已经二十二岁了,别人都说是老姑娘了。

    在见过沈威后,同意了这门婚事。

    次年春天,谢芳华带着半副身家嫁到了家徒四壁的沈家。

    不过她买了套宅子,沈威不忍她受苦,和她一起住进了新宅子。

    婚后,沈威对谢芳华很好。

    他在军营里,极少回来,但每一回回来都对谢芳华爱护有加。

    像成婚前说的一样,他很尊重谢芳华。

    谢芳华也发现了他可爱的一面。

    她在书房里发现几张写的歪七竖八的字,书房只有她和沈威能进来,是谁写的不言而喻。

    晚上,她故意捏着一张字去明知故问:“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别是窗外的猫跑进来用爪子狍的吧?”

    沈威又窘迫又觉的好笑,大着胆子一拉,谢芳华倒在他怀里,坐在他腿上。

    “是我写的。”他承认。

    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谢芳华还有些不习惯,但也不讨厌,索性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着。

    她问:“你在练习写字?”

    “我是个粗人,没读过什么书,在军营里,想给你写信要去找代笔,可是有些话,我只想你听见。”

    老实人说情话是难招架的。

    这晚,两人圆了房,做了真正的夫妻。

    谢芳华亲自教沈威写字,她从小练毛笔字,会多种字迹。

    婚后三年,沈威在军中立了大功,是他所带的小队偷袭敌营成功,为北境争得了几年的和平。

    朝廷论功行赏,给沈威封了侯,赐了宅子。

    谢芳华安排好铺子,嘱咐李父李母照顾好自己,就前往了盛京。

    山阳县个个都夸李家有眼光,会找女婿,谢大小姐会挑夫婿。

    商人想入仕是不成的。

    谢芳华一介商户女,却要做侯门夫人了,人人羡慕。

    望见金灿灿的匾额,高耸的院墙,林立的下人,谢芳华的心却平静不下来。

    总觉得,来的太快了。

    自那后,沈威性子有些变了。

    他因病留在了盛京,为了进入盛京高门圈,他常常出去喝酒应酬。

    夫妻两天天见,却还没以前一年见不到几次面话多。

    谢芳华以为,沈威是为了那几位死在偷袭敌营中死去的同伴难过。

    那场危险的战斗中,只有沈威活了下来。

    后来谢芳华才知,偷袭敌营那次最大的功劳不是沈威立的。

    去的是两个小队,立功的是另一位参将,他趁着雪夜,潜入了敌营,解决了北戎放哨的士兵。

    在大军攻入时,那位参将为了救沈威死了。

    因没人看见,这功劳便落在了沈威头上,他自己从没提及。

    繁华迷人眼,谢芳华和沈威逐渐陌生,她自己也变得沉默起来。

    好在,谢芳华有了身孕。

    她本想借此缓和两人的关系,却先闻了噩耗,沈威来见她,告诉她自己要纳妾了。

    “是礼部侍郎魏家女,日子定在了下月初八。”

    宛如晴天霹雳。

    谢芳华咬着唇质问:“当年约法三章,不许纳妾这一条,你要食言吗?”

    “蓁蓁,”沈威眼里有愧疚,但不多:“盛京和你我想的不一样,错综复杂,独木难支,我需要魏家的助力,需要在盛京站稳脚跟。”

    “即使我有了身孕?”谢芳华还存着些许希冀。

    沈威扫过她的肚子,开心激动是真的,说出的话很残忍也是真的:“蓁蓁,有了魏家相助,沈家能走的更远,对咱们的孩子有好处。”

    屋子里是死一般的沉默。

    谢芳华没有哭,她只是在此刻看清了人性。

    自己唯一一次做赌徒,就输的彻底。

    魏氏进府,谢芳华产子。

    府里两个女人,难免有争斗,谢芳华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妻妾相争,为了个男人,耗死自己,不是她想要的。

    她避着魏氏,不见沈威,偏安一隅。

    以为儿子是慰籍,毕竟是自己的骨血,十月怀胎,她生的艰难。

    生儿子那晚,沈威在产房外等的焦急,见是儿子,他笑的爽朗。

    又伏在谢芳华耳边说:“蓁蓁,不论如何,你都是侯夫人,是我的正室。”

    谢芳华将头偏到一边。

    盛京的宴会很多,起先是谢芳华有孕不便,魏氏代为出席,后来是谢芳华累了,不愿去端着笑应付些不认识的人。

    儿子刚会走路时,就常被抱去魏氏院子里,儿子是谢芳华最后的逆鳞,她找沈威闹过一回。

    沈威却说:“魏氏是魏家嫡女,她喜欢正儿,也是想好好教他。”

    他让谢芳华别多心。

    可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去亲近丈夫别的女人,那种滋味如何能忍?

    到底是谢芳华天真,她自以为洒脱,丢掉的是对侯府的掌控权。

    在儿子这件事上,她没有办法。

    沈正很聪明,谢芳华教他读书写字,有时山阳县的账本送来,她会在沈正睡着时盘账。

    在沈正四五岁时,有一定自己的思想,他越发亲近魏氏了。

    七八岁时,更是一下学就往魏氏院里跑,常常三五日才来正院见谢芳华这个生母。

    十岁时,沈正对谢芳华说:“商户女不配做侯府夫人,你为什么是商户女?”

    这句话怎么会出自一个孩子之口?

    谢芳华看着眼前稚嫩的孩子,觉得很陌生,陌生到她认不出。

    那年除夕,谢芳华来到了家宴上。

    她一直称病,几年没出现在沈家的除夕宴上。

    沈威很意外,还有些小心翼翼,请她坐下,又吩咐厨房去做些她爱吃的菜。

    “蓁蓁,你瘦了。”他说。

    谢芳华没理会他,拿出了早就写好的和离书丢在桌子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沈威。

    沈威脸上的笑慢慢收了,魏氏明劝暗讽:“夫人,侯府不同于商户人家,侯爷和您一旦和离,传出去会遭人揣测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侯爷抛弃发妻呢。”

    沈威没同意。

    那张和离书被撕的粉碎。

    “我要回山阳。”谢芳华早料到了,她只看沈威:“我要回山阳。”

    许是那点夫妻情分还在,或是沈威想让魏氏掌侯府后宅,总之,沈威同意了。

    约法三章的最后一章,李家的财产与沈家无关。

    白纸黑字,写的清楚。

    离开侯府那天,谢芳华没有丝毫犹豫,无关的东西一样没带,轻车简行。

    她看见沈威站在侯府门口,沉沉的眉眼看不清神色,却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老实真诚,穿一身粗布衣裳的男人了。

    没什么好可惜的。

    谢芳华告诉自己。

    就当是谈了个负心汉,分手了,她还有钱,很多钱,足够她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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