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是,这儿有个女人。艾米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从龙国来的移民。她没问过他太多,他也没主动说过。
两人就是那种关系——睡觉,吃饭,偶尔聊几句天,谁也不打听谁的底细。这种关系,挺好。
林默吸了口烟,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要不,就住这儿?
反正艾米丽也没说不让,昨晚过来她还挺高兴的。刚才走的时候,她说“晚上还来吗”,意思是欢迎他继续来。
至于住多久,到时候再说。反正最近风声太紧他是不打算在继续瞎搞了,他是打定主意留在艾米丽家吃她的住她的,每晚还能跟她打打‘友谊赛’解决身理需求。
林默把烟按灭,站起来,走到浴室冲了个澡。热水冲在身上,舒服得他想哼哼。洗完出来,他光着身子在卧室里晃了一圈,打开衣柜看了看。
衣柜里一半是艾米丽的衣服,另一半空着,能挂东西。他把自己的衣服挂进去,然后光着躺回床上。
玛的!这才叫日子。
躺了一会儿,肚子叫了。他爬起来,光着脚走进厨房。冰箱里有鸡蛋、培根、牛奶、面包。
他翻了翻,找到煎锅,开火,给自己做了顿早饭。两个煎蛋,三片培根,两片面包,一杯牛奶。
吃完他把锅碗扔进水池,没洗,又躺回床上。中午的时候他醒了一次,翻了翻艾米丽床头柜的抽屉。
里面有些女人用的东西,还有几封信。他没拆信,就看了看信封,是艾米丽家里写来的,地址是俄亥俄州一个小镇。他把信放回去,什么都没动。
下午他出门了一趟,去街角的杂货店买了包烟。店里老头认识他,知道他是艾米丽的男朋友,冲他笑了笑,没多问。林默付了钱,又买了两份报纸,带回公寓。
报纸上还有血清那件事的报道。布鲁克林码头枪击案,死者身份确认了,是个D国移民,在纽约开小商店。
警方怀疑是抢劫,但没找到凶手。后面还有一小段,说军方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林默把报纸放下。
D国移民,开小商店。骗鬼呢。那个死人是九头蛇特工,身上带着M国军方最机密的实验样品。但这事儿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
他把报纸扔一边,躺回床上。五点半的时候,门锁响了。
艾米丽进来,手里拎着个纸袋,看见林默躺在床上,笑了:“你真没走?”
“没走,不是说晚上还来吗,我就没走。”林默说。
艾米丽走过来,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我带了吃的,三明治。”
林默坐起来,打开纸袋,拿出三明治咬了一口。牛肉的,还挺好吃。艾米丽脱了外套,挂在衣柜里,换了睡袍出来,坐到床边。
“你今天一天都在家?”
“嗯。”
“没出去?”
“出去买了包烟。”
艾米丽点点头,没再问。她靠在床头,拿起一本杂志翻着。林默吃着三明治,眼睛往她身上瞄。
睡袍换了件,粉红色的,比早上那件薄,能看见里面没穿。他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塞进嘴里,擦了擦手,凑过去。
艾米丽从杂志后面抬眼看他:“又想?”
林默把手伸进她睡袍里,捏了一把。
艾米丽笑着骂他:“你怎么跟饿狼似的。”
“饿了好几天了。”林默说。
杂志扔到一边,灯关了。第二天早上,林默醒的时候,艾米丽已经走了。床头柜上留了张纸条:冰箱里有吃的,晚上见。
林默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躺在那儿发呆,他也算是吃上软饭了。
接下来几天,日子过得挺规律。白天睡觉,偶尔出门买烟买报纸,晚上艾米丽回来,两人吃饭,然后打友谊赛,打完睡觉。
艾米丽上班的时候,他就在公寓里待着,看看报纸,听听收音机,什么都不想。
报纸上的新闻他一条条看。欧洲战场,太平洋战场,M国内部的消息。斯塔克工业的霍华德·斯塔克又上新闻了,出席什么听证会,跟军方的人吵架。
那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子,没见报,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林默不管那些,他现在就想老老实实猫着,等风头过去,等上级指示。外面的事,爱咋咋地。
第五天晚上,艾米丽回来的时候,拎着两瓶酒。
“发工资了?”林默问。
“嗯!庆祝一下。”艾米丽把酒放桌上。
林默拿起一瓶看了看,威士忌,还行。他开瓶倒了两杯,递给艾米丽一杯。
艾米丽接过去,喝了一口,看着他:“你就打算一直住我这儿?”
林默愣了一下:“怎么,不让住了?”
“没说不让,我就是问问。”艾米丽放下杯子。
林默看着她,突然觉得这娘们儿还挺好。不问东问西,不唠叨,不嫌他白吃白住。每天上班挣钱,回来给他带吃的,晚上还陪他打比赛。
这种好事,上辈子想都不敢想。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心里感叹。操,这日子,真特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