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芳在劝:“算了算了,钱拿到手就行……”
“可是我要还啊!二十万,加上利息,我拿什么还?!”
“以后再说……先买房要紧……”
声音渐渐模糊。
林晚晚靠在门上,慢慢滑坐到地上。
她从钱包里拿出那张借条,展开,看着上面鲜红的手印。
二十万。
她七年的青春,七年的隐忍,七年的“懂事”,就换来了这么一张纸。
她想起刚工作那年,第一个月工资三千二,她交给赵秀芳两千五,自己留七百。那七百她一分没花,存进了农村信用社的卡里。那天晚上,她在日记本上写:“总有一天,我要用这笔钱学设计。”
后来工资涨了,存款多了,但那个梦想越来越远。
她把借条收好,站起来,走到窗边。
夜色很深,没有月亮。对面楼的窗户大多黑着,只有零星几盏灯还亮着。
她拿出手机,打开微博小号,发了一条动态:“今晚签了一张二十万的借条,借给我弟买房。七年积蓄,换一纸契约。我妈说,我的钱就是家里的钱。我想问,那家里的钱,什么时候能成为我的钱?”
她放下手机,走到书桌前,打开最下面的抽屉。里面有一个铁盒子,装着这些年她收集的小东西:大学时获奖的奖状,第一份工作的工牌,第一次独立完成的设计稿……
最下面,是一张泛黄的照片。
是她五岁的时候,全家去公园拍的。照片里,赵秀芳抱着林大宝,林建国站在旁边,她站在最边上,牵着一只氢气球,笑得有点勉强。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弟弟可以在妈妈怀里,她只能站在旁边。
现在她懂了。
她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然后她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从照片上剪了下来,把剩下的照片扔进了垃圾桶。
做完这一切,她坐到床上,抱着膝盖。
手机亮了一下。
是星空头像的私信:“看到你的动态了。借条一定要保管好,最好拍照备份。另外,提醒一句: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要求李美娜也在借条上签字。”
林晚晚愣了愣。
她确实没想到这一点。
回:“借条已经签了,还能补吗?”
“可以签补充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至少保留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购房。聊天记录、转账备注都可以作为证据。”
“好,谢谢。”
“不客气。另外,如果心情不好,可以听听音乐。我给你推荐一首,虽然很吵,但能发泄。”
林晚晚搜了那首歌,戴上耳机播放。
果然很吵。密集的音符,在耳边横冲直撞。但奇怪的是,听着听着,她心里那股憋闷的感觉,好像被刺破了一个口子。
不知过了多久,音乐停了。
外面客厅的灯已经关了,父母应该睡了。林大宝和李美娜大概也走了。
她站起来,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睛下有深深的黑眼圈。但眼神很亮,亮得有点吓人。
她对着镜子,扯出一个笑容。
比哭还难看。
但她坚持笑着,直到脸颊发酸。
“林晚晚,”她对着镜子轻声说,“这是最后一次了。”
从明天起,她要开始讨债。
不是二十万。
是她被偷走的三十年。