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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以智治国国之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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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准则、法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此章老子用“以智治国”,反衬“以道治国”,再次强调要“以道治国”,方可“大顺”。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后世对老子这句话的理解一直颇有分歧。

    有些人认为老子主张愚民,不让老百姓学习,不开启民智。

    有的人则说老子如此而论是鉴于春秋时社会现实,民风不古,社会上伪诈辈出,因此想拨乱反正,故而提出愚民。

    有的则说老子希望“愿人与我同愚”。

    有的则说社会风气是由统治者主导的,老子希望劝说统治者“导民以愚”,从而不自觉地改变政治风气,最终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

    反正说法挺多,但都曲解了老子所说之“明”与“愚”。

    首先,“明”指“明白”,可引申到“明智”。老子所说的“明”,是“明白”的意思。

    老子在前面就说过好的施政是要“使民不知”的。与此处所言“非以明民”意思差不多。

    就是说施政时不是要告诉百姓为什么要这么做。而是要达到让百姓浑然不觉,认为本就该如此。

    然后再看老子所说的“愚”。此“愚”并非愚蠢之意,而是朴实的“我自然”的状貌。

    即“不耍智巧心机、憨厚朴实”之意。

    故此句应译为:古时善于以道治国的人,不是要老百姓知道为什么要按政令去做,而是使他们浑然不觉地自觉遵从政令,返归于朴实的状态。

    通观整部《道德经》,老子一直都是把人民当作社会的根基与本体看待的嘛!一直奉行的都是“人民至上”的原则,怎么可能突然弄出个“愚民"来呢?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这两句老子就直入主题了。他彻底地否定了“以智治国”,把这种统治者直接定为“国之贼”!

    从这出发,我们就好理解“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了。

    因为统治者“以智治国”,处处算计百姓,巧取豪夺,与民争利,故而民间就有了效仿与对策。

    百姓“多智”,很大程度上是被逼出来的。毕竟“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嘛。

    若说民间有少数奸民存在,靠耍奸猾,坑蒙拐骗牟利,也是难免。

    但在古时这些人都不怎么受百姓待见的,为数不多,远远达不到社会主流,应该不是老子要讨论的对象。

    除非有些人有靠山,狐假虎威,与上面的沆瀣一气,形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否则,他们真入不了老子的法眼。

    真正入老子法眼的,是那些倡导“以智治国”的人!这么自然就明白了,就是那些“国之贼”!

    所以,一切都是“以智治国”搞出来的!

    而从“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看,老子还是挺简单的。只要不欺诈百姓,老子就觉得是天下之福了。

    “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先解释下,文中“稽式”即“准则、法式”之意。“反”通“返”,“回归”之意。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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