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畜生。
王老蔫可是本地人,甚至还干过民兵队,那里还不知道马鹿的习性。
那玩意一到冬天,脚就跟风火轮似的,其他动物跑不动的雪坑。
马鹿健步如飞。
像马鹿,傻狍子,梅花鹿,到了冬天都有草上飞的称号。
一般的猛兽都抓不到它们。
他俩就带着摇把子就能打到了?
吴健心思飞转,这一趟可是好活呀,上个山溜达一圈,两块钱就来了。
而走在前面的吴健,同样打着小算盘。
一头马鹿价值多少,他都听不少人算过了。
就花两块钱,就能弄个百十来块钱的马鹿。
怪不得村子里的人穷,这点帐都算不过来。
陆卫国猫着腰,当两人从玉米剁路过后,伸头看过去。
直到确定王老蔫依旧那副半吊子模样,甚至连鞋都没换到上山的棉鞋。
就猜到了这小子猜到了什么。
不过,前世的他在商场打拼多年,喜欢的偏偏是这种有小聪明的人。
这种人只信自己,机器自负,更容易被人利用。
而王老蔫在,不仅不会打乱他的计划,没准还能给他做个见证!!
见两人已经消失在灰蒙蒙的雾气里。
陆卫国活动了一下冻的有些僵硬的腿脚,起身,走着小道,远远的吊在两人的后面。
之前,刘大壮已经透露了马鹿所在的位置。
其实那里根本就没有马鹿,是那头猞猁的地盘。
不过两人又是抓狍子,又是打野猪。
算得上是奋斗村打猎的话事人了。
就是他俩说山上有老虎,村民估计都能相信。
陆卫国走的缓慢,一直跟在两人五六百米之外。
被风吹了一宿的山路,之前的脚印早就被风雪掩盖。
陆卫国也不用距离太近,只要跟着脚印走就可以了。
不过,这速度也有点太慢了。
他重生,那金手指估计就是强身健体,还有强健耐力和持久。
以前他跟大壮两人上山,那速度跟普通人小跑有一拼了。
而此时上山的两人,一个常年阳痿,没有一点阳刚之气,抽烟喝酒几乎掏空了身子。
每走一会就要喘半天。
而王老蔫,在家躺了好几年了,虽说现在的吃食,让人普遍偏瘦。
可长时间不锻炼,让他也没了当民兵队的底子。
肺活量足够,可脚下没跟,走起来也不快。
每逢大事要静心,不管是那个年代,这“杀人越货”的买卖,都是脏活。
只是这个年代的人思想单纯,杀人越货指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而后世的人,小心思越来越多,想要“杀人”。
不仅不用自己动手,反而用各种强权,舆论,威逼利诱,直到将自己本人逼到绝路,自己了解自己。
相比于后世,陆卫国其实更喜欢此时的爽快。
有什么比亲眼看到威胁妻儿的那个畜生,被猞猁一下要穿脖子的爽快。
有什么比亲眼看到那血液横流的模样,捂着脖子,献血从指尖滑出逐渐变得粘稠。
想要跟你求救,结果被自己的血液呛到气管,说不出话的绝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