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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巨款入深闺,俏主母数钞娇生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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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群最终没有下山。

    马广义带着十几个民兵提着火把在屯子北边的山脚守了大半夜,只远远看到几双绿莹莹的眼睛在黑松林子里晃了几晃,然后就消失在了更深的林子里。

    大力被叫出去的时候,手里攥着一根两米长的白蜡杆子。他穿着一件破棉袄,站在民兵堆里,缩着脖子打哈欠,一脸的迷糊相。

    “大力,你不是猎神嘛?要不你上去撵撵?”民兵小队长老宋半开玩笑地推了他一把。

    大力挠了挠后脑勺:“嘿嘿,俺怕狼。”

    老宋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打野猪不怕,打狼倒怕了?”

    “野猪跑得慢,俺追得上。”大力一本正经地说,“狼跑得快,俺追不上。”

    几个民兵笑得前仰后合。马广义在前面骂了一句:“笑个屁!都给老子瞪大眼睛盯着!”

    笑声收了,但看大力的眼神里,全是一种“这傻子真可爱”的意味。

    大力心里冷笑了一声。

    前世跟非洲军阀做军火生意的时候,他在刚果河边的营地见过的野兽比这帮人一辈子见的都多。几头饿狼?连他在黑松林里布的那套陷阱都过不去。

    但这些话,当然烂在肚子里。

    后半夜两点多,马广义宣布撤防。狼群走了,今夜太平。

    民兵们骂骂咧咧地散了。大力扛着白蜡杆子往家走,五月底的夜风已经带上了温热的潮气,混着田里苞米叶子的清甜味。

    远远望去,程家院子里亮着一盏灯。

    是灶房的窗户。

    大力推开院门的时候,看到孙桂芝坐在灶台边上的小板凳上,靠着灶台壁打瞌睡。她的头歪在左肩上,一只手搭在膝盖上,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把烧火棍。灶膛里的火已经灭了,但灶台上放着一口砂锅,锅盖边上渗出一圈热气。

    她等着他回来。锅里给他热着吃的。

    大力在灶房门口站了两秒。

    煤油灯的光昏黄柔软,照在孙桂芝的脸上。她今年四十二,但这个年代的农村女人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年龄该长什么样。她的脸上有晒出来的薄红,眉骨高挺,嘴唇饱满,下颌线条利落得像刀削的。靠在灶台上的姿势让她那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褂子绷出了鲜明的弧线,腰身收得紧紧的,往下是两条结实又修长的腿。

    前世那些名媛太太,花几百万整出来的“高级脸”,搁在这张脸面前,就跟塑料花搁在活牡丹跟前似的。

    大力嘿嘿笑了一声,故意把白蜡杆子往门框上碰了一下。

    啪。

    孙桂芝一个激灵醒过来,烧火棍差点戳进灶膛灰里。她揉了揉眼睛,看到大力站在门口,立马就把脸一板:

    “死哪去了?狼撵着你啃了?”

    “嘿嘿,没有。马叔带俺去站岗了。俺可勇敢了。”

    “勇敢个屁。”孙桂芝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伸手揭开砂锅盖子,“赶紧吃。大碴子粥给你热了两回了,再不喝就糊锅底了。”

    大力把白蜡杆子靠在墙角,在灶台边坐下来。砂锅里的大碴子粥还冒着热气,上面飘了几片咸萝卜干。

    他端起碗呼噜呼噜喝了两口,烫得嘴角直咧。

    孙桂芝站在旁边看着他喝粥,双手抱在胸前。过了一会儿,她忽然压低声音:

    “钱的事儿,晓兰跟我说了。”

    大力喝粥的动作停了一下,然后嘿嘿笑着继续喝。

    “三百二十。”孙桂芝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叫,但每个字都在发颤,“加上前头存的,咱家……咱家手里头有多少了?”

    “嘿嘿,不少。”

    “到底多少?”

    “俺算不清。”大力抬头看她,一脸的傻笑,“俺是傻子,俺不会算账。娘你问二姐去。”

    孙桂芝狠狠瞪了他一眼。

    但她没追问。因为她知道,有些话不能在灶房里说。

    喝完粥,大力把碗放进水盆里。孙桂芝端着煤油灯在前头走,大力跟在后面,两个人穿过堂屋,进了西边的里屋。

    晓兰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她坐在炕沿上,怀里抱着那个裹布算盘,脚边放着一个补了三层的旧布包袱。头发用一根红绳子扎在脑后,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粗布对襟褂子,领口扣得严严实实。

    但她的眼睛亮得吓人。

    “门关上。”孙桂芝把煤油灯放在炕桌上,又走到窗户前,把窗帘拽了拽,虽然那窗帘就是一块旧面口袋布,但拽紧了至少从外面看不见里面。

    大力把门从里面栓了。

    屋里一下子就剩下了三个人和一盏灯。

    “拿出来。”孙桂芝看着大力。

    大力从棉袄内衬里掏出那个信封。他今天晚饭前已经当着全家面拍出来过一次了,但那时候只是亮了个相,震了震人心。真正的清点,得在这个时候。

    他把信封倒过来。

    三十二张大团结哗啦啦地落在炕面上。

    煤油灯的火苗跳了一下。

    晓兰倒吸了一口冷气。她下午虽然亲手数过一遍,但那时候是在堂屋,门敞着,窗户开着,她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就赶紧塞回了信封里。现在灯下再看,三十二张大团结铺在花格子炕单上,一张挨一张,红彤彤的一片。

    像铺了一层血。

    不,像铺了一层命。

    1973年。一个壮劳力一天满工分一毛五。一个月满勤四块五。三百二十块钱,够一个壮劳力不吃不喝干将近六年的。

    “连上前头的……”晓兰的嗓子哑了,她翻开那个旧包袱,里面一沓一沓码得整整齐齐的,上面用铅笔头标着日期和金额,“黑市的两笔,加上这回供销社的……一共……”

    她拨算盘珠子的手指头在发抖,噼里啪啦拨了三遍才算清。

    “两千七百四十六块。”

    堂堂的管家二姐,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声音都变了调。

    两千七百四十六块。

    搁在1973年的东北农村,这不是钱,这是天文数字。这够买六头大犍牛,够起三间青砖大瓦房,够供一个大学生从入学读到毕业还有剩。

    整个靠山屯所有人家加起来的存款,都不一定有这个数。

    而这些钱,是他们家一个“傻子”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搞来的。

    孙桂芝坐在炕上,盯着那些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不是激动,是一种近乎窒息的恐惧和狂喜交织在一起的感觉。她这辈子,最多的时候手里攒过十八块钱。那是她嫁到程家头一年,把娘家给的压箱底钱一分一分省下来的。后来老头子死了,为了给四个丫头买口口粮,那十八块钱半年就花光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攒过超过五块钱的家底。

    而现在,将近三千块钱摊在她面前。

    她的手伸出去,抚上了那些钞票。指尖触到纸币的那一刻,她的手指头猛地缩了回来,像被火烫了一样。

    “大力。”她的声音沙哑得不像她自己,“这些钱……咱得藏严实了。”

    “嘿嘿,俺知道。娘你说藏哪。”

    孙桂芝咬了咬下嘴唇。她想了一会儿,然后从炕角翻出一个针线筐。

    “缝。”她说,“缝到棉袄夹层里。分开缝。你棉袄里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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