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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询问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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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你才七岁,婉宁也才五岁。

    当时的情况我未在现场,而是事后赶到。

    那时候朱氏的母亲,随着丈夫朱广正,也就是朱氏的父亲,回京任职先到我们江家落脚。

    朱氏正怀着第三胎,便是现在的行文。已经到了快要临产的日子。

    你母亲与你外祖母一同在花园散步,行走到幽亭处,你们几个孩子正在亭子中玩蒙眼捉人的游戏。

    恰好是你蒙着眼睛抓人,不慎推倒了刚行至亭子中的外祖母。

    她仰倒在地,后脑摔在台阶上,当场就亡了。

    你母亲在花园中伤心过度情绪激动,直接早产了。当即被送进了产房。

    一边伤心母亲过世,一边又要生孩子。也是一桩劫难。

    当时差点难产一尸两命。

    贾嬷嬷和朱广正一家人在产房外守着。妻子去世女儿又在艰难生产。

    你就被贾嬷嬷压在产房外鞭打,打得血肉模糊。

    可我们也没法拦着。

    当时除了朱氏和几个孩子在场。大家都说是你推的。

    祖母也护不住你呀。

    好在朱氏最终生下了孩子,也保下了性命,但身体元气大损,落下了病根。不能再生育了。

    朱氏一恢复就不认你这个女儿了。

    要把你外祖母的死全怪在你头上,要把此事宣扬出去。

    朱氏家族也要我们给个说法。最终商量着把你逐出了家门,送去了远在苏州的祖宅。

    比起让你年仅七岁就名声尽毁,还不如让你去祖宅呢。

    苦是苦了些,但好歹把名声保住了。

    否则你就算成长在江家,也要顶着一条长辈的人命在身上。未来也不会有人会娶你的。

    外界能把你脊梁骨子戳断!”

    即便你不是有意的。即便这是个意外。

    “可你当时被打的伤还没好。送去苏州朱氏又不给你银钱。也没有随从。

    就你一个孩子被扔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最后还是我陪着你一同去了苏州。朱氏不给你银钱。但江闻道总不能不给我银钱吧。

    我便带着你,还有两个侍从,两个侍女一起去了苏州。

    有人侍奉有银钱供应,后来咱们还把荷塘打理的有模有样。买了莲藕日子倒也不算差。

    就是把你养糙了些。

    不过祖母也给你找了教书夫子,当时的要求就是文采无需和京城的闺秀们比,但要做到识文断字没有问题。”

    随着祖母的诉求,宛瑜被放回那段时光,虽然还是没有原主的记忆,但听着便觉得熟悉。

    也就是说事发之时江行文还没出生。

    玩耍的人只能是江宛宁,还有江闵志。

    当时一个老人一个高龄大月份的孕妇,她们不可能在她们面前玩起蒙眼抓人这么危险的游戏。

    说明外祖母和朱氏是后来进到亭子中的,外祖母后脑磕到说明她是刚进来就被推了。

    “母亲是在后面跟过来的,并不是同时,是不是?”

    宛瑜模糊的好像看到了一点曾经的发生过的情景。

    老夫人仔细回忆着,“时间久远了,我也记不太清了。

    不过你这么说……是有所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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