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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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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维希反胃的别开头。天哪!这只这么凶残这么野蛮暴力的疯子马,真的是他那傲慢有点二的米菲斯特吗?太恶心了!

    虽然路德维希当过僵尸,咬过活人吃过腐肉,见识过各种残忍血腥的画面,可是面对现在这快被米菲斯特踩成血浆的兔子大肠和内脏……

    他只能说理想和现实反差太大,让他实在接受不了。他可是曾经还幻想过米菲斯特蜕变成神圣独角兽的模样的啊!虽然米菲斯特二货的个性似乎和“神圣”两个字扯不上这么大的关系,但是也不能一下子差别怎么大啊!

    路德维希捂脸。

    米菲斯特发现了他的主人,黑漆漆的眼乌珠眨了眨,一脚蹬开那只已经被踩烂的巨爆兔尸体,扮萌扮乖的慢慢贴近路德维希求蹭蹭,好像他刚才其实什么都没干过一样。可是他前腿上那些血迹却无法掩饰!

    路德维希看着米菲斯特那血淋淋的前足,忍不住往边上挪了一些。米菲斯特追上去再求蹭,路维系再退。

    米菲斯特低头甩尾巴装可怜,路德维希勉为其难的伸出手摸摸马头。

    好嘛,这次就当我没看见好了,下次不可以弄得这么恶心了!路德维希真的觉得对于米菲斯特他实在是太溺爱了。明明做出这么不符合身份的事情,他应该要好好批评一下的。

    恩恩~~米菲斯特开心的点点头,大不了以后不踩兔子了,还是最喜欢路易了!

    刚才两只魔兽打架的时候,骷髅头因为害怕被脚下无眼的一脚踩爆,所以一直叼着马蹄铁缩在草丛中不敢乱动,现在看路德维希和米菲斯特主宠两个和乐融融,似乎一时没心思顾虑他,于是他又起了逃跑的想法。

    “咔咔咔!”没了身体,没了手指,骷髅头只能不停动着下颚,靠上下颚不停运动的力量设法往前挪动了一些距离。但是这样势必会发出一些引人注意的声响。

    米菲斯特想起了这个可恶的小偷,离开路德维希,眼睛射出一道寒光,抬起前蹄就要把那颗骷髅头踩爆。

    可是路德维希却先一步用手捡起了那颗骷髅头。

    也许是因为当过僵尸的关系,路德维希并没有对这颗会动的骷髅头产生他大的惊奇,他只是单纯的更介意被骷髅咬在嘴里的马蹄铁的。

    米菲斯特是路德维希的私人财产,偷米菲斯特的东西就是偷路德维希的东西,没有人喜欢自己的东西被偷,所以路德维希非常本能的伸手去拉扯骷髅头口中的马蹄铁。

    因为双手比马蹄更适于抓取东西的关系,路德维希取回马蹄铁的步骤要比米菲斯特简单多了。一手掐着骷髅的上下颚,另一只手抓着马蹄铁往外扯,很快就将马蹄铁从骷髅嘴里拿了出来。

    丢失了金子的骷髅嘴中突然发出尖啸,眼眶中发出妖异的红光,嘴长到最大猛地朝路德维希吐出一口黑气。

    你做什么!米菲斯特看到这个情况立刻心里一急,火速撞开路德维希,又是一口黑红冲着骷髅头喷了过去。

    被骷髅喷出的黑气,并不是什么暗属性的魔法,而是死气,就像僵尸身上的尸毒一样,沾者必死,而对于路德维希……

    黑气在路德维希面前变成一张漆黑的纸,纸上是用鲜血般红色颜料所书写的死者文字。

    《死界文书残卷》

    只有死过的亡者才能看懂的卷轴,飘飘然的落在了被撞倒的路德维希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掘金鼠:吱吱吱!

    骷髅头:咔咔咔!

    杜克:这两只在干什么?

    兰斯:角色重复,在争夺独一无二的位置吧!

    米菲斯特:角色重复?哪里?

    贝利亚:喜欢吞金子,然后嘴里又能吐出东西什么的,而且还都不会说话。

    杜克:这样也算重复?

    米菲斯特:我也觉得这样就算重复真的有点夸张。

    贝利亚:是啊,如果这都算重复的话,某忠犬、忠马属性,还都喜欢卖萌卖蠢的两只要怎么算啊!

    兰斯:所以你们两个快点进行决斗吧!

    贝利亚:一定要分出胜负啊!

    兰斯:两败俱伤,全都死翘翘更好!

    贝利亚:要是你们突然相杀相爱到想要私奔的话,我也会代表路易祝福你们的。

    兰斯:没错,骑士和坐骑什么的速配指数也蛮高的!

    杜克:!!!

    米菲斯特:!!!

    杜&米:绑架犯和人质什么的!你们两个才适合去相杀相爱吧!!!

    兰斯:……

    贝利亚:……

    公告:

    经过和编辑的协商,本文在下周一(2013-3-25)会入V,届时会三更,尸叔会尽可能在这几天日更的……不过大家都知道我是无存稿党,如果实在赶不及,周日那更可能会被尸叔吃掉……

    所以还请大家不要介意……再次郑重感谢一直看到现在的亲,非常谢谢~~=3=飞吻大家~~~

    感谢 12229590 给咱的地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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