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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终于有个有用的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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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努力训练士兵,艰苦卓绝地去缉私,抓犯人,很可能这些犯人,转头就被上面放了。

    但他依旧坚持。

    他相信,自己对,这世道不应该这样,也不能这样,总有一天会有人看见。

    可他训练的兵,都去投了别人。

    他还被人嘲笑,家人被嘲笑,好像他不同流合污,就是得罪了全世界。

    所有人都排挤他。

    没想到,就在他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秦大人来了,他看到自己的坚持。

    “起来,你是璞玉,不该埋没在烂泥里,也希望日后,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秦重把他扶起来,拍拍肩膀说道。

    “愿为大人效死。”

    纪新书一抱拳,低声说道,眼圈滚烫。

    终于收了一个可用的人,纪新书的表现,秦重看在眼里,心中高兴。

    “错,不是为我效死,而是为大乾,为陛下,为这松江府的太平。”

    高兴之余,秦重纠正他。

    为我效死,让人听了去,我不成了豢养死士?

    这个纪新书,会练兵,能带兵,但是明显脑子有点不太好用,要时时提点。

    两人正说着。

    “破了……”

    一声欢呼,直冲云霄。

    隘口破了,大门被打开,士兵疯狂地冲了进去,但是喊杀声并没有停止。

    “派人告诉寇欢,一定堵死水门,不许走掉任何一个人,否则我抽死他。”

    秦重立即下令。

    然后朝着栈道走去,纪新书带着五十人,紧随其后,杀气腾腾。

    到了隘口,满眼都是尸体和血液。

    虽然战斗是几百人之间进行的,但是血和尸体不会骗人,依旧看出惨烈来。

    秦重却一皱眉,停下了。

    纪新书也一愣,立即发现不对。

    按理说,兵败如山倒,隘口破了,里面的人应该没有抵抗的意志。

    剩下的,应该是秋风扫落叶才对。

    可里面的喊杀声十分强烈,甚至还有倒卷而出的意思,这不合常理。

    “所有人,随我上隘口,就地防守。”

    秦重立即下令。

    纪新书带着五十人,跟着秦重登上隘口,这里地势最高,无论对内还是对外。

    刚上来。

    “杀啊……”

    用一阵喊杀声个,从里冲出。

    颜巡如丧家之犬,率先带着人冲出来,紧接着是各港口的兵,蜂拥往外跑,甚至跑的慢的,被推倒在地,被人踩踏。

    最后是赵进、于大海,还有林源,他们带着人且战且退,人人挂彩。

    而在他们身后,一个红脸大汉,一身甲胄,收窝一条大枪,追杀而来。

    在红脸汉子身后,是一群浑身甲胄的人,那和武器,追着官兵身后杀。

    “这怎么可能?”

    纪新书脱口而出。

    贼人身上的甲胄,比官兵身上的还精良,而且是标准制式扎甲。

    这帮官兵,一杀入进院子,就以为大功告成,可以劫掠发财了。

    可刚传进二层院子,就见到一队甲胄齐全的队伍,二话不说,朝着他们就砍杀过来,一个冲锋就造成大量死伤。

    稍微一纠缠,被砍死二十多士兵,而对方毫发无伤。

    刚才冲的最快的,现在掉头就跑,队伍一下子就崩了,每个人都生怕跑的比别人慢。

    民间私藏甲胄等同造反。

    这条规定的理由,现在清清楚楚地摆在面前,穿甲胄的人,你砍他三刀一点伤害没有,他砍你一刀,只要中了就是重伤。

    有了甲胄在身,胆子立即就大了。

    一个全身甲胄的士兵,可以撵着三个没有甲胄的士兵跑,但是十个全身甲胄的兵,可以砍的一百个不披甲的士兵溃不成军。

    而那红脸汉子身后,跟着四五十披甲士兵,把总手下不到二百人,哪里扛得住。

    至于颜巡手下的兵,那就更加白扯了。

    “狗官,站住,看我不砍死你?”

    红脸大汉汪季生,怒吼着,衔尾追杀,官兵一时间屁滚尿流往外跑。

    “不好,这势头止不住,要崩。”

    纪新书大惊失色,紧接着下达命令,“所有人结阵,誓死保护大人!”

    五十人,立即把秦重挡在身后。

    “真是一群废物,什么事都要我亲自动手么?”

    秦重推开众人,冷冷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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