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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林默的空印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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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林默!好一个正八品!”

    布政使气得在大堂里来回踱步。

    他堂堂正三品的封疆大吏,主政一方,平日里连户部侍郎见了他都得客客气气。

    如今竟然被一个八品小吏给刁难了!

    这不仅是耽误政务,这更是当众打他的脸!

    若是不把这个场子找回来,以后他福建布政司的文书在京城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笔墨伺候!”

    布政使走到书案前,大手一挥。

    “本官要亲自写信给户部清吏司郎中周德安!

    我倒要问问他,这户部到底是他周德安说了算,还是他手底下一个八品照磨说了算!

    若是他不给本官一个交代,本官就将此事写成奏折,直接递交御前,参他一个纵容下属、阻挠地方政务之罪!”

    毛笔在宣纸上奋笔疾书,字字句句透着毫不掩饰的怒火和威胁。

    洪武五年五月。

    户部清吏司郎中值房。

    周德安脸色铁青地坐在太师椅上。

    他的面前,放着那封从福建加急送来的书信。

    信封已经被拆开,信纸上的内容他看了不下三遍,每看一遍,他觉得自己的血压就往上飙升一截。

    福建布政使那毫不客气的斥责和威胁,就像一个个响亮的耳光,隔着千里之遥抽在他的脸上。

    “来人!”

    周德安咬着后槽牙,声音仿佛从地狱里挤出来的一般,“去把那个混账东西给我叫来!”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

    林默推门而入,规规矩矩地走到书案前,长揖到地。

    “下官林默,见过周大人。”

    周德安抓起桌上的那封信,狠狠地砸在林默的脚下。

    “你自己看看!看看你惹的好事!”

    周德安指着地上的信,怒不可遏,

    “这是福建布政使亲自写来的信!正三品的封疆大吏!

    信里指名道姓地骂我周德安御下不严,纵容你一个八品小吏阻挠朝廷政务!

    林谨之啊林谨之,你不过是个区区八品照磨,竟然能惹得三品大员写信来骂你,你这面子可真是大得能捅破天了!”

    林默没有去捡那封信。

    他保持着躬身的姿态,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语气平淡得如同在报菜名。

    “回大人,下官只是按规矩办事。”

    又是这句话!

    周德安听到这几个字,气得眼前一阵发黑。

    这半年来,他听林默说这句话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按规矩办事?”

    周德安猛地站起身,绕过书案走到林默面前,手指几乎戳到了林默的鼻尖上,

    “这全天下都知道空印文书是为了方便地方路远核算。

    从元朝到如今,百官皆是如此!这叫默契!这叫变通!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非要抱着一本《大明律》把所有人都往死里得罪吗!”

    值房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周德安粗重的喘息声在屋内回荡。

    林默缓缓抬起头,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视着暴怒的周德安。

    他的脸上没有半分惶恐,只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刻板。

    “大人说得对。”

    林默的语速极慢,每一个字都咬得异常清晰。

    “下官是死的,规矩也是死的。”

    他停顿了一下,嘴角扯出一个微小的弧度,

    “正好。”

    周德安的呼吸瞬间停滞了。

    他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林默。

    他原本以为自己发这么大的火,搬出三品布政使的施压,能让这个愣头青知道害怕,能让他稍微圆滑一点。

    但他错了。

    眼前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不懂变通,而是铁了心要拉着那本死规矩一起下地狱。

    “你……”

    周德安指着林默,手指不停地颤抖,半天没憋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真是块石头!一块茅坑里的臭石头!”

    周德安彻底放弃了跟这个疯子沟通的打算。

    他跌坐回太师椅上,无力地挥了挥手。

    “下官确实是。”

    林默连反驳都没有反驳,顺理成章地接下了这个评价。

    他再次深深一揖。

    “若大人没有别的吩咐,下官还要回去核对湖广司刚送来的退账。下官告退。”

    说完,林默转身,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走出了值房。

    留下周德安一个人坐在屋里,看着地上的那封信,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着疼。

    回到清吏司的大值房。

    角落里的书案上,又堆起了几本新送来的黄册。

    陈珪在一旁看着林默安然无恙地回来,忍不住摇了摇头。

    “林兄,周郎中没把你扒皮抽筋?”

    “周大人仁厚,只是教诲了下官几句。”林默木着脸回答。

    他坐回破旧的椅子上,翻开最上面的一本账册。

    不用看内容,只翻到最后一页。

    数字空白,印信鲜红。

    林默拿起那支秃底毛笔,蘸饱了墨。

    手腕稳如泰山,在空白处写下了那段催命的批注。

    “数目空白,印信预盖,违《大明律·户律》。下官实不敢用印放行,原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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