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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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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突破口可不是一时半会能找到的......”

    “庭审僵持住了,和预想的不一样,怎么办?”

    “......”

    法官刘建国和孙栋两人交流片刻,最终将视线落在张秉心身上。

    张秉心稍稍思索就准备开口。

    他拿起法槌。

    “砰!”

    声音响起,张秉心刚张开嘴。

    “现在......”

    岂料,仅吐出两个字,忽的一道声音将其打断。

    “审判长,我方还有话要说!”

    被告席上,徐德见大势已成,没有任何犹豫,当即眉头一肃,沉声打断张秉心的话。

    张秉心一顿,有些如鲠在喉,却还是咽了下去,收回锤子。

    “被告方请表述。”

    闻言。

    徐德点点头,他从桌上翻翻找找,最终举起一份文件。

    张秉心眉头蹙起,眯着眼看了看,却认不出这是什么,当即问道:

    “这是什么?”

    徐德道:“这是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律师陈伟于六天前向法院递交的证据!”

    公诉方。

    陈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好似应激一般抬头,眼神阴晴不定的看着徐德,脸色较为难看。

    什么叫这是自己递交的证据?

    该死,你自己不会找证据吗?怎么一开庭,不是用检察官的就是用他的!

    而且...这是什么证据?

    陈伟皱起眉来。

    徐德继续道:“上面显示,警方针对拐卖案受害人王梅所做的精神鉴定,评估为:正常!”

    正常.....

    王梅确实有点精神问题,但那是被解救之前。

    在解救成功的那一刹那,就好似给她喂了特效药一般,精神完全康复,遗留下的只有心理问题!

    只是......

    他说这个做什么?

    就在众人如实思索之际,下一句话在耳旁浮现。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我方依旧坚持认为,被告人王强构成正当防卫的同时,也其行为符合绿森市的‘见义勇为’!”

    徐德忽的旧事重提,再次将见义勇为掏出。

    只不过,这次的逻辑更缜密!

    “民诉代理人陈伟,曾说,父女之间的保护是法定义务。”

    “但......”

    “依据《民法典》第 17、18、39条:年满 18周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的法定监护权自动终止,无需法院判决!”

    “案发期间,受害者王梅符合上述条例。”

    “综上所述,我方被告人王强在无需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挺身而出,符合地方针对见义勇为的明确规定!”

    徐德还是忘不掉见义勇为。

    甚至......

    “并且,在本案死者李二牛死后,我方被告人王强并非是被逮捕。”

    “他是自首!”

    徐德语不惊人死不休,四个字落下。

    就连哪怕诉书要被翻也镇定的胡广,闻言都不免睁大了眼,张嘴皱眉的看着他。

    自首?

    徐德没有解释,他既已经取得话语权,自然不会浪费这次机会,要为被告创造一切有利的条件。

    所以......

    “同时,我要再次向公诉方发出质问。”

    “公诉方,你们凭什么认定,死者李二牛是由我方被告人王强所杀?”

    徐德脸色严肃,说出一连串看似荒诞的话,却面不改色。

    他声音洪亮,响彻在公诉席众人耳旁。

    “是警方所提供口供?还是现场遗留下证据?又或是目击证人的表述.......”

    “没有!”

    “案发期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方被告人王强,在没人胁迫,没人控制的情况下,主动将刀捅入死者腹部!”

    “唯有的证据,只能证明是死者李二牛故意杀人未遂致使自身死亡!”

    案发时现场异常混乱。

    几十个人围在一起什么都看不清,警方也只能根据刀柄的指纹进行判断。

    但问题来了......

    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很难说是否有人握住王强的胳膊,将你手中之刀捅向李二牛!

    所以,在没有铁证的情况下......

    万一,是有人想借王强的手,除掉李二牛呢?

    万一,是有人故意拽住李二牛,又让王强将其杀害呢?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公诉方指控证据不足、诉书与事实不符、死者故意杀人未遂......”

    “而被告人则具有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自首等一系列表现良好行径,综上所述,我方认为......”

    徐德深吸一口气,一连串的‘炮击’让他口干舌燥,却也没停下讲话的意思。

    正当防卫+自首+无铁证+见义勇为......

    数条辩证,构成徐德最后一句话。

    “被告人无罪!”

    “请审判长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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